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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安徽省中小学教育教学论文评选的通知

来源: 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发表时间:2020-04-23 浏览量:204562

皖教科研函〔2020〕7号

各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教研室(教科院、所):
为更好地为我省广大学科教师搭建学术研讨平台,提升教师教育教学研究水平,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探索教学理论,改革创新教学方法,交流学科教学研究成果,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同时,进一步丰富安徽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以下简称应用平台,https://www.ahedu.cn/)资源,经研究,决定2020年继续开展安徽省中小学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学科(领域)
幼儿园;小学:英语、道德与法治、音乐、美术;中学(初中与高中合并):语文、数学、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通用技术;中小学心理健康。
二、论文内容
近两年来教育教学研究的成果,包括基础理论研究、调查报告、经验总结(不含教学设计)、实验报告等。
三、参评要求
1.论文应突出学科性、前瞻性、科学性、实践性。选题富有创意,观点明确,思路清晰,对教育教学实践具有指导意义。字数控制在3000~5000字。
2.参加优秀论文评选的作者,须保证其论文的原创性、真实性,文责自负。一旦发现论文抄袭,将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至作者单位。凡在省级以上评选中已获奖的论文、省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的论文,不再参评。每位作者限送一篇论文参加评选。
四、评选时间及程序
1.评选时间
分县(区)初评、市级复评和省级终评三个阶段逐级开展。初评和复评由各地组织评选,未经初评和复评的作品,不予上报省级评选。省级终评由省教科院组织实施。
教师个人申报时间:2020年5月10日—2020年7月31日
县(区)初评时间:2020年8月1日—8月31日
市级复评时间:2020年9月1日—9月30日
省级终评时间:2020年10月1日—10月31日
2.评选程序
(1)教师个人申报
本次评选只接受教师个人在线申报提交,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到应用平台(https://www.ahedu.cn/)“活动评选”栏目中。每位教师只能提交一篇参评论文,每篇论文署名1人。没有平台账号的教师需先行注册。参评论文建议采用统一格式排版,参考模板可从平台下载。论文上传时,要保证作者姓名、单位、标题与论文中完全一致,未按规定要求上报的作品参评时将影响成绩。
(2)县(区)、市级评选推荐
参赛论文的初评和复评推荐工作由各县(区)、市自行组织,按时间要求逐级上报经公示无异议并盖有单位公章的评选结果。
小学英语、中学语文和数学各市每学科上报不超过15篇,其他学科不超过10篇,幼儿园不超过10篇,省直管县每学科不超过2篇。
(3)省级评选
省教科院将按规定的程序,从省级专家库中遴选省内知名学科专家和优秀一线教师,组成专家评选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分学段组织评选。
五、其他事项
1.各市、省直管县要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充分认识到此项教科研工作的重要性,安排专人负责此项活动。
2.各市、省直管县要对报送论文进行查重,全文检测复制比超过30%以上者,应视为不合格,不予上报。
3.本次评选将设一、二、三等奖(省级获奖比例分别不超过省级参评人数的10%、20%和40%),并颁发获奖证书。
4.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各级评选中所发生的费用由各级自行筹措解决。
5.本次活动中提供咨询,活动咨询:省教科院方其桂(0551-62649670,ahjks2010@163.com),技术咨询:科大讯飞公司(4000-199-199, ahyun@iflytek.com)。

附件:2020年安徽省中小学教育教学论文评选评价指标


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0年4月3日

附件1:附件:2020年安徽省中小学教育教学论文评选评价指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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