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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徽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空间应用等工作的通知

来源: 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发表时间:2014-10-31 浏览量:82651

皖教科研函〔2014〕68号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教研室(教科院、所):

安徽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以下简称“资源平台”,网址:www.ahedu.cn)在2014年1月试运行基础上全新改版,9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其栏目及内容建设都在不断完善中。在各市、县教研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教科院先后组织了教研员、骨干教师及试点学校的相关培训,使资源平台建设及资源应用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很大的进展。目前已有26万多教师注册上线,但空间应用等工作的开展仍存在一些问题。为确保教研员、教师及首批试点学校资源平台应用工作高效、有序进行,进一步推动资源平台建设的可持续发展,促进教育信息化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现将近期所要做的主要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市、省直管县教研部门高度重视,抓紧督促落实。

一、关于教师社区

1.尚未在资源平台注册的教师、教研员、名师工作室务必于11月15日前完成注册工作。

2.凡已注册的教师、教研员,按要求在教师社区里建立各自的工作室,并不断丰富、充实工作室内容。

3. 凡已注册的名师工作室,工作室负责人首先按要求完善工作室简介、添加工作室成员,并丰富工作室内容。

二、关于学校社区和班级社区

1.每个学校都要明确专职或兼职的学校社区、班级社区管理员。学校管理员应具备强烈的责任心,熟悉教育信息化技术,了解资源平台各栏目功能,具体负责组织校内师生注册与空间应用,学校信息、班级信息、学生信息的维护及今后开放的学校层面管理功能。

2.已参加教科院组织培训的试点学校务必于11月15日前完成全校师生的注册工作,并组织师生在社区开展活动。

3. 请各市、省直管县教研室(教科院、所)首先组织首批试点学校(名单见附件1)确认并上报学校管理员名单,于11月5日前填写《首批试点学校管理员登记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传真或扫描至省教科院,联系人:韩伟光(传真:0551-62677300,电子邮箱:ahpsc@qq.com)。我院在收到登记表后下发各试点学校管理员账号和密码。

三、关于“晒课”

各市、县(区)教研部门应于11月15日前,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课课有精品”活动的文件要求上传一节具有示范性的“优课”至资源平台,开展“晒课”引领活动。“晒课”上传的视频格式为flv文件。

附件:1.安徽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首批试点学校名单

2.安徽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首批试点学校管理员登记表

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4年10月31日

 

附件1:附件1:安徽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首批试点学校名单.docx

附件2:附件2:安徽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首批试点学校管理员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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