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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安徽省中小学教育教学论文评选的通知

来源: 安徽省教育厅 发表时间:2021-06-15 浏览量:161059

皖教秘〔2021〕197号

 

各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为了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4号)精神,提升教师教育教学研究水平,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探索教育教学理论,改革创新教学方法,交流学科教学研究成果,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同时,进一步丰富安徽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以下简称“应用平台”,https://www.ahedu.cn/)资源,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安徽省中小学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学科(领域)

小学:语文、数学、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 、科学、综合实践;

中学(包含初中和高中):英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美术、音乐;

特殊教育

二、论文内容

近两年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包括基础理论研究、与本学科教学紧密相关的调查报告、经验总结(不含教学设计)、实验报告等。

三、参评要求

1.论文应突出学科特点,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实践性。选题富有创意,观点明确,思路清晰,对教育教学实践具有指导意义。字数控制在3000~5000字。

2.参加优秀论文评选的作者,须保证其论文的原创性、真实性,文责自负。一旦发现论文抄袭,将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至作者单位。凡在省级以上评选中已获奖的论文、在具有公开刊号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不再参评。

四、评选时间及程序

1.评选时间

分县(区)初评、市级复评和省级终评三个阶段逐级开展。初评和复评由各地组织评选,未经初评和复评的作品,不予上报省级评选。省级终评由省教科院组织实施。

个人申报时间2021年7月1日-2021年8月31日

县(区)初评时间:2021年9月1日-9月30日

市级复评时间:2021年10月1日-10月31日

省级终评时间:2021年11月1日-11月30日

2.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

本次评选只接受教师(教研员)个人在线申报提交,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到应用平台(https://www.ahedu.cn/)“活动评选”栏目中。每位教师(教研员)只能提交一篇参评论文,每篇论文署名1人。没有平台账号的教师(教研员)需先行注册。参评论文建议采用统一格式排版,参考模板可从平台下载。参评教师(教研员)上传作品时应准确填写“作品信息”栏,包括单位名称、学段、学科和作品名称(获奖信息以此为准),但上传的论文word版电子文件中不得出现本人姓名、单位等信息。

2)县(区)、市级评选推荐

参赛论文的初评和复评推荐工作由各县(区)、市自行组织,按时间要求逐级上报经公示无异议并盖有单位公章的评选结果。

语文、数学和英语各市每学段每学科上报不超过15篇,其他学科不超过10篇,省直管市、县每学段每学科不超过2篇。

3)省级评选

省教科院将严格按规定的程序,从省级专家库中遴选学科专家,组成专家评选组,分学段组织评选。

五、其他事项

1.各市、省直管县要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充分认识到此项教科研工作的重要性,安排专人负责此项活动。

2.各市、省直管市县要对照标准严格把关,杜绝任何形式的违规行为。对报送论文进行查重,全文检测复制比超过30%以上者,应视为不合格,不予上报。

3.本次评选将设一、二、三等奖(省级获奖比例分别不超过省级参评人数的10%、20%和40%),并颁发获奖证书。

4.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各级评选中所发生的费用由各级自行筹措解决。

5.活动联系人: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韩伟光,电话:0551-62677300,电子邮箱:973709797@qq.com。


附件:2021年安徽省中小学教育教学论文评选评价指标

 

安徽省教育厅

2021年6月4日

附件1:附件:2021年安徽省中小学教育教学论文评选评价指标.docx

附件2:2021年安徽省中小学教育教学论文评选参考模板.doc

附件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安徽省中小学教育教学论文评选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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