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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来源: 安徽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 发表时间:2014-10-14 浏览量:8309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学业水平考试办:

根据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会议安排,现将2014年学业水平考试补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的对象

(一)参加今年6月份学业水平考试获得D等第或未参加6月份学业水平考试的2012级考生,参加相应科目的补考,补考成绩等第分为C、D.

(二)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为D而未能正常毕业的2011级考生,可凭2014年普通高中结业证书报名参加2014年12月相关科目的补考,补考成绩等第分为C、D.如补考合格,以普通高中结业证书换取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三)从外省转学进入我省的学生,有下述情况之一者,需参加我省的学业水平考试相关科目补测,补考成绩等第分为A、B、C、D.

1.在外省没有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必须按照规定参加我省学业水平考试.

2.外省考试科目与我省考试科目相同的,直接按外省相应分数和等第转换成我省相应科目的分数和等第,等第为D或不合格者必须按照规定参加我省学业水平考试.

3.在外省参加政治、历史、地理学科考试必须要转换成我省的人文与社会基础科目;在外省参加物理、化学、生物学科考试必须要转换成我省的科学基础科目;在外省参加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学科考试必须要转换成我省的技术素养科目.在以上三门科目中,如有一门学科或以上不合格(缺考),必须要参加我省相关科目考试.

二、补考报名工作安排

2014年10月8日至10月20日,各学校组织2012级学生进行基础信息核对,具体核对方式参照《关于做好2012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基础信息校对工作的通知》 (学业水平考试函〔2014〕9号),核对结束后通过系统导出核对后的基础信息数据.

2014年10月21日至10月30日,各学校组织学生进行补考报名,对于2012级考生,请各学校按省考试办下发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对于2011级考生,请各学校按省考试办下发的关于2014届未毕业学生名单的excel电子表格进行报名,报名后导入省考试办下发的报名系统;对于从外省转学进入我省的学生,请各学校直接在报名系统中添加;最后通过报名系统导出报名数据并打印20__级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补考人数统计表(学校)(见附件1),逾期不予报名.

2014年10月30日,各学校将核对后的基础信息数据、报名数据及补考报名统计表报送县(市、区)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

2014年11月1日,各市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将核对后的基础信息数据及报名数据汇总后报送省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同时需上报20__级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补考人数统计表(县区)(见附件2).

2014年 12月1日,各市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前往省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领取学业水平考试补考准考证.

三、补考时间及科目安排

2014年12月20日

上午 8:00-10:00 语文

下午 15:00-17:00 人文与社会基础

2014年12月21日

上午 8:00-9:30 英语

10:15-11:45 数学

下午 15:00-17:00 科学基础

技术素养补考安排在12月22日至26日.

四、补考证件

参加本次补考的考生,需持考生本人的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个别学生因特殊原因没有办理身份证,必须持有户口本)方可进入考场,证件不全者,不予参加补考.

五、收费标准

本次学业水平考试补考收费按《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测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教秘计〔2008〕252号)执行,每生每科目10.50元收取(县区级留用4.70元,市级考试办留用3.30元,省级考试办留用2.50元).

请及时组织报名补考工作并将有关内容通知到每个学校,学校需明确负责人通知到每位考生,确保考生按时参加补考.

附件:1. 20__级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补考人数统计表(学校)2. 20__级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补考人数统计表(县区)

 

附件1:附件1.docx

附件2:附件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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