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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2002-9017

来源: 管理员 发表时间:2013-08-31 浏览量:923



卫生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01-09-17



卫办法监发[2001]117


 

  为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2001824,卫生部、教育部、公安部联合组织召开了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卫生部张文康部长、教育部王湛副部长、公安部杨焕宁副部长发表了重要讲话(见附件)。截止915,本月我部共收到学校、托幼机构重大食物中毒事件7起,中毒4073人,无人员死亡。其中,945日上海虹口区第三中心小学发生中毒事件,477人中毒;96,吉林省吉化公司所属12所学校发生饮用豆奶食物中毒,中毒2698人,住院469人;97,甘肃省高台县光彩幼儿发生食物中毒,中毒166人;912,清华大学发生食用银耳汤中毒事件,中毒168人;913,天津市5所小学发生“学生奶”中毒事件,中毒181人;913,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启工三校发生食物中毒,220名学生中毒;914,广东省阳江市初鹰小学发生饮用不洁“学生奶”食物中毒事件,中毒59人;914,河北省石家庄市华北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事件,104名幼儿中毒。以上中毒事件的致病原因绝大部分是由微生物引起。现就贯彻落实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将此项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要认真做好此次电视电话会议的宣传贯彻工作,及时组织学习,并根据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当地学校食品卫生的保证措施。各级领导要亲自参与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认真研究并作出具体部署。

 

  二、严格依法行政,落实责任。各地要按照《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当地具体情况,汲取发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教训,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加强安全防范工作,逐一落实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努力提高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管理水平。 
 
  三、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有关食品卫生的宣传活动,特别要加强对学校集体食堂从业人员及管理人员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进一步提高食品卫生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基本素质和技能。同时,也要教育和培养学生具备良好的卫生习惯,教会学生掌握一些基本的食品卫生安全知识。 
 
  四、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信息沟通与交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共同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管理工作。各地在近期应由当地卫生部门负责协调,会同公安、教育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一次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检查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卫生部、教育部和公安部在各地检查工作结束后,对部分地区的检查工作进行抽查,并将结果进行通报。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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