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中小学校“平安校园”创建标准
来源: 陈启刚 发表时间:2014-11-26 浏览量:8465
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学校“平安校园”创建标准》(试行)、《安徽省中小学校“平安校园”创建标准》(试行)的通知
教社政〔2006〕1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中专学校:
为指导和推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平安校园”建设的深入开展,全面、客观考评建设工作实效,依据《安徽省建设平安市、县(市、区)考核办法(试行)》(皖综治委[2005]18号)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平安校园”的意见》(教社政[2005]8号)精神并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创建标准。
本创建标准适用于省级“平安校园”的考核验收工作。市、县(市、区)可参照本创建标准并结合本市、县(市、区)已制定的评估标准执行。
考核采取申报制,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申报“省级平安校园”的学校应于每年9月1日至9月30日之间向省教育厅申报。
厅直属中专学校参照《安徽省高等学校“平安校园”评估标准》(试行)执行。幼儿园参照《安徽省中小学校“平安校园”创建标准》。
党组织关系不在省委教育工委的高等学校和中专学校应向学校所在地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申报,由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考核验收并授予相应的“平安校园”称号,获得市级“平安校园”称号后才能向省教育厅申报省级“平安校园”称号。
根据“安全工作是第一位”的原则,自本通知下达之日起,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把是否获得“平安校园”作为审批辖区内学校获得其他荣誉称号的前置审批条件之一。
附件:
1、安徽省高等学校“平安校园”创建标准
2、安徽省中小学“平安校园”创建标准
二○○六年七月十日
安徽省高等学校“平安校园”创建标准
一、组织领导体系(14分)
评估项目 |
分值 |
评估内容 |
评分标准 |
评分方法 |
得分 |
安全工作 责任 |
8 |
•学校负责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明确、落实。 •创建平安校园领导体系。 •创建平安校园的目标、计划。 4、校级定期研究分析学校内不安全因素。 5、第一责任人与各部门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 |
人员明确得1分 有学校领导负责,各有关部门参加的创建领导班子得1分 有当年创建目标、计划得2分(无,得0分)。创建目标计划重点不突出、针对性不强扣1分。 每学期不少于2次专题会议、活动(校园平安情况排查分析研究部署)得2分,有会议、活动,无记录扣1分。 落实得2分。不完全落实扣1分;没签不得分。 |
1、查看学校文件。 2、查看学校文件。 3、查看资料。 4、查看会议、工作记录。 5、查看责任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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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卫 机构建设 |
3 |
安全保卫机构、人员落实。 |
保卫机构单独设置,人员配置合理得2分。未单独设置保卫机构或保卫人员缺少扣1分;无保卫机构扣2分。 |
查看资料和实地察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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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队伍建设 |
3 |
辅导员队伍完备。 |
院(系)每个年级都要按规定比例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辅导员,每个班级都要配一名兼职班主任得3分,未达标未进住学生公寓扣2分。 |
查看资料和实地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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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制度、装备建设(16分)
评估项目 |
分值 |
评估内容 |
评分标准 |
评分方法 |
得分 |
日常安全 保卫制度 |
2 |
门卫、值班、巡逻、实验室、危险品储藏管理、重点部位、(场所)、学生生活区安全保卫制度。 |
制度齐全得2分。制度不全得0分。 |
现场查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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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安全 制度 |
2 |
教学、实验、实习实训、社会实践、学生外出活动安全制度。 |
制度齐全得2分。制度不全得0分。 |
现场查看制度。 |
|
消防制度 |
2 |
教学区、学生公寓和重点部位(实验室、锅炉房、车库、变电所、食堂等)有消防制度。 |
制度齐全得2分。制度不全得0分。 |
现场查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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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卫生 制度 |
2 |
饮食卫生制度 |
有环境、食堂卫生制度(包括卫生保洁制度、从业人员卫生规范、食品采购制度)、疫病防治制度得2分。制度不全扣1分。 |
查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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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 制度 |
1 |
校园交通安全制度。 |
有车辆通行和停放制度得1分。无制度得0分。 |
查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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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应急 机制建设 |
3 |
1、有处置突发事件预案。 2、建立快速反应组织。 |
有预案得1分。无预案得0分。 建立校园110系统和队伍得2分。 |
1、查看资料。 2、实地考察和查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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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卫 工作经费 保障 |
4 |
安全保卫工作经费合理。 |
安全保卫日常经费逐年增加得2分。每年安排一定额度平安校园建设专项资金,用于消防、技防、交通安全、保卫部门装备建设和人员学习提高的得2分。有缺陷扣1-2分。 |
查看学校近两年资金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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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全和法制宣传教育(8分)
评估项目 |
分值 |
评估内容 |
评分标准 |
评分方法 |
得分 |
安全和法 制教育 组织 |
2 |
安全和法制教育组织、人员落实。 |
组织落实、任务明确、人员落实、有工作计划得2分。有缺陷扣1-2分。无得0分。 |
查看资料和实地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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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和 法制教育 |
2 |
开展安全和法制教育。 |
开学和期末各进行1次面向全校学生的安全、法制教育得2分,少1次扣1分。 |
查看资料或访问学生。 |
|
安全和 法制教育 涉及面 |
2 |
学生知晓本学期学校组织的安全和法制教育。 |
每个学生都知晓得2分。有1个学生不知得1分,2个不知得0分。 |
随机抽样访问5个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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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和 法制宣传 |
2 |
开展安全和法制宣传。 |
在校园能看到有关宣传内容得2分。内容少、形式单调扣1分。 |
查看资料;实地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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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常规管理工作(27分)
评估项目 |
分值 |
评估内容 |
评分标准 |
评分方法 |
得分 |
治安管理 |
10 |
1、每周排查校园治安隐患;校园治安情况每天有台帐;校园或学生发生的治安事件有记录、有分析。 2、校园内无违规、违法设置的网站、网吧、录像厅、歌舞厅、电子游戏室等娱乐场所。 3、校门、重点部位值班和巡逻正常。 4、学生公寓管理规范、守纪情况良好。 5、校园内外来务工人员管理规范。 |
落实得2分。每少1项扣0.5分。
落实得2分,有1例得0分。 正常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学生公寓、宿舍管理规范、有序得2分。有缺陷扣0.5-1分。 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齐全,保安措施制度齐全,保安措施落实得1分。有缺陷扣0.5-1分。 |
1、查看记录。 2、实地考察。 3、实地考察。 4、查看资料和实地考察。 5、查看资料和实地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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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项目 |
分值 |
评估内容 |
评分标准 |
评分方法 |
得分 |
|
|
6、有与公安机关配合的联防机制。 |
有与公安配合的联系办法,使校园涉及违法问题能及时得到处置得1分。无联系渠道或从不联系得0分。 |
6、走访、听学校驻地派出所 |
|
消防管理 |
9 |
1、消防设施齐全有效。 2、组织学生消防演练。 3、定期开展安全检查 4、所有消防通道畅 5、教学区和学生公寓无违章用火、用电现象。 |
齐全有效得2分。不全扣1分,超过安全使用期有1例 得0分。 一学年内组织学生演练不少于1次得1分。未演练不得分。 一学年内不少于2次消防安全检查得1分。少于2次不得分。有检查但查出问题未及时整改,得0分。 全部通道通畅得2分,有1例消防通道堵塞得0分。 无此现象得2分。有1例学生宿舍违章接线、用火得0分。 |
1、全面检查 2、查看资料或询问消防部门。 3、查看资料、记录。 4、全面检查。 5、全面检查。 |
|
卫生管理 |
6 |
1、校园整洁干净。 2、学校有应急救治和疾病预防措施。 3、学校有心理健康咨询、治疗机构及人员。 |
校园整洁;道路干净、通畅;楼道无堆积物;公共设施配套完好;校内饮食设施清洁卫生得3分。不达标得0分。 有措施得2分。无措施得0分。 有机构、人员得1分。不足扣0.5分,无得0分。 |
1、全面考察。 2、实地考察。 3、查看资料、实地考察。 |
|
交通安全 管理 |
2 |
校园车辆停放、通行规范。 |
车辆在指定停放点摆放整齐,且通行规范得2分。车辆摆放杂乱无章扣1分;自行车带人、机动车辆不按照规定或超速行驶扣1分。 |
实地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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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预警机制(7分)
评估项目 |
分值 |
评估内容 |
评分标准 |
评分方法 |
得分 |
人防预警 (2分) |
7 |
1、有安全信息员队伍。 2、报送安全稳定信息及时。 3、校园技防设施符合规范、运行正常。 |
有安全信息员队伍得1分。没有得0分。 及时报送得1分,迟报、瞒报、漏报不得分。 ①校园重点部位都安装技防设施得3分,没安装或安装不足得0分。 ②运行正常且管理到位得2分。达不到要求扣0.5-1分。 |
1、询问或查看资料。 2、有关部门提供资料。 3、实地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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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处置能力(6分)
评估项目 |
分值 |
评估内容 |
评分标准 |
评分方法 |
得分 |
处置学生 群体性事 件、伤亡 或重大灾害性事件 |
3 |
有无应急预案。 |
有工作预案且科学、全面、切实可行得3分,预案空洞、不落实得1分。 |
查看预案有关内容,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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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反应 |
3 |
处置突发事件迅捷。 |
有记录且处置人员(至少1人)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得3分,有记录但无人到场得0分。 |
查看记录,走访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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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学校驻地相关单位印像(12分)
评估项目 |
分值 |
评估内容 |
评分标准 |
评分方法 |
得分 |
学校驻地基层综治办评价 |
3 |
学校能否依据“属地管理”原则,自觉接受驻地综治办的指导;能否自觉、主动、定期向综治办请示、汇报学校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
工作好得3分,较好得2分,一般得1分,未做得0分。 |
走访学校驻地基层综治办;请综治办签署意见。 |
|
评估项目 |
分值 |
评估内容 |
评分标准 |
评分方法 |
得分 |
学校驻地公安派出所评价 |
3 |
学校能否在学校治安管理工作中主动接受派出所的指导;能否为派出所驻校警务室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警民关系是否协调融洽。 |
工作配合好得3分;较好得2分,一般得1分,不好得0分。 |
走访学校驻地派出所,请派出所签署意见。 |
|
学校驻地卫生检疫部门评价 |
3 |
学校能否按相关法令接受卫生检疫部门的监督;能否自觉接受卫生检疫部门的检查;对卫生检疫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能否立即整改。 |
工作配合好得3分;较好得2分,一般得1分,不好得0分。 |
走访学校驻地卫生检疫部门,请卫生检疫部门签署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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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驻地街道评价 |
3 |
学校能否经常同驻地周边街道联系共同做好周边治安综治工作;能否参加与安全有关的社区公益活动。 |
工作配合好得3分,较好得2分,一般得1分,不好得0分。 |
走访学校驻地街道谡事处,请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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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师生员工反映(10分)
评估项目 |
分值 |
评估内容 |
评分标准 |
评分方法 |
得分 |
学生对安全环境的反映 |
5 |
在学校内学习、生活是否有安全感;是否支持学校创建“平安校园”工作。 |
有安全感、支持占95%以上得5分,85%以上得4分,75%以上得3分,65%以上得2分,65%以下得0分。 |
随机抽样采访20位以上在校同学 |
|
教职员工对安全环境的反映 |
5 |
在学校内学习、工作、生活是否有安全感;是否支持学校创建“平安校园”工作。 |
有安全感、支持占95%以上得5分,85%以上得4分,75%以上得3分,65%以上得2分,65%以下得0分。 |
随机抽样采访20位教职员工和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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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当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申报资格:
1、学校领导干部有违法乱纪案件。
2、教职员工中有违法违纪案件。
3、校园内发生杀人、强奸、纵火、爆炸、入室盗窃等正式立案的治安、刑事案件。
4、校园内发生一次三人以上集体食物中毒、校舍倒塌、触电、火灾等,责任在学校的学生非正常伤亡事故。
5、教职员工有计划外生育。
6、师生员工有“黄、赌、毒”等丑恶现象。
7、有邪教活动或非法宗教活动。
安徽省中小学“平安校园”创建标准
一、组织领导(10分)
评估项目 |
分值 |
评估内容 |
评分标准 |
评分方法 |
得分 |
学校领导 层安全工作责任 |
3 |
1、明确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并能落实。 |
人员明确、落实得1分。 |
听取汇报、查阅文件、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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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创建平安校园领导小组。 |
有创建领导小组,得0.5分。 |
听取汇报、查阅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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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创建平安校园的目标、计划。 |
有创建目标、计划得0.5分,无目标、计划,得0分。创建目标、计划重点不突出、针对性不强得0分。 |
查看资料 |
|||
4、定期研究分析校园、师生安全问题。 |
每学期不少于2次专题安全会议、活动(校园平安情况排查、分析、研究部署)得1分,无记录得0分。 |
查看会议、工作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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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安全工作责任 |
3 |
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 |
落实得3分。没签责任书或者责任不明确得0分。 |
查看资料 |
|
安全保卫 人员 |
4 |
安全保卫人员数量充足,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处置突发性事件的能力。 |
安全保卫人员数量充足,且年龄、身体状况能够胜任保卫工作,得2分;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得2分。 |
查看资料、实地考察、现场访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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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制度建设(14分)
评估项目 |
分值 |
评估内容 |
评分标准 |
评分方法 |
得分 |
治安制度 |
2 |
有门卫、值班、巡逻、实验室、重点部位、场所、教学区、学生生活区安全保卫制度。 |
有制度得2分,制度不全得0分。 |
查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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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与活动安全制度 |
2 |
有教学、实验、实习、社会实践、外出活动安全制度。 |
有制度得2分,制度不全得0分。 |
查看制度 |
|
消防安全制度 |
2 |
教学区、学生公寓、实验室和重点部位(变电所、食堂等)有消防制度。 |
有制度得2分,制度不全得0分。 |
查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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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项目 |
分值 |
评估内容 |
评分标准 |
评分方法 |
得分 |
卫生制度 |
2 |
有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制度。 |
有环境、食堂卫生制度(包括卫生保洁制度、从业人员卫生规范、食品采购制度)、疫病防治制度得2分。制度不全得0分。 |
查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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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 制度 |
2 |
有上学、放学等交通安全制度。 |
有制度得2分。制度不全得0分。 |
查看资料 |
|
校园应急 机制建设 |
2 |
1、处置突发事件预案。 2、建立快速反应组织。 |
有预案得1分。 建立快速反应组织得1分。 |
1、查看资料 2、实地考察和查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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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卫 工作经费 保障 |
2 |
安全保卫经费落实。 |
安全保卫专项工作经费合理得2分。 |
查看学校资金安排和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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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全和法制教育(10分)
评估项目 |
分值 |
评估内容 |
评分标准 |
评分方法 |
得分 |
安全和法制教育 |
2 |
1、开展安全教育 |
有安全教育计划,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面向全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得2分。少1次扣1分。 |
查看资料、访问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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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开展法制教育 |
1、配备了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能充分发挥作用,得1分。 2、有法制教育计划,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面向全体学生的法制教育,得2分。少1次扣1分。 |
查看资料、访问学生 |
||
2 |
3、安全和法制教育的形式和途径 |
教育形式多样,学生喜闻乐见,得2分。 |
实地考察,查看记录,访问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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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和法制教育涉及面 |
3 |
4、人人知晓本学期学校组织的安全法制教育。 |
每个学生都知晓得3分。有1个学生不知扣1分。 |
随机抽样访问5个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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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常规管理工作(30分)
评估项目 |
分值 |
评估内容 |
评分标准 |
评分方法 |
得分 |
治安管理 |
|
1、每周排查校园治安隐患。 |
有排查、有记录、分析得1分。有排查、无记录和分析得0分。 |
查看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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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校园治安情况每天有台帐;校园或学生发生的治安事件有台帐、有分析。 |
有台帐,校园或学生发生的治安事件有清楚的原因分析得1分。无台帐得0分。 |
查看记录。 |
|||
3、校门、重点部位值班和巡逻正常。 |
正常得2分,不正常得0分。 |
实地考察,随机访问 |
|||
评估项目 |
分值 |
评估内容 |
评分标准 |
评分方法 |
得分 |
治安管理 |
8 |
4、学生宿舍管理规范,学生守纪情况良好。 |
管理规范、秩序良好得2分,不规范得0分。 |
查看资料、实地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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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外来人员管理规范。 |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齐全,保安措施落实得1分。 |
查看资料、实地考察 |
|||
6、与公安部门建立了联防机制。 |
与公安部门联系通畅,校园治安问题能得到及时处置,得1分;联系渠道不畅或校园治安问题不能得到及时处置不得分。 |
查看资料、走访公安机关 |
|||
日常教学、生活与活动管理 |
6 |
1、各项教学、生活与活动管理有专人负责,职责明确。 |
能落实得1分。 |
查看资料、走访有关人员 |
|
2、有关规章制度的落实有检查、有记录。 |
有检查、有记录得2分。 |
查看资料、走访有关人员 |
|||
3、学校开展的各种社会实践等活动,有组织预案,能够确保一旦发生意外响应及时,措施到位。 |
有预案,操作性强,关键时确实能够发挥作用,得2分。 |
查看资料,实地考察 |
|||
4、科学、合理安排学生上下教学楼时间,学生集中上下楼有教师或工作人员在楼道处值班。 |
能够合理安排好学生集中上下楼时间,并且有工作人员负责值班得1分。 |
查看资料,实地考察 |
|||
消防管理 |
5 |
1、消防通道通畅,消防器材完备良好,师生会使用。 |
通道通畅、设备完备良好、每个楼层至少配备2-4个灭火器,得3分;通道不畅得0分;灭火器数量不够或有一例超过安全使用期不得分。无消防器材或有1名师生不会使用得0分。 |
实地考察、随机抽查5名师生(学生16岁以上) |
|
2、组织学生进行消防演练。 |
一学年内组织学生参加演练不少于1次得1分。未演练不得分。 |
查看资料、 |
|||
3、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
一学年内不少于4次(消防)安全检查得1分,少于4次不得分。 |
查看资料 |
评估项目 |
分值 |
评估内容 |
评分标准 |
评分方法 |
得分 |
卫生管理 |
7 |
1、校园整洁干净。 |
校园整洁,道路干净、通畅,楼道无堆积物,公共设施配套完好得2分。不达标得0分。 |
实地考察 |
|
2、学校有应急救治和疾病预防措施。 |
有措施得1分。无措施得0分。 |
查看资料、实地考察、现场访谈 |
|||
3、有心理健康咨询员,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有计划,能落实,活动形式多样。 |
达到要求得2分。无人员、不开展活动得0分。 |
查看资料,实地考察、现场访谈 |
|||
4、食堂管理规范,有防中毒、投毒措施。 |
管理规范,有防中毒、投毒措施得2分。 |
查看资料,实地考察,现场访谈 |
|||
交通安全 管理 |
4 |
校园车辆停放整齐、规范;校门口通道畅通,无小摊贩;校门口交通安全警示牌醒目;校车管理规范,符合有关要求。 |
达到其中一项要求得1分。 |
实地考察 |
|
五、预警机制(4分)
评估项目 |
分值 |
评估内容 |
评分标准 |
评分方法 |
得分 |
人防预警 |
4 |
1、健全信息员队伍。 |
有安全信息员队伍得1分。 |
1、询问或查看资料。 |
|
2、有处置突发事件的组织和人员。 |
有,得2分,不健全得0分。 |
2、询问或查看资料。 |
|||
3、报送安全稳定信息及时。 |
3、及时报送得1分,迟报、漏报、瞒报不得分。 |
3、有关部门提供资料。 |
六、实际成效(20分)
评估项目 |
分值 |
评估内容 |
评分标准 |
评分方法 |
得分 |
重大事件 情况 |
8 |
1、一学年内是否发生群体性事件或学生打群架、斗殴事件。 |
未发生群体性事件和学生打架斗殴事件得5分。发生1起群体性事件扣1分;处置不善再扣1分。发生1起学生打架斗殴事件(以公安介入处理为准)得0分。 |
查看学校和公安部门提供的资料,随机访谈 |
|
2、一学年中校内是否有师生员工食物中毒事件。 |
未发生得3分。发生1次3人以上中毒事件扣2分;处置不善再扣1分。 |
查看学校和卫生部门提供的资料。 |
|||
校园安全 隐患 |
7 |
3、校园内和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无网吧和娱乐场所;校门前和两侧无集贸市场、停车场和摊点;校园内无个人承包的商业摊点和饮食摊点;校舍无危房,设施设备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 |
其中一项不符合,7分全部扣除。 |
查看相关记录,实地察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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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影响 校园稳定 事件 |
5 |
1、无上访事件。 |
一学年内无上访事件得2分。发生一起得0分。 |
走访上级信访部门。 |
|
2、校园教学设施。 |
无安全隐患得3分,有安全隐患不得分。 |
实地考察。 |
七、学校驻地相关单位印象(6分)
评估项目 |
分值 |
评估内容 |
评分标准 |
评分方法 |
得分 |
学校驻地基层综治办评价 |
1.5 |
学校能否依据“属地管理”原则,自觉接受驻地综治办的指导;能否自觉、主动、定期向综治办请示、汇报学校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
工作好得1.5分,较好得1分,一般得0.5分,未做得0分。 |
走访学校驻地基层综治办,请综治办签署意见。 |
|
学校驻地公安派出所评价 |
1.5 |
学校能否在学校治安管理工作中主动接受派出所的指导;能否为派出所驻校警务室的工作提出必要的支持;警民关系是否协调融洽。 |
工作配合好得1.5分;较好得1分,一般得0.5分,不好得0分。 |
走访学校驻地派出所,请派出所签署意见。 |
|
评估项目 |
分值 |
评估内容 |
评分标准 |
评分方法 |
得分 |
学校驻地卫生检疫部门评价 |
1.5 |
学校能否按相关法令接受卫生检疫部门的监督;能否自觉接受卫生检疫部门的检查;对卫生检疫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能否立即整改。 |
工作配合好得1.5分;较好得1分,一般得0.5分,不好得0分。 |
走访学校驻地卫生检疫部门,请卫生检疫部门签署意见。 |
|
学校驻地街道评价 |
1.5 |
学校能否经常同驻地周边街道联系共同做好学校周边治安综治工作;能否经常参加与安全有关的社区公益活动。 |
工作配合好得1.5分,较好得1分,一般得0.5分,不好得0分。 |
走访学校驻地街道办事处,请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 |
|
八、师生员工反映(6分)
评估项目 |
分值 |
评估内容 |
评分标准 |
评分方法 |
得分 |
学生对安全环境的反映 |
3 |
在学校内学习、生活是否有安全感;是否支持学校创建“平安校园”工作。 |
有安全感、支持占95%以上得3分,85%以上得2分,75%以上得1分,75%以下得0分。 |
随机抽样采访20位以上在校同学 |
|
教职员工对安全环境的反映 |
3 |
在学校内学习、工作、生活是否有安全感;是否支持学校创建“平安校园”工作。 |
有安全感、支持占95%以上得3分,85%以上得2分,75%以上得1分,75%以下得0分。 |
随机抽样采访20位教职员工和家属。 |
|
注:三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申报资格:
1、学校领导干部有违法乱纪案件。
2、教职员工中有违法违纪案件。
3、校园内发生打架、斗殴、杀人、强奸、纵火、爆炸、入室盗窃等正式立案的治安或刑事案件。
4、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三人以上、校舍倒塌、触电、火灾、学生自杀、煤气中毒、拥挤踩踏以及溺水、交通等责任在学校的师生非正常伤亡事故。
5、教职员工有计划外生育。
6、师生员工有“黄、赌、毒”等丑恶现象。
7、有邪教活动或非法宗教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