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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指导意见

来源: 管理员 发表时间:2015-08-28 浏览量:13194

 

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皖教基〔201214

各市教育局,广德县、宿松县教育局:

为认真落实《安徽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深入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促进我省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教基〔199913)2002年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结合本省实际,我厅制定了《安徽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安徽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国家和安徽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文件精神,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以及当前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发展的新形势,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安徽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根据中小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和规律,运用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论和方法,培养中小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他们身心和谐、健康发展。

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坚持以预防为主,立足教育,重在指导。要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注重教育的实践性与实效性。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的个体差异,有针对性地实施教育,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的普遍规律,面向全体学生开展教育活动。使学生对心理健康教育有积极、正确的认识,掌握必要的知识和技能,逐步提高心理素质。

 二、整体思路

按照积极推进、实事求是、分区规划、分类指导的工作原则,不同地区应根据本地实际,积极做好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

1、经济条件较好的城市地区中小学校,要普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督导考核。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的专、兼职教师应具有较全面的心理学理论知识,具备一定的心理辅导技能,具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

2、有条件的城镇中小学和农村中小学校,要从实际出发,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重点抓好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同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强区域性心理健康教育的整体推进工作。

3、暂不具备条件的农村和边远地区中小学校,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出地区性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发展规划。重点抓好一批心理健康教育的试点学校,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培训工作,逐步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三、目标任务

心理健康教育的总体目标是:紧紧围绕《安徽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战略目标,用科学的人才观和成才观指导学校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充分开发他们的潜能,培养和发展学生的积极心理品质,促进学生人格健全发展。为培养创新型人才,建立科学的评价制度做出积极贡献。

心理健康教育的具体目标是:使学生正确认识自我,增强自我调控、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对少数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障碍的学生,给予及时、科学、有效的心理咨询和辅导,使他们尽快摆脱困扰和障碍,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提高自我心理调适和保健的能力。

四、主要内容

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普及心理健康基本知识,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了解基本的心理调节方法,认识心理异常现象;初步掌握心理保健技能,重点是帮助学生掌握和提高学会学习、人际交往、升学择业以及生活和社会适应等方面的心理认知水平和实践能力。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应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做到循序渐进,分阶段设置具体的教育目标和内容。

1、小学低年级主要包括:帮助学生适应新的环境、新的集体、新的学习生活,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感受学习知识的乐趣;乐与老师、同学交往,在谦让、友善的交往中体验友情等。

2、小学中高年级主要包括:帮助学生掌握一些基本的学习方法,在学习生活中感受解决困难的快乐,体验学习成功的乐趣,激发对学习的兴趣与信心;培养学生的集体意识和人际交往能力,在班级活动中善于与更多的同学交往,形成开朗、合群、乐学、自立的健康人格;培养积极健康的情感,学会对自己、集体和他人负责;开展必要的性知识教育(以防止性侵害教育为主)等。

3、初中年级主要包括:帮助学生适应初中阶段的学习环境和学习要求,培养积极的学习观念,进一步发展学习能力,改善学习方法;进一步了解自我,掌握与他人,特别是与父母和老师交流、沟通的方法、技巧和原则;正确认识青春期所面临的各种问题与烦恼,初步掌握调节情绪、抑制冲动的方法和技巧;逐步适应社会生活的各种变化,培养对挫折的耐受能力;开展青春期性心理教育等。

4、高中年级主要包括:帮助学生具有适应高中阶段学习任务的能力,发展创造性思维,进一步开发学习的潜能;进一步培养学生在人际交往、情绪情感调节等方面应用心理学原理、方法的意识和实践能力;引导学生自觉增强责任感,树立积极情感,形成明辨善恶美丑的能力;正确认识自己的人际关系状况,正确对待同异性伙伴的交往,建立对他人的积极情感反应和体验;进一步提高承受挫折和应对挫折的能力,养成良好的意志品质;了解自己的能力、特长、兴趣和社会就业条件,初步确立自己的升学和职业志向,做好升学或就业选择的准备;

五、方法途径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途径和方法可以多种多样,可以发挥各种方式和途径的综合作用,增强心理健康教育的效果。

1、开设课程。小学和初中阶段可以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其中小学阶段心理健康教育的形式以游戏活动为主,营造乐学、合群的良好氛围;初中阶段的心理健康教育可以开设课程为主,辅以各类专题讲座。教育的形式以活动和体验为主,在做好心理健康教育的同时,要突出对品格修养的教育;高中阶段可以开设心理健康教育选修课,辅以各类专题讲座或活动,教育的形式以体验和实践为主,并提倡课内与课外、教育与指导、咨询与服务的紧密配合。各地各校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综合实践活动、主题班会等课时,做好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课时安排工作。以保证至少每21课时,每学期每班安排8-9个课时为宜。

2、个别咨询与辅导。开设心理咨询室进行个别辅导是教师和学生通过一对一的沟通方式,对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出现的问题给予直接的指导,排解心理困扰,并对有关的心理行为问题进行诊断、矫治的重要途径。对于极个别有严重或其他心理疾病的学生,要能够及时识别并转介到医学心理诊治部门接受治疗。

3、重视和加强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教师心理健康教育作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的一个方面,为教师学习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提供必要的条件。教师的课堂教学和日常行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具有重要的直接或间接影响,要切实关心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制定具体可行的措施,减轻教师的心理压力,有效维护教师的心理健康水平。

4、积极开通学校与家庭同步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的渠道。在各校开展的家长学校课堂中,要把对孩子的心理健康教育作为一项主要内容来抓。学校要指导家长竖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关注孩子的身心发展情况,同时自身注重保持良好的心态,营造和谐、科学的家庭教育环境,帮助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六、组织管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重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切实加强对本地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1、逐步建立和完善省、市、县、校四级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及研究组织网络。安徽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负责全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规划、指导、组织及管理等工作。各市、县(区)成立相应组织负责本地区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有专人负责或分管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要指定相关科室负责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行政管理工作,各级教(科)研部门负责相关业务及教研工作。

2、大力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的培养和建设工作。各地各校应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各种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学习活动。可分层分类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如分别针对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老师,班主任及其他任课教师开展培训等。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委员将负责制定全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资格认证方案,对取得高等院校心理学相关专业及自学考试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大专或本科以上学历,及有一定心理健康教育实践经验的专、兼职教师进行考核、认证,并核发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资证格书。力争从2013年起,全省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开始实行持证上岗。省教育厅将定期开展省级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的培训工作,各市、县(区)教育局也要将心理健康教育专题纳入对全体教师的继续教育和培训课程计划之中。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现有编制管理标准,根据具体情况调剂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省教育厅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适时出台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务系列及评聘工作的政策规定。

3、积极制定、落实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各项保障措施和条件。各地各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符合标准的心理咨询室,并积极配备合格的专、兼职教师。建设心理咨询室并配备合格专、兼职教师的学校比例,力争达到以下目标:到2015年城市地区达到60%、农村地区达到30%2018年城市地区达到80%、农村地区达到50%2020年城市地区达到100%,农村地区达到80%。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学校比例,到2015年城市达到80%、农村达到50%2018年城市达到100%、农村达到80%2020年农村达到100%。各级各类示范学校、特色学校、寄宿制学校及农村乡镇中心校应配备专职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4、各中小学校要建立由分管校长领导、有关职能部门相互配合,以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为核心,班主任为骨干,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要面向学生提供专业的心理咨询和教育服务,面向其他教师提供开展渗透式或主题式心理健康教育的技能和智力支持,面向家长提供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班主任及任课老师应积极参加心理健康教育的培训和学习活动,在班级管理、课堂教学及与学生的日常交流中积极运用心理学专业知识,建立和谐的新型师生关系和家校关系。

各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及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监督、指导和考核工作,确保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有序、有效开展。

七、其他事项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为心理健康教育创造必要的条件,充分利用心理健康教育的社会资源,从实际出发,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日常经费应列入学校专项经费,并逐年有所增加。

2、心理咨询是一项科学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也是心理健康教育的一条重要渠道。具备条件的中小学校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心理咨询室(或心理辅导室),配置专职人员,并对心理咨询或辅导人员的资质和职责作出明确要求。

3、各地各校要把心理健康教育列入学校的日常教育计划,坚决摒弃在期末或升学考试前突击开展一、两次大规模的心理辅导活动就可以达到效果的错误认识,注重心理健康教育的常规性和持续性。

4、要注意心理健康教育与德育工作的密切联系,既不能用德育工作来代替心理健康教育,也不能以心理健康教育取代德育工作。不能把学生的心理问题简单归结为思想品德问题。同时,各地应根据中央和教育部的文件精神,对此项工作统一规范称为心理健康教育

5、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要防止和杜绝心理健康教育医学化和学科化的倾向,不能把心理健康教育搞成心理学知识的传授和心理学理论的教育,也不能把心理健康教育看成是中小学各学科课程的综合或思想品德课的重复,更不准组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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