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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首届全国教育信息化区域应用典范推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admin 发表时间:2014-10-09 浏览量:12490

各市、县(区)电教馆:

为进一步加快教育信息化在应用层面的推进工作,充分发挥典型地区的引领示范作用,中国教育报刊社、中国教育技术协会联合开展了“典范的力量--首届全国教育信息化区域应用典范推选活动”,面向全国征集教育信息化区域应用优秀成果,挖掘教育信息化区域应用典型。作为教育信息化国家级试点,我省将积极组织参加此次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应用为导向,共建共享均衡

二、推选对象

推选活动将在教育信息化建设应用卓有成效的县(区)、中小学校以及在教育信息化应用推进中涌现出的具有新闻性和故事性的个人当中,分别选出“全国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典型区域”、“全国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特色学校”、“全国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新闻人物”,相关要求见附件1。

三、时间安排

1.申报推荐阶段:即日起至10月12日

2.资格初审阶段:10月13日-10月17日

3.综合评审阶段:10月20日-10月31日

4.颁证表彰阶段:11月中旬

四、推选程序

各市负责所辖区域内的宣传动员及组织申报工作,并将材料汇总统一报送至省电教馆。省电教馆、省电教协会将在各地申报的基础上遴选出5个典型区域、10所特色学校、2名新闻人物参加全国评选活动。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等多家主流媒体将对本活动设专题进行全程追踪报道,荣获省级推选和全国推选的典型区域、单位和个人将在媒体进行公示。

五、申报材料

要求申报单位或个人提供如下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性:

1.教育信息化应用工作整体性汇报(可依据参选条件撰写)。

2.教育信息化应用相关视频及网站(以光盘形式报送)。

3.“全国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典型区域”推荐表(当地教育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填写)/“全国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特色学校”推荐表/“全国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新闻人物”推荐表(见附件2-4,亦可登陆省电教馆网站下载)。

六、奖励办法

为充分展示各地教育信息化应用成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省电教馆、省电教协会将在首轮省级推选的基础上遴选若干省级典型区域、特色学校和新闻人物,并发文表彰。

在全国获奖的单位或个人将获得以下奖励:获颁荣誉证书或奖杯;获奖典型区域、特色学校将纳入中国教育技术协会国家级十二五课题《信息技术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的实证研究》案例成果;应邀参加“共建、共享、均衡”--首届全国教育信息化区域应用高峰论坛。

七、有关要求

请各市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参加此项活动,并做好所辖区域内的推荐工作。每市典型区域推荐名额不超过2个,特色学校不超过3所,新闻人物不超过2名。相关申报材料请于10月12日前同时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报送至省电教馆。

联系人:胡健健 程旸

电话:0551-62833259、62835462

电子邮箱:hjj@ahed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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