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作为小学语文教学的重点和难点的小学作文教学质量仍是不尽人意,髙耗低效的现象仍很突出,具体表现在“失真”与“守旧”两个方面:以往,许多小学语文教师习惯于以传统的作文观念来指导小学作文教学,对写作只强调“载道”功能,在教学中机械地用“三段论”式的写作方式,导致小学生的作文只有空洞式的叫喊,或是无味的“流水账”,他们缺乏一种心灵的真实流露,从而失去了文章表达思想、表露情感的根本旨趣。当然,这样的作文只能只见习作而不见人性——因胡编乱造而泯灭了人性;只见程式而不见创新——因没有感情和人性的各种活动表现而扼杀了创新。诚然,这对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及创新教育,“激发学生热爱祖国语文的感情,开拓学生的视野,培养创新精神,提高文化品位和审美情趣,发展健康个性,逐步形成健全的人格”是极为不利的。在素质教育的今天,面向全体学生,提高整体素质是新形势下教育的基本要求。作为教学也不能外。“学作文是为了用”,突出了它在语文教学中的地位。因此,上述这两种状况是亟需改变的了。
而要改变上述这样的状况,就应当正确地理解和处理好作文教学中的“求实”与“创新”的内涵及其关系。所谓的“求实”,是指作文教学应讲求实际,就是从教学的实际情况出发,实事求是。所谓“创新”,是指破旧立新,就是力求小学作文教学能在原有的基础上有进展或有所突破。求实是创新的基础,而创新则是求实的升华。由于小学生认知能力的提高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因此不讲求实而片面地追求“创新”,势必会因脱离人们认知能力的实际而造成知行的脱节,所写出的作文也就会空话套话连篇,甚至还会产生谬误。语文课程标准对作文教学提出了“应贴近学生实际,让学生易于动笔,乐于表达,应引导学生关注现实,热爱生活,表达真情实感”;“要求学生说真话、实话、心里话,不说假话、空话、套话”的具体要求。其中也提到了“减少对学生写作的束缚,鼓励自由表达和有创意的表达。提倡学生自主拟题,少写命题作文”。据此,笔者的体会是:作为九年义务教育的小学阶段重在培养学生的写作兴趣和自信心,没有必要也不可能用要求“小作家”的标准来进行作文的“创新”教学。否则,就易使学生对习作产生畏难情绪。学生习作中如果原来未能达到某项要求而通过写作实践达到了该项要求,对学生本身而言应算是“有所创新”的了,就该加以肯定和发挥,进而推动学生在认知活动中记忆力的增强,观察力的提高,思维方式的优化,想象力的丰富等潜在的智力水平得到充分的发挥和实现,这也就能在求实的同时有所创新了。
在求实的基础上创新,演好作文教学这一重头戏,关键在教师的导,成功于学生的练。这就要求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注意和重视:
一、教师要在作文教学的观念上求实创新,并且坚信没有写不好作文的学生。
我们要认识到学习是人的本能,每个学生都有学习的愿望,而且从本质上来说,人的能力都相差不大,只是潜能开发迟早与大小罢了,因此只要引导得法都可成才。小学生正值天真烂漫的年龄,他们的脑子里装满了各种问题,可是为什么在他们的习作中却很难看到这种思维灵性的火花?是他们不愿意表露心迹?还是他们的思维通道不畅?其实都不是。究其原因是他们被教师的习作要求束缚了手脚。作文教学中教师往往用有积极的思想意义、主题明确、详略得当等条条框框束缚学生,再加上教师往往以自己的好恶和标准评价学生作文,因此学生习惯于在作文中一味地说好话、唱赞歌。其实作文教学应当让学生挣脱“精神”枷锁,可以从写话、日记入手,利用好身边的话题,让学生有话可说,有感而发。不要用作文字数来约束孩子,想自己所想,写自己所写。自由想象,自由选择,做到“我手写我口,我口言我心”。这样作文中才能迸出个性化的语言,才会抒发真实的情感,才有利于学生个性的张扬。
二、教师要注意结合新形势的要求,讲清作文教学的功用、地位。
小学生作文是尝试着用笔写话,是练习着用书面语言表达自己的见闻、感受,是模仿着用文字的方式传情达意,与他人进行交流。它为孩子们的自我表达以及与人交流,提供了一种新的工具,开辟出一条新的途径。能够用充满童心、童趣的文字来反映自我思想、认识,与他人自由地进行交流、分享,这本来是一件很美、很惬意也很有趣的事情。按理说,应该为孩子们所喜爱。但事实上,他们却很少能从中得到乐趣。究其原因,我认为这与我们长期以来在作文教学中只重视学生写什么,怎么写,不重视学生为什么写,写给谁来看,即忽视作文表达、交流功能有着很大的关系。
新课程标准指出“写作知识的教学务必精要有用”。我对这些学生讲明,学作文是为了用。二十一世纪是知识经济、信息经济迅猛发展的世纪,为交流经验、交流信息,表情达意,作为写作这一书面交际能力与口头交际能力显得同等重要,学会写作,在求职和事业竞争中就能处于优势地位。试想,一个连自荐书都不会写或者写得辞不达意的求职者,哪里能被录用?自己在工作中有了成功的经验或者发明创造却写不出来,哪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占有优势?就连写个请假条,也用得上。在平时学习、生活和工作中,人们经常会遇到书信、计划和总结的写作问题。在教学中,如果语文老师能讲清它们与人们的密切关系,使学生明白了它们的实用性,那么,他们学习这些文体的写法也必然会产生浓厚的兴趣。只有当其作文兴趣被充分激发,作文成为其内在的表达需要时,他们才会任自己的思想、感情自然地在笔尖流淌。因为他们此时的作文已不是“奉命而作”,而是心灵的需要,表达、交流的需要。有了需要,才会有动力,才会萌生出对作文的情感,从而更加主动地投入其中,去收获四季的斑斓。
三、教师要在习作训练和习作评价上求实创新。
叶圣陶先生曾说:“小学作文教授之目的在令学生能以文字直抒情感,了无隔阂;朴实说理,不生谬误。至于修辞之工,谋篇之巧,初非必要之需求,能之故佳,不能亦不为病。”这说的也是要让小学生放胆去写,对写作技巧不作过高的要求。每个学生都存在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的差异,表现在写作能力上也就存在好、中、差的差异,我在教学习作训练时采用分层要求定出目标,分层训练降低难度,不搞“一刀切”的做法。对写作能力好的学生要求达一类标准才能得“优”,中等能力的学生达二类标准也能得“优”,能力差的学生则要求力争达三类标准即可得“良”。这其实也就是渗透了激励机制。同时,采用分项训练与综合训练结合的方法,力求使每个学生达到所定层次要求的标准。这样做,能使学生感到“写作文,我也能行”。人都是朝着一定的目标前进的。学生当一个目标达成后,就会向自己提出达成更高层次目标的要求并为此而努力。
当然,目标的达成都付出了一定的艰辛的创造性的劳动。这就要求老师尊重学生的创造劳动,及时对学生的习作进行评价。作文评价是教师对学生写作成果的肯定或否定、褒扬或批贬,是一个主观的价值判断过程,它是一根“指挥棒”,往往对学生的学习起着导向引领作用。将学生写作导向何方,是由教师的评价观和评价方式方法决定的。长期以来,教师习惯于以每次习作的训练要求作为评判的标准,主要从学生是否达到训练要求的角度进行评价。李白坚教授也曾举了这样的例子:《解放日报》载文道,“我有个小外孙女在读初一,她入学后几篇作文的成绩连续下降,引起了我的注意。第一篇《给小学老师的一封信》,信中提到她讨厌作业太多了,每晚要做到九、十点钟。老师的批评是:知识是从做作业中获得的,不应该讨厌。第二篇《我的弟弟》,文章写了表弟顽皮,把她心爱的钢笔拆坏了,还说弟弟仗着年纪小,在家中颇多霸气。老师批语是:“应该写些好人好事。”像这样的习作评价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学生的思维,束缚了学生的表现欲,压抑了学生的个性,阻碍了学生的主体性发展,肯定不能提倡。
在这里我提倡对学生的作文进行“表现性评价”的这种多维评价方式。作文的“表现性评价”是一种以作文教学的“生命表现观”为指导的、以促进学生的言语表现和在言语上的自我实现为目的的发展性评价。表现性评价充分尊重学生的言语劳动,尊重学生言语劳动的成果,并对这一成果持欣赏的态度。在评价时要看重的是学生习作中的独特之处,发现的是学生习作中的闪光之处。
有这样一个案例:一位教师在朗读了某学生习作的开头之后,评析道:“这个开头写得好,开宗明义,开门见山。你们知道大文豪托尔斯泰的名著《安娜·卡列尼娜》这本书吗?知道它的第一句话是怎么写的吗?‘幸福的家庭都一样,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就是用的开门见山的方法。”据说在那堂讲评课之后,许多学生每写一篇作文就要向老师请教:“您看看,我这开头像谁的?”这样,就会给学生带来成功的喜悦,可促使他们形成超越自我,力争超越他人的良好的习作心态。部分原来怕写作文的学生也会乐意写了,写作能力中上的学生更会主动写了。
四、教师应指导学生写习作后记。
新经验、新创造都是从实际出发,总结在实践中已有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产生出来的。教师之所以能成为教学经验丰富的教育者,是因为他们善于及时地对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加以总结的结果。作文教学也是如此。在评价学生习作之后,教师应该要求并指导他们写习作后记,让他们根据习作训练的目的要求,针对自己的写作实际,或写出成功的经验、写作的过程,或写明失误的原因,解决存在问题的方法等。学生写习作后记的过程,既是一次习作训练的过程,又是学会怎样写,求进展,求创新的过程。如能坚持不懈,这对提高学生的写作能力是大有裨益的。当然,在写习作后记时,学生之间可互相交流传阅习作,也可商讨有关习作问题,这又便于达到扬长避短,共同提高的目的。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作文教学的创新应植根在求实的基础上。作为教者,应明确新课程标准的要求,面向全体学生分析教与学的实际情况,探求适合学生心理特点的写作训练途径,使学生愿意写,乐意写,学会写。这样,学生习作能力才能有所进步,有所突破,也就能达到“创新”的目的了。
姚德刚 :很好(2021-12-08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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