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定思痛:对处罚违规补课教师案例的深沉思考
据报道,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宁波慈溪市规模最大的初级中学慈溪育才中学今年国庆小长假期间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则严正声明:江峰,男,1984年2月出生。2020年8月至2021年9月,在慈溪育才中学任数学教师期间,给自己所带班级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严重违纪违规。现已由我校解除劳动合同,清除出育才教师队伍。(10月7日澎湃新闻)
《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是教育部早在2015年6月就已颁发的教育政令,几年来又以不同形式和途径进行过多次强调。令行禁止,此应成为学校或教师不能越过的底线和不可触碰的红线。
但一些教师对此却视而不见、充耳不闻,我行我素,更有甚者,一些教师为谋取一己私利,不择手段将一些重要的知识点,不在课堂上讲解,而到有偿补课中传授,一时,一个人民教师应具有最基本的职业道德荡然无存,由此在社会上而造成了极坏影响。
家有家规、国有国法,无规矩,不成方圆!在有关有偿补课的铁律面前,论及有偿补课所造成的危害,不予以严肃处理,怎能匡扶正义,又何以维护法规尊严?
故从这个意义上说来,对浙江省慈溪育才中学这名违规有偿补课的教师,视其情节给予开除处罚,无论从事理或法理上来说,都不为过!
常言说,“痛定思痛,痛何如哉!”。作为受到处罚的责任人,自酿苦酒自己喝,由自己的违规行为而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从对责任人的处理程序来说是已完结了,但事件发生渊源,却深我们去深沉的反思,并为之而去努力或采取相应措施去认真补缺:
首先,作为教师要固守自己的本分。本分的本义是指一个人对所做工作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安于所处的地位和环境。具体到一个教师在日常生活中,即是要以教书育人为己任,固守教育工作岗位;即是要严格遵循师德规范和教师十项职业行为准则,为人师表、恪遵职守,以此作为激励和鞭策自己的日常行为的标杆。否则,若神不守舍、心猿意马和自私贪婪,即亵渎自己的本分,必然会栽在“跟头”。
其次,作为学校要切实抓好师德师风建设。“切实”即是要工作上动真的来实的,这无论是在对教师的教育引导,还是对教师日常行为的监管工作上都需要这样。据报道,受到严厉处罚的这名教师,从去年8月的有偿补课开始到今年9月的“东窗事发”长达一年时间,且是对所在学校和所在班级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我们不仅要问,在平日里能一点迹象没有吗?由此不能不说,与学校教育管理职责不到位有直接联系。
再次,作为家长对孩子学业要理性看待。从某种意义上说,将责罚的板子完全打在这名违规补课教师或学校身上是不公平的。常言道,有需求就有市场,这是规律。凭心而论,如果家长不乐意让孩子参加这样的有偿补课,教师还能拖着或拉着孩子去吗?故此说来,案件的发生家长也有责任。如果家长能理性看待孩子的学业,正确认识和理解国家相关政策,设身处地为教师的职业责任去换位思考,择其善者而从之,或许此案即不会发生?
(作者于钦金)
邹元明 :据报道,受到严厉处罚的这名教师,从去年8月的有偿补课开始到今年9月的“东窗事发”长达一年时间,且是对所在学校和所在班级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我们不仅要问,在平日里能一点迹象没有吗?由此不能不说,与学校教育管理职责不到位有直接联系。OK(2021-10-1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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