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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必须是“学生”(儿童)专家
作者:
朱贯军
发表时间:
2021年01月02日
浏览量: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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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必须是“学生”(儿童)专家
教师职业区别于其他职业而言,其专业度的体现从表象看是教师对教学材料和教学过程的掌握,本质却是对儿童的认知程度。教师对儿童(学生)的认知程度决定了教师工作的成效。换句话说,教师对作为学习者的“人”的认知是衡量教师专业素养的首要标识。就学校教育环境而言,任何一所学校只存在两种人:成年人和未成年人。一切教育教学、管理、文化呈现等工作其本质都是基于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关系产生。教育工作者如果不能正确认识儿童就无法处理好工作和儿童的关系,直接影响其教育教学效果。现实中的教育往往有两个极端,要么是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的对立,要么是前者向后者的完全妥协。教师工作的独特性在于教师工作对象是“成长中的人”。“成长中的人”的变化性、可塑性、独特性要求教师工作必须首先基于对“人”的认知展开。因此教师专业素养的开展,首先必须是教师对于“人”的认知,全面涵盖生物学、心理学、哲学、社会学 等方面的内容,充分开拓教师对儿童进行科学的研究,包括儿童的天性,心理情绪变化,家庭教育影响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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