鸠江区教育局面向全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
公办幼儿园园长的公告
区教育系统各单位:
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在坚持忠诚干净担当原则和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基础上。经区教育党工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公办幼儿园园长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和名额
芜湖市鸠兹实验幼儿园园长 1名
芜湖市启辰实验幼儿园园长 1名
二、选聘条件
参加选聘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勤奋敬业,善于沟通,甘于奉献,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工作业绩突出。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鸠江区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或公办幼儿园编制外在岗教师;
2. 年龄50周岁及以下(1968年1月22日〈含〉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3. 在鸠江区教育系统工作5年以上,且近5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违反师德师风,被组织调查处理的;
2.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的;
3. 近五年来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4. 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况的。
三、选聘程序和方法
由区教育党工委成立面向全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公办幼儿园园长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按照以下程序和方法组织本次选聘工作。
(一)报名
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 报名时间:2019年1月22日-24日
2. 报名地点:鸠江区教育局党务科
3. 报名所需材料:(1)《面向全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公办幼儿园园长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4)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上述材料装档案袋提交,封面注明材料清单。现场核对原件后,保留复印件,原件退回。
(二)资格审查
由领导小组严格按照选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与选聘名额比例应不低于3:1。报考不足的,须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后,方可将开考比例放宽至2:1。如开考比例达不到2:1的,本次选聘取消。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或在公开选聘过程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
(三)面试及计分方法
面试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考察对象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报考人员与选聘名额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遇某职位进入考察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时,同时进入考察。
确定考察对象后,组成公开选聘工作考察组在考察对象原单位进行考察。考察方案另行制定。
(五)岗位聘用
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综合研究确定拟任职人员名单及岗位并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区教育党工委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待批复同意之后予以任命。聘任人员试用期为一学年。试用期满,区教育党工委将组织履职情况考核,考核合格后正式聘任,颁发聘书。考察不合格的进行岗位调整或回原单位工作。
此次选聘未入选的人员将择优纳入鸠江区公办幼儿园后备园长人才库。
四、待遇
聘用人员为在编人员的,其奖励性绩效考核纳入教育系统校级领导考核,其他工资及福利待遇保留在原单位,按原标准执行。
聘用人员为编制外人员的,其工资福利关系调整至聘任幼儿园,同时享受园长津贴。
五、其他
未尽事宜,由公开选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在选聘过程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0553-5864071;
监督举报电话:0553-5864115。
附件:面向全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公办幼儿园园长报名登记表
鸠江区教育党工委
2019年1月18日
鸠江区教育局面向全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
公办幼儿园园长的公告
施其堂 :(2020-02-04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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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龙珠 :(2019-11-26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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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继新 :(2019-08-19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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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敏江 :(2019-08-13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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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运龙 :(2019-08-09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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