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负担,从哲学意义上讲,所谓“负担”一般是指主体在超负荷或违背其意愿要求的压力下所产生的一种生理和心理方面的感受和体验。学习负担则是指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因教育者提出的要求超出学生的身心承受能力或违背学生意愿需求以及学生对学习后果的担心等所造成的疲劳性身心体验。这里的教育者是广义的,既包括社会教育机构的人员,也包括学生家长,但主体是学校的教师。可见,学生学习负担的产生是有条件的,只有当外界的教育要求在难度上在量上在时间上超出学生的身心承受力,或不符合学生的意愿要求,或学生对学习没有兴趣,甚至对学习发生恐惧时,教育要求与压力才会被学生体验为负担。学生的身体条件,心理承受能力、学习动机等身心状态对学习负担的形成起着重要的制约作用。
学生负担过重,即学生学习负担过重,学习负担过重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作业过多,大大超出学生身心承受能力的范围,严重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为此,中办、国办(2021年7月24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这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基础教育和青少年一代的高度重视和深切关怀,“减负”再度成为教育界的热门话题。不少地方的教育主管部门提出了不少举措,譬如“建立作业管理的长效制”、“禁止暑期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培训”,“作业管理正负面清单”等等。
其实,我国提出“减负”差不多可以追溯到67年前,即1955年7月,国家教育部发布了第一份“减负”文件《关于减轻中小学过重负担的指示》,随后每隔一段时间就出台一个文件,1985年至今,教育部发布“减负令”超过50次,每年平均出台1.5个“减负”政策。2018年出台了堪称中国教育史上最严“减负令30条”。中小学“减负”至今近70年,我们仍然走在“减负”的路上。由此可见,中小学“减负”何等艰巨而任重道远。
最近,笔者深入学校调研发现,小学生的作业负担有所减缓,大多数学校利用延时服务时间就让学生完成了当天的课外作业,但是初中变化不是很大,虽然班上每天学生作业都进行了公示,也在时间上做了相应的限制,但是从调研的情况看,多数初中学生的课外作业时间远超1.5小时,也有的小学六年级仅数学一科学生就要用1个小时才能完成。由于抽查学生是任由学校自行安排,如果随机抽查,情况会更加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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