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教与学的关系
很多人认为,教与学之间存在着一种必然的正比例关系,即教师教多少,学生就学多少,或有教必有学,事实上,教与学之间的关系并非如此简单。教学本身并保证不了学习的必然或全然发生。因为一种教学活动是否真能产生学习效果,除了教师本身的条件和活动性质之外,学生本身的因素十分重要,如学生的学习动机、学习能力、学习兴趣等,还有教学内容的难易程度和适合性,教学环境、条件等等,都会对教学效果的有无或高低产生相当程度的影响。这是解决好教学中各种关系的关键问题,也是完成教学任务的关键问题。
一、要充分发挥引导人的作用
在传统的教学中,由于对教与学的关系认识得不完整,常常自觉或不自觉地把两者割裂开来。教师只管教,学生只管学,教师把知识传授给学生,学生从教师那里接受知识,教与学成为一种知识的传授关系。反映到教学方法上,就表现为注入式的教学。针对这种状况,我们一定要认识到,教是为了学。“讲”和“教”只是教学的一种手段,“用不着讲”、“用不着教”才是教学的目的。也就是说,教与学的关系不是简单的接受关系。教师要对学生传授知识,但要让学生自觉地去获得知识。教师是引导人,学生要主动地去自己探索,教师的主导作用也必须和学生的自觉能动性结合起来,教师的“讲”才能转化为“用不着讲”,“教”才能转化为“用不着教”,学生的学才能从被动的学转化为主动的学。
二、要积极采用探究式的教学方法
教师的教,主要是教会学生动脑筋去获得知识,动脑筋去运用知识。教师的教是要加强学生自学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创造性,使学生得到一种自己探索、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这种能力正是一代新人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所必备的能力。因此,教师必须改变填鸭式、注入式的教学方法,积极采用探究式的教学方法。学生动脑筋的过程是思维活动的过程,所以发挥学生的自觉能动性,就必须对学生进行严格的思维训练。把教与学的活动结合起来,才能有效地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
三、力求做到“学多于教”
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学生所学多于教师所教的情况。只要学生对教师所提出的问题认真思考,并将新知识、新技能与以前所学的知识和技能进行分析、比较、综合,灵活运用知识,这样,“学多于教”是绝对可能的。
因此,教师在教学时应认真设计教学,力求能使教学呈现“学多于教”的情形,追求好的教学效果。教学的效果好坏主要取决于“教”与“学”双方的互动关系。要想追求好的教学效果,一方面,教师应当进行切实的努力,认真设计教学,因材施教,改进教法,不断发现,正确引导、及时修正教学。另一方面,教师应努力调动学生参与教学过程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最终才有好的教学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