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家庭教育的现状
1.1家长监护不够
在一方面,对于孩子的教育,父母的期望太低,尤其是一些外来务工人员下意识地认为,在大城市中自己的孩子的学业成功的机率不高,直接导致了对孩子的整个学习期望越低,缺乏刚性约束,法律层面上只需要完成孩子九年的义务教育,而孩子的未来将由父母为其进行工作定位。
1.2有限的教育机会
大多数的家庭都有这样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在年轻人组织而成的家庭中尤为常见。因为孩子的父母需要工作的原因,子女的监护人大多是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这就决定了祖父母为监护人,祖父母文化水平低,素质不高,他们基本上没有帮助孩子学习的能力,更加没有科学的方式,方法来教育这些孩子,另外孩子还缺乏家庭文化环境。
1.3孩子受教育权存在的问题
受教育的权利具有社会权利和基本权利的双重属性。这种权利不仅具有培养国家需要的社会合格公民的目的,而且还具有促进公民个人发展的目的。无论什么样的社会制度和国家的教育传统,受教育的权利在教育的形式和教育内容上都享有一定的选择自由。目前,在很多的家庭教育中,大部分孩子会把学习的动机和目的归结在父母的奖励上,并没有明确的学习目的和学习目标,然而,父母通常会因为工作繁忙或者孩子的监护人没有良好的文化水平,在孩子遇到学习困难的时候,往往不能给予其较好的学习方面的帮助,孩子只能借助自己的慢慢摸索以及其他的方式来解决学习中的问题。这便直接导致了孩子对学习的学习兴趣逐步下降,由于得不到较好的帮助,在学习成绩和进度上会有很大的影响。对孩子而言,其监护人一直处在工作的状态,监护人也无法将孩子一直带在身边进行时时的教育和监护。然而加上由于城市中的教育费用较为高,一般家庭无法负担高额的教育费用,所以选择将孩子接受教育的程度也不同,有一些家庭认为,自己的孩子能有高中学历的水平就已经很不错了,但是有可能孩子并不是这样考虑的,这便产生了父母与孩子之间的沟通障碍,也使得孩子学习中的问题不能及时的得到解决,问题和现状以及不能及时解决形成了一个恶性的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