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姓名:由身份证读取采集,冷僻字在生成考生号后由各级招办根据省考试院下发信息进行确认。
2. 考生类别:凡在2021年取得高中阶段(含中职等)毕业证的,归并为应届。凡已获得高中阶段学历教育证书一年(含)以上的,或同等学力均为往届。
3. 户籍类别:表示自己的户籍属于“城市”或“农村”。符合以下几种情况之一的可填写“农村”:
(1)户口簿第一页“户别”栏注明为“农业”,如“农业家庭户”等。
(2)户口簿第一页“住址”栏所列地址在国家统计局最新“统计用区划和城乡划分代码”中的“城乡分类代码”为2xx。可在国家统计局网站“数据查询”-“统计标准”-“统计用区划和城乡划分代码”中查询。
(3)具有户籍所在地农村土地或林地承包合同(经营权证等)。
(4)其他农业户口的证明材料,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类型查询证明”等。
4. 手机号码非常重要,请慎重填写,确保能接收短信及随时联系到本人。如果自己没有手机,请填写父母的手机号码,切勿填写其他无关人员号码,省考试院可能会有重要信息通过短信发送。错填号码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 参加艺术类模块八统考的考生报名时须选择应试主、副项(声乐或器乐),并分别填写主、副项应试曲目信息、声乐曲目调号和器乐乐器名称。
主、副项,乐器名称和曲目信息提交确认后不得修改。
所有艺术类组考模块均实行网上在线缴费(或银行柜台缴费)。
6. 报考艺术类但未缴费考生根据考生选择的艺术(文)或艺术(理)生成对应的普通、理类考生号,不得参加任何艺术类专业课考试。
7. 凡申请的高考加分或优先录取项目的考生,相关证明材料必须于11月30日前提交报名点审核。
特别提醒:考生报名信息是考试和录取时的重要依据,必须依照真实的情况准确地填报个人信息。如因考生填报信息错误或虚假而导致的报名无效、无法正常参加考试或录取等后果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