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是既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教师应愿教、能教、善教,学生应愿学、肯学,善学。教师是关键,是矛盾的主要方面。教师的思想道德修养、学识水平、教学科研能力是致关重要的。在教育教学中过程中,教师应努力做到“准、严、细、实、活、新、情”,教得有法,教得有道。“准”是知识把握得准,问题找得准,教法选的得当,量与强度控制合理;‘严”是严格要求自己和学生,计划周密,教学严格;“细”是全面周到不粗枝大叶、不马虎;“实”是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不搞花架子,务实;“清’是能举一返三。触类旁通,不呆板、不僵化,能让学生主动活泼地得到知识和成长;“新’堤知识、观念、方法不断更新、创新,不固步自封、停滞不前;“情”是要有崇高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感,爱教育展学生、充满活力和航力,不怕困难,有理想,充满信心。 我们和学生在学习上都应该努力做到“志。勤、思、问、练、用、精”,在这七字上下功夫。“志”是理想、目标和信心,这是学习的基本动力。“勤”是勤奋勤劳,不可懒惰。“思”是多想,多问几个为什么。不能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学而不思则惘,思而不学则怠”就是这个道理。“问”是向别人请教,虚心学习,不要不懂装懂。“练”是练习复习,“温故而知新”、熟能生巧、艺高胆大都是从练中得来的。“用”是学以致用,要敢用、善用,在运用中不断丰富、发展和提高。“精”是精益求精,不能一知半解,似懂非懂,要敢于否定自己,再实践、再认识、再提高,从而达到完整、系统、科学地掌握专业知识。 而教与学的关系,并不是教加学的关系,而是教与学的辩证统一。
处理教与学的关系,不能单是从教学方法上去改进,首要解决的是如何看待教与学的思想认识问题。必须端正教学思想,从培养一代新人的高度来认识这个问题,才能在实践中辩证地处理好两者的关系。 教师的教,主要是教会学生动脑筋去获得知识,动脑筋去运用知识。教师的教是要加强自学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创造性,使学生得到一种自己探索、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这种能力正是一代新人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所必备的能力。从这个意义上说,教师必须改变填鸭式、注入式的教学方法,积极采用启发式的教学方法。学生动脑筋的过程是思维活动的过程,所以发挥学生的自觉能动性,就必须对学生进行严格的思维训练。把教与学的活动结合起来,才能有效地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
教等于学,是教与学之间的第一种关系。这种关系意指,教师教多少,学生也学多少。就是人们常说的“名师出高徒”的关系。
在教学过程中,还可能会出现学生所学多于教师之所教的情况,从而构成教与学的第二种关系。这种关系亦可谓之“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一般而言,只要学生上课能认真听讲,对教师所提出的要点仔细咀嚼,并将这些新知识、新技能与以前所学的有关知识和技能进行分析、比较、综合,触类旁通,这样,“学多于教”是绝对可能的。
教大于学,是教与学的第三种逻辑关系。这种情况是说,学生对于教师所教的东西无法全部吸收,只能学到部分内容。至于每个学生究竟能学到多少,则取决于学生个人的能力和努力程度了。
教学使我深深的体会到:在教学中,只要用我们创造性的教来唤起学生创造性的学,用我们创造性的思维方法锻炼学生的创造思维品质,用敏锐的眼睛发现教材中的“点火处”并帮助学生“再点火”,只有我们教师能换一双眼睛看问题,换一幅脑子思考问题,换一种方法解决问题,教与学才会合理地碰撞出创造的火花,我们的学生才会有标新立异的冲动,才会有创造思想和创新意识的萌芽和发展。 怎样将教师与学生、教与学两者之间的关系掌握并运用好,真的是一门值得我终生学习并研究的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