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际能力”这一概念最初是由美国社会语言学家Dwell Hymes 提出的。他认为,交际能力不仅包括对一 种语言的语言形式的理解和掌握,而且还包括对在何时何地、以什么方式对谁恰当使用语言形式进行交际的知识体系的理解和掌握。交际能力是一个复杂的概念,涉及到语言、修辞、社会、文化、心理等多种因素,包括 一个人运用语言手段(口头语或书面语)和副语言手段(身势语)来达到某一特定交际目的的能力。而语言学家Littlewood则将交际能力概括成4点: 掌握语言知识,并能运用语言清楚地表达思想;不仅掌握语言知识,还了解这些语言知识在交际中的作用,学习者在使用语言时应考虑自己的社会地位及社会语境并能从听者的反 应中判断出所用语言是否恰当;学习者必须了解语言的社会含义,能使用英语本族人普遍接受的语言。从以上 4 点可以看出交际能力主要指的是达意(能够用目的语将所指的意义表达清楚)及得体(什么人在什么场合下 说什么话)。英语口语教学应该围绕交际能力包含的几方面的内容,着重培养学生运用英语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