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烈山区第四届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
各中心校、集团校、区直各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安徽省总工会、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安徽省第五届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和淮北市工会、淮北市教育局《关于举办淮北市第四届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广大中小学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经研究,决定举行烈山区第四届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以下简称“教学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
以锤炼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为着力点,充分发挥教学竞赛在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进一步激发广大中小学青年教师更新教育理念和掌握现代教学方法的热情,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推动我区中小学教育事业现代化。
二、竞赛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广泛参与、层层发动;坚持注重教学基本功和实际应用能力;坚持程序严谨、规范。
三、竞赛学科和参赛对象
(一)竞赛学科。竞赛分为小学综合组(学科范围限定为语文、数学、道德与法治、科学)、中学文科组(学科范围限定为语文、道德与法治、政治、历史、地理)、中学理科组(学科范围限定为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英语组(含小学及中学学段),共四个组别。
(二)参赛对象。全区从事中小学(含职业高中)教育教学工作的青年教师均可报名。
(三)参赛条件。
1、从事中小学(含职业高中)教育教学工作的青年教师均可报名参加选拔,各单位推荐参加比赛的选手年龄必须在40岁以下(1980年8月31日后出生)的在职教师。凡因参加有偿补课,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教师不得参赛。
2、参赛教师须获得市级优质课二等奖以上荣誉。
四、竞赛实施
(一)初赛。各参赛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活动,选拔能够充分展示本单位师德师风和高层次教学水平的教师参加决赛。
(二)决赛。决赛由烈山区教育局、区实验中学承办。具体实施方案见附件1。
(三)奖项设置。优秀选手授予“烈山区第四届青年教育教学能手”称号。
五、组织领导
各学校要加强对教学竞赛的组织领导,积极发动、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确保教学竞赛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六、联系方式
请各校于7月9日把《竞赛选手报名表》(附件4)和《竞赛报名汇总表》(附件5)电子档发到区教研室。联系人:彭敏 ,联系电话:4080903,邮箱:903696498@qq.com。
附件:
1.实施方案
2.教学设计评分细则
3.教学展示评分细则
4.竞赛选手报名表
5.竞赛报名汇总表
烈山区教育局教研室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