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烈山区2020年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校、集团校、区直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发挥优秀教育教学人才的典型带动作用,经研究决定,在我区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开展区级“骨干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骨干教师”的推荐评选对象为本区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任教师;教研部门的在职教研员;授课时段不少于本学科教师标准工作量三分之一的校园长;授课时段不少于本学科教师标准工作量二分之一的学校行政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实施素质教育,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骨干教师年龄女教师在50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教师在55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身心健康,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3.帮助青年教师成长,指导培养的青年教师至少有1人获得区级及以上教学、科研等方面奖项。
4.具备合格学历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还应取得相应技术等级证书或受聘担任市级职业技能鉴定相应考评员资格。
5.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
6.城镇幼儿园、中小学教师,任现职以来,必须有在农村中小学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
(二)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除基本条件外,参评骨干教师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所申报学科(专业)5年以上教龄(包括5年)。
2.具有较丰富的学生管理工作经验,从教以来,担任过班主任(或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团委书记、大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负责人等职,或兼任学校中层以上领导职务)3年以上,并胜任该项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3.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要取得高级工及以上技术等级证书或受聘担任市级职业技能鉴定中级工及以上考评员。
4.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近5年来取得下列成绩之一:
(1)获区级以上“教坛新星”或中职学校市级专业带头人、教坛之星称号。
(2)受到过区级及以上教育部门或政府表彰(包括“优秀教师”、“模范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荣誉称号等)。
(3)在区级课堂教学比赛中,获市级二等奖或区级一等奖以上1次。
(4)所指导的学生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或技能竞赛中,团体获市级三等奖以上1次或个人获市三等奖以上1人。
(5)所直接培养的学生在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活动以及汇演、汇展、体育比赛中,团体获区级前三名1次或个人获区级二等奖以上1人。
(6)教研员关心中青年教师的成长,发挥传、帮、带作用, 培养的教师参加优质课评选,获省三等奖以上。
5.教科研能力较强,近5年来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1)近5年来,主持(课题组长)区级课题研究,并已结题;或主持市级课题研究或参加省级课题研究(课题组长或核心成员),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2)出版与本专业有关的教育教学方面的学术专著,本人必须承担1/5(或不少于5千字)以上(含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的地方课程教材)。
(3)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CN或ISSN刊号)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教研员2篇)以上(不含增刊与论文集、报纸等)或在市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2篇(农村教师1篇)。
(4)参加省、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论文(含教学设计、教育叙事、教学案例等)、课件、微课等评比,获市级二等奖以上1次或市级三等奖以上2次(农村教师1次)市区级二等奖以上3次(农村教师2次)。
(5)艺术、体育教师在教育、体育、文化主管部门主办的基本功大赛及全市汇演、汇展、竞赛中获得区级二等奖以上或前6名1次。
三、评选办法
(一)推荐
由本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初审推荐,确定推荐人选。
(二)评审
1.资格审查。区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参评人选。
2.教学评价。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审查通过的参评人员教学水平进行评价、量化打分。
3.确定预备人选。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参评人选的申报材料、教学评价得分,确定预备人选。
4.公示。预备人选名单在qq和微信群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成立骨干教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评审委员会。各学校都要成立评选工作推荐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要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选拔与培养的原则,规范推荐程序,严禁弄虚作假,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各单位于2020年7月15日至20日,将骨干教师推荐人选名单及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及电子稿)报区教育局教研室。联系人:丁莉莉,联系电话:0561-4080903 邮箱:229116418@qq.com。
附件1:烈山区骨干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烈山区骨干教师评审表
附件3:烈山区骨干教师评选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附件4:烈山区骨干教师评选推荐人选报送材料目录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