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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

来源: 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发表时间:2019-03-21 浏览量:236622

皖教秘〔2019〕144号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19〕1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继续组织开展安徽省2019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现将活动方案(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在认真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加强统筹领导,切实发挥好基教部门牵头,师资、教研、电教等部门密切配合的作用,将活动的开展作为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深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抓手,落实、落细、落小每一个工作环节,确保活动的广泛性和高质量。

    附件:安徽省2019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


安徽省教育厅
2019年3月20日

附件

安徽省2019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标
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组织引导教师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国家平台)和安徽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以下简称安徽平台)晒课。普及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中小学课堂教学中的创新应用,加速建设一支善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教学资源开展教学活动、促进课堂教学模式改变的骨干教师队伍,为智慧学校的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参与范围
全省所有具备网络和多媒体教学条件的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普通高中)各年级、各学科教师。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网上晒课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动员、鼓励教师进行实名制网上晒课。教师首先完成安徽平台注册,选择国家平台或安徽平台对应的节点晒课。
1.晒课范围
晒课教材必须经教育部、安徽省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备案。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以专题形式进行晒课和评审,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和家庭教育等以主题分类方式进行晒课和评审。
国家平台上已有“省优”课例数超过5堂的节点暂不开放晒课。国家平台不开放的节点,可在安徽平台晒课(仅限省内使用教材),并参加省、市、县级“优课”征集。各地应引导和鼓励广大教师在无“部优”和“省优”课例的节点下晒课。
2.晒课内容
教师所提交的网上晒课内容应包括:一堂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课堂教学的完整教学设计(必选)、所用课件(必选)、课堂实录(拟参加“优课”征集的为必选,要求技术制作精良、教学技术手段应用上乘,教师普通话标准,画面、录音清晰同步且时长不少于30分钟,需插入包含授课教材版本、节点名称、授课教师单位姓名等信息的片头)、相关资源(可选,包括微课、素材、数字教材等)和评测练习(可选),详细参数要求见网上晒课页面。
晒课内容与所选教材版本、节点完全对应,晒课内容须符合现行课程标准,体现信息技术与学科性质和特点的融合,注重展现利用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育教学的重难点问题。除民族语文、外语课程外,其他课程晒课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教师所提交的内容须为本人2018-2019年度课堂教学实践中所产生的内容,已被征集为县级及以上“优课”的课例不得重复提交,不得冒名顶替,杜绝抄袭,引用资料须注明出处和原作者。
2.晒课时间
不同学段课程上传时间安排如下:
(1)国家平台
小学1-3年级:3月16日-4月30日
小学4-6年级:3月16日-5月31日
初中:4月1日-6月30日
高中:6月1日-8月31日
(2)安徽平台
小学1-3年级:4月15日-5月31日
小学4-6年级:4月15日-5月31日
初中:4月15日-6月30日
高中:6月1日-8月31日
(二)推荐遴选“优课”
各地要在网上晒课的基础上,逐级开展评审推荐。
1.“优课”推荐
各市、省直管县从本地区所晒的课例中遴选推荐“优课”,不同学段推荐截止日期如下:
小学:6月30日(县级) 7月31日(市级)
初中:7月31日(县级) 8月30日(市级)
高中:9月10日(县级) 9月20日(市级)
各地要把好政治方向,坚持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相统一。要严格推荐程序,坚持公开透明,保障公平公正,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严格依据“优课”评价指标(附表1),完善评审流程,坚持标准,优中选优,所推荐的“优课”应具有典型和示范意义,征集结果必须进行网络公示。
为鼓励广泛参与、确保质量,同一年级同一学科同一版本同一节点只可推荐1个“优课”课例,同一教师原则上只推荐1堂“优课”。
2.省级遴选
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市、省直管县推荐的“优课”进行遴选。对于没有部级、省级“优课”的节点优先考虑,遴选结果将在安徽平台进行公示和公布。
部级遴选结束后,未被评为省级“优课”及部级“优课”的,国家平台将逐步移除,请各地各校及教师按需做好备份。
(三)开展应用推广
各地要深入资源应用和推广,组织人员对历年“优课”进行整理,遴选优秀应用案例;组织广大教师开展看“优课”学“优课”活动,学习借鉴“优课”成果;在教研活动中将“优课”观摩作为重要内容,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在教师培训中将“优课”优秀案例纳入培训资源。
活动结束后,省教育厅将根据各地组织工作成效、教师参与规模和推荐质量等情况对活动开展成绩突出的市、县(区)教育局授予“优秀组织奖”,同时授予该单位管理员为“优秀管理员”称号。
四、工作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统筹做好活动的组织实施。要落实工作经费,完善支持和激励政策,强化教研和电教协同配合的作用,加强宣传动员和业务巡回指导,把工作落实、落细、落小。要严格按照各个时间节点完成晒课和“优课”遴选工作。
2.鼓励未参加过晒课的教师积极参加本次活动,大力倡导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各级名师工作室成员参与并引领晒课活动。
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好此项工作的信息技术管理员并做好与省级管理员的对接工作,及时反映活动中的问题与建议,确保活动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五、其他事项
欢迎各地将本地活动应用推广经验、好的做法及时上报,省教育厅将择优在安徽教育网、安徽平台选登或向教育部推介。
请各市、省直管县填写活动联系表(附表2),于3月28日前报送至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信息资源部,联系人:韩伟光,电话:0551-62677300,电子邮箱:973709797@qq.com
市县区教育局管理员QQ交流群:178832440。

附件1:皖教秘〔2019〕144号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 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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