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引导全县中小学教师牢固树立课程标准在教学与评价中的地位,准确把握课程标准规定的内容与要求,根据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规律以及教育教学规律,科学开展教学与评价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切实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和心理负担,保障全体学生接受公平且高质量的教育,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县教研室负责实施。各学校要成立相应组织,具体落实此项工作。
2.加强专业引领。基于课标的教学与评价工作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契机,应该充分重视对教师的专业指导,使教师通过参与该项工作,更新教育观念,锤炼教学技能,提升专业水平,从而更好地为学生服务。
三、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要求
1.依据课标确定教学目标。各级学校要通过教研活动和业务学习活动,积极推动和引导教师改变基于个人经验和基于教材内容设定教学目标的做法,真正依据课程标准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结合教材内容和学生实际,制定阶段教学目标及课时教学目标,明确各学期教学目标、教学内容、进度安排与评价方法等,并具体到每一堂课的教学目标。
2.依据教学目标设计学习活动。教师要以学生已有的知识与经验为基础,参照课程标准中的教学建议,精心设计与教学目标相匹配、适应学生年龄特征、难度适宜的学习活动。要围绕激发兴趣、培养习惯、丰富经历、探究体验和表达交流等要求,精心设计综合实践活动。要在教学实践中总结阅读、表达、探究、交流、游戏等活动的实施经验。
3.有效调控教学进程。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要关注学生的差异,采取有针对性的教学方法,引导全体学生参与学习活动,促进学生的合作学习。要认真倾听学生发言,多给学生充分表达的机会,并适时予以鼓励。要探索课堂观察和分析的途径与方法,根据学生在知识掌握、问题表达、思维水平、合作交流等方面的课堂表现,及时调整教学进程,改进教学策略和方法,落实教学目标。
4.注重加强养成教育。学校教师要树立知行统一的教育理念,注重教育细节,善于捕捉教育机会,开拓途径和方法,加强学生学习、生活和品行良好习惯的养成,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5.不断更新教育理念,丰富教学素养。教师要了解教育哲学的基本知识,逐步树立自己的、正确的教育目的观、教育价值观、学生观、教师观及课程观等信念,让教育哲学成为教师成长和实施教育行为的一个重要精神资源。了解基础教育的宏观背景,明确其定位,深刻理解国家的教育方针并积极运用于教育实践。要模范执行《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依法执教,切实维护学生和自身的合法权益。掌握课程与教学、班级管理的基本理论。教师应了解所担负的学段的课程设计、实施和评价的基本理论,懂得课程与培养目标及我国教育目的之间的关系,明确课程的总体特点、基本构成及与其他学段课程之间的关系,以便能从宏观视角理解所教学科的地位和价值;教师还应在理解学生认知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掌握基本的教学原理,理解教师是学生学习和快乐成长的促进者。
掌握教育研究和专业发展的基本知识与技能。具体而言,教师应了解教师专业素养的核心内容,明确自身专业发展的重点;了解教师专业发展的阶段与途径,能正确认识自身特点,善于反思自己的教育实践经验并吸收优秀教师的成长经验,从而对自身专业发展进行规划、自主发展。
四、基于课程标准的评价要求
1.学校和教师要把评价建立在课程标准的基础上,依据课程标准、学生年龄和心理特征、知识水平,合理设计评价目标、评价内容与评价方式。
2.要设计符合课程特点和本校特色的评价体系,采用多种评价手段,实施多元评价,探索学年、学期等阶段性评价。要在日常教学中加强过程性评价,探索通过课堂观察及时评价学生表现。要严格控制考试次数,恰当运用考试结果,不把考试成绩作为对学生评价的唯一尺度。
3.备课时应严格依据课程标准、学段目标、学生情况确定教学目标,并以此为出发点设计教学环节,达成教学目标。
4.依据课标开展教学,严格控制进度,不随意拔高难度。关注学生的学习过程,采用多样的教学方法,尽可能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需求。为学生提供尽可能多的学习体验机会,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的意识。通过教研活动,群策群力,优化课堂教学。
5.根据课标要求,设计形式多样的作业。加强作业与教学的关联,使作业成为学习延伸和学习成果的检测手段,更成为后续学习的动力。义务教育阶段低年级原则上不布置书面回家作业,中高年级通过优化作业设计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6.针对学生的学习情况,开展必要的学习辅导,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树立学习信心,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兴趣。
7.注重评价结果对学生的促进作用。学校和教师要淡化评价的甄别、选拔功能,强化评价的诊断、改进与激励功能,明确基于课程标准的评价在于发现学生在目标达成过程中的表现,进而调整教学方案或向学生提供反馈信息,促进学生的学习。
五、措施与保障
1.学校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加强指导与监督,切实加强对教师的管理与指导,坚决杜绝违反课程标准开展教学与评价的行为, 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把“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工作”作为学校依法办学的重要工作,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2.学校领导要深入课堂,积极开展教学评价现状调研,善于发现问题和经验,及时研究和采取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解决教师在实践中面临的实际问题。
3.组织教师参加各级各类研修和培训,针对教师的学习和工作需求邀请专家作教材教法分析、教学案例分析,通过教学展示、教学论坛、专题研修的方式,提升教师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和评价的素养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