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小学数学期末考试命题指导意见
为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反馈、诊断和激励等作用,促进学生全面、持续、和谐地发展,现就我市小学数学各年级期末考试命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小学数学期末考试是合格性考试,应体现义务教育性质。命题应以《数学课程标准(2011版》为依据,以教育部审定通过的小学数学教材为依托,围绕 “四基”进行命题,努力体现《数学课程标准2011版》的基本理念,使之有效减轻学生负担,有效提高数学教学质量,有效推进我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进程及教育均衡发展的加快实现。
二、命题原则
1、基础性原则。命题以《数学课程标准2011版》规定的最基本的、最基础的要求为基准,从数学学科的特点出发,考查学生在该时段应掌握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思想、基本活动经验。
2、全面性原则。命题要从培养学生数学素养的角度出发,全面考查学生对小学数学本质属性的理解和掌握,综合运用数学知识、技能解决简单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
3、科学性原则。试题无科学性错误,语言表述准确、精炼,符合数学学科特点和小学生的年龄特征,答案无歧义,总体布局合理。
4、导向性原则。试题应具有较强的导向性,体现数学学科改革的发展方向,为我市小学数学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指明方向,以利于学生的发展、深化小学数学教学改革的推进。
5、发展性原则。试题既要客观反映学校教学质量的真实情况和教师教学的真实效果,又能促进学校、教师、学生的不断发展,特别要让学生感受到自己在小学数学学习中的进步和发展,激发学生进一步学习的愿望和动力。
三、命题要求
应按照《数学课程标准(2011版)》的内容为准绳,参照义务教育小学数学各年级教材,体现“合格性”要求,围绕“知识技能、数学思考、问题解决、情感态度”四个方面目标进行命制。
(一)考查要点
数与代数:主要考查数与数的运算、量与计量、几何初步、统计初步和解决问题(含综合应用)。其中:在数和数的运算方面,主要考查计算三位数的加减法,三位数乘两位数乘法,三位数除以两位数的除法。四则运算以两步为主,同时,加强数概念和算理的检查,恰当体现口算、估算的检查。量与计量主要考查量的实际观念、估测和测量。
图形与几何:主要考查学生的空间观念。
统计与概率:主要从对数据整理、填写统计图表和分析、解释简单统计表的检查。如:中位数、众数移到第三学段学习,也就可以不列入此次考查范围,不要求用分数表示可能性大小等。
综合与实践:侧重以“解决问题”的方式考查,内容情节应尽可能联系学生的生活实际,使一般解决问题的列式不超过三步,分数、百分数应用题不超过两步。
(二)权重比例(卷面分值100分)
1、计算题(分值23分),包括:直接写得数、用简便方法计算、脱式计算、求未知数、列式计算等。
2、基础知识和能力(分值75分),其中数的概念和算理约占13分;量与计量约占5分;代数初步约占7分;几何初步约占10分;统计初步约占7分;应用题约占33分。
3、学生良好学习习惯的养成情况(分值2分),主要包括:书写工整的学习习惯;认真、严谨的学习态度;勤于思考、克服困难的精神。
(三)难易程度
1、试题梯度:试题梯度按8:1:1分配。
2、试题难度:试题难度值控制在0.90左右。
(四)注意事项
1、注重“四基”考查。即对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思想、基本活动经验的考查,体现毕业考是基础性和合格性考试的性质,发挥毕业考试对小学阶段数学教学正确导向的作用。
2、注重贴近生活实际。试题情境、内容应贴近学生生活实际,让学生感受生活与数学的紧密联系,增强学好数学的信心。杜绝出现繁、难、陈、怪、偏等题目。
3、注重适度开放。试题应适当编制部分开放题型,加强对数学思维能力的评价,鼓励学生独立思考,培养创新能力,避免强化机械记忆。
4、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制(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四、注意事项
1、建立命题审核制度。各区教研室要加强对命题的指导与监控,做好试题的审核并校对工作,确保试题质量。
2、建立命题评估制度。毕业考后各区教研室、各市直属校要组织对考试题目进行科学评估,逐步建立试题评估制度。
3、建立命题分析制度。毕业考后各区教研室、各市直属校应将毕业考卷和考试情况分析(含对命题的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