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义名校长工作室章程
(试 行)
第一条 为保证李新义名校长工作室的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李新义名校长工作室是由蚌埠市基础教育学校校长组成的研修学习共同体。工作室由蚌埠市教育局领导,市教育局组干科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室设首席名师一名,由李新义校长担任。
第三条 工作室致力于工作室成员的成长和学校的发展,通过互动、共享、吸纳、自律、超越等,使工作室成员能够成为蚌埠市名校长,工作室成员学校成为学生向往、教师幸福、家长满意的学校。
第四条 工作室要围绕课程设计、本校师生成长课例、课堂改革、制度文化、家校合育、教师发展、校长提高等,制定工作推进计划,深入实践研究,发现、研究和解决学校及个人发展中的问题,探索构建新课程背景下适合学生成长的学校基本架构,促进学校的不断发展,实现自身素质的不断提高。
第五条 工作室成员要基于学校和自身实际进行针对性研究,采用问题研究、案例课例研究等方法,加强所在学校的诊断和剖析,分享研究成果,并及时转化为教育教学的实践行为,促使学校提升。依靠工作室团队力量,走协同攻坚、探索创新之路,实现自身成长和学校科学发展,应成为工作室的鲜明特色。
第六条 工作室倡导自主互动、协作共享、追求卓越的组织文化。协作组成员要在实践中研究,在研究中学习,在协作中共享,兼容并蓄,勇于超越。要讲求科研道德,避免功利主义倾向。
第七条 工作室首席名师负责制定工作室年度活动计划,明确任务目标和成员分工,组织研修活动,带动、督促小组成员按时完成任务;负责与市教育局沟通和信息、通知等的上传下达;负责名校长工作室管理和信息、公告发布等。
第八条 工作室下设办公室。职责是联络会议、组织活动、参加会议等,做好相关工作落实。
第九条 工作室每年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各成员都要带新思想、新成果、新经验、新问题进行交流分享。
第十条 工作室内的校长不定期到国内各名校学习考察,召集人负责联系。
第十一条 工作室校长要积极登台展示自己学校的探索和研究成果,工作室校长参加协作组会议,在交流分享学校的探索经验及成果方面,与协作组成员有相同的义务。
第十二条 运行机制。会议由召集人召集,办公室负责组织。会议日程由工作室成员协商。
第十三条 本工作室工作周期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