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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梯度评价法”在高中信息技术教学中的应用
作者:王克胜 发表时间:2014年10月09日 浏览量:58
文/王克胜
《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实验)》中强调:“高中学生学习和应用信息技术的能力水平、学习风格和发展需求等方面的差异很大,信息技术课程的评价要正视这种个别差异,教学评价要多元化”。那么如何通过评价的合理实施,让不同起点的学生,特别是基础薄弱的学生,使他们取得的每一点进步都能被认可,从而让他们也能获得成功的体验。为此,本人在多年信息技术教学实践中摸索出一套“梯度评价法”,对激发学生学习、应用信息技术的兴趣,帮助学生逐步提高信息素养很有帮助。下面我把它总结出来,以期与同仁们商榷。
一、“梯度评价法”的提出
所谓“梯度评价法”就是为不同层次或不同基础的学生设定不同等次的评价标准,教师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对不同层次的学生按照不同等次对其回答的问题、完成的作品或考试结果进行有针对性的评价。这种评价有利于提升基础薄弱学生的信心指数,激发他们学习信息技术兴趣。同时,这种评价注重对学生学习活动的全面考察,既要评价学生的学习结果,又要评价学生的学习过程;既要评价学生的知识积累程度,又要评价学生的执行表现情况;既要评价对学生的普遍要求,又要评价不同个性学生学习过程中思维发展、行为规范、团结协作、知识增长、技能提高等多方面的学习历程,从而让基础薄弱的学生有了学习的信心,并且不断提高,最终达到共同提高的目标。
二、“梯度评价法”的优势
1、关注学生个别差异
众所周知,我国信息技术教学起步晚,各地小学、初中信息技术教学的经费投入、基础设施、师资水平等都存在较大差异,课程开设情况也参差不齐,这就造成了高中信息技术教学中班级学生间基础知识、操作技能等存在着较大差异。比如笔者在教学《获取网络信息的策略与技巧》一节时(广东教育出版社《信息技术基础》第二章),让学生自主上网搜索“文学大师沈从文”。大多数学生都能很快利用搜索引擎技术找到相关信息,但班级有一名女生却始终坐在电脑前一动不动。经询问得知,她在初中阶段根本就没有接触过电脑,对电脑操作甚至连最基本的鼠标操作都不会,更别说上网查找信息了。于是笔者对所在班级做了一次认真调查(农村高中),小学、初中阶段学习过信息技术的占75%左右,对计算机知识了解一点的占20%左右,对计算机知识一点不了解或没有接触过计算机的占5%左右。通过调查我还发现基础好或家庭有电脑的同学,往往高中一入学时就能够建立自己的个人博客、轻松遨游互联网、甚至能够熟练使用flash软件制作动画了,而那些没有接触过计算机的同学却连键盘分布都不清楚。如果让这两类层次悬殊的同学去完成相同的任务,而评价的标准又都一样,可想而知,基础差、操作能力薄弱的同学将永远处于劣势,长期下去,势必会打消其学习的积极性,也一定不利于其学习成绩的提高。
“梯度评价法”正是针对这种差异性,让不同层次的学生有不同的评价标准,把希望和信心交还给所有学生,使那些基础差、操作能力相对薄弱的学生仿佛在茫茫黑夜中见到了曙光,让他们眼前升腾出希望的光茫。这种评价一方面能让不同起点的学生在当前学习中都能取得一定的进步,另一方面又能尊重学生的个性和创造力,避免了“齐步走”和“一刀切”现象的发生。
2、调动学生参与信息技术学习的积极性
针对学生起点不同,教师不仅在评价中采用不同的评价标准,在教学时也可采用设定梯度教学任务的方式,根据学生不同水平给定不同的学习目标,这样有利于调动学生参与信息技术学习的积极性。如采用设定不同层次的任务、主题活动等,让不同层次的学生通过自己的智慧去探索、研究,达到掌握知识的目的。比如我在教学《文本信息的加工与表达》一节时(广东教育出版社《信息技术基础》第三章),把学生分成A、B、C(A为水平较高、B为有一定基础、C为零起点)三个层次,让A层次同学去设计制作一份电子板报或贺卡,并提供设计意图;让B层次同学排版一篇文本,让C层次同学仿照示例去进行文本排版。通过这种为不同层次的同学设定不同等级学习任务的方式,就不至于因为你定得目标过高而“吓”住一大批学生,定得目标过低时又引起不了水平较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因此,通过设定梯度教学任务的方式,能很好地调动学生参与信息技术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3、发挥教师在评价中的主导作用,培养学生的自评、互评能力。
在以往的评价中我们过于重视考评或按照统一标准去评价、衡量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和理解情况。由此带来的问题是学生过于被动接受教师的评价,学生的个性特点、发展趋势以及基础差异性,甚至一些偶然因素都掩盖在分数之下。“梯度评价法”的评价主体可以是教师,也可以是学生自己,教师只在评价中发挥了一定的主导作用。如针对不同层次学生制定不同层次的学习任务,评价标准也有层次之分,这样不同层次的学生都能在不同层次的学习任务中有事可做,而且也能根据标准发现自己的不足与存在的优势。同时这种评价更多地利用学生自身的评价能力,让他们能够正确认识自我、评价自我、完善自我,并及时调整自己的学习态度、学习进程,充分发挥评价的学习监督、导向和激励作用,以评价促进学习,并且经常开展互评,在互评中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4、让学生在激励中成长,最后共同提高。
当人们在某种活动中获得成功,并引起他人特别关注的时候,往往会产生心理上的满足感,甚至是自豪感,这种良好的感觉可以激发起强烈的创新内驱力,使其树立更高层次的理想目标,追求更好的表现。
从表面上看“梯度评价法”降低了对基础薄弱学生的标准要求,但是却真实地提升了这些学生的信心指数,这个指数的提升对实现所有学生的发展是何等的弥足珍贵。比如,我所教过的一名女学生,她刚进高中时,对计算机知识一无所知,更别谈操作技能了。当班级同学已经能够熟练运用word软件制作电子板报、贺卡的时候,她却连用“智能ABC”进行汉字输入都不会,同学间也是有意无意地嘲笑她,使她情绪一度低落,产生了不想上信息技术课的念头。在教学中我为了提高她的自信心,在分配任务时尽量放低要求,对其完成的作品进行指导并多加鼓励,对她取得的每一次进步都加以表扬。这样经过一段时间后,她的自信心逐渐得到恢复,其操作电脑的水平和能力也得到大幅度提高,到高一下学期时,她还加入了学校“程序设计兴趣小组”,并在竞赛中多次获奖。今年高考时,她还考上了重点大学的计算机专业。由此我们看到,用“梯度评价法”来确定学生的进步幅度和发展目标,无疑是为学生找到了一条可以攀爬的绳索,铺设了一条平添自信的路径。
三、“梯度评价法”在应用中需注意的问题
1、科学性
科学性是评价的基础,“梯度评价法”在制定分层评价标准时,要注意科学性原则。评价的标准应该始终围绕课程目标设定,在制定评价标准或评价量规时,首先要根据评价目的划分出能客观反映有关学习过程和结果的重要维度或重要方面,然后为每个方面制定不同水平的评价等级。如对信息技术基本原理的学习中,为了评价学生理解知识的效果,可以设计“完全理解、较为理解、基本理解和有待理解”评价指标等级,而对那些信息技术软件操作技能的学习中,为了评价学生操作技能的掌握情况,就可以设计“非常熟练、熟练掌握、基本掌握、有待掌握”。
另外,由于“梯度评价法”针对不同层次的学生采用不同的评价标准。因此在开展教学前就要去了解你的学生真实状况,这样教师才能有针对性、更科学、合理地对每一位同学实施梯度评价。例如,我们在评价学生制作的作品时,首先我们在制定评价标准时,按照A、B、C、D分成四个等次,然后根据不同层次的学生,有针对性地对其作品进行评价,一个获得C等次的学生,我们可能也会对他大加表扬。当然这种表扬不是无原则的,而是以教学目标为依据,本着对发展学生个性和创新精神有利的原则进行的。
2、发展性
发展性原则,主要指评价的标准要随着学生的发展变化而变化。信息技术课程的评价不仅仅是判断一下学生的信息素养,更重要的是通过检查学生的学习,来巩固学生的学习成果,并最终达到全面促进学生信息素养的提高。我们利用“梯度评价法”主要是激励基础薄弱学生的自信心,但最终的目标是使学生能够共同提高。因此,我们要时刻关注位于梯度底层的学生,既要让这些学生在这种评价中得到信心,也要使他们认识到自身存在的不足,使他们看到与同学之间存在的差距。
实施“梯度评价法”的过程,实际是一个优秀的教育过程,学校、教师更多地去看学生的发展,而不是学生的现有水平。因此,我们最终的目标是学生能够通过这种评价使其能力得以螺旋上升,教师应该要随着教学的深入,评价的标准要随着学生的发展变化而变化,评价是为了促进学生发展进步,学生进步了,评价要求也要相应提高等次,使其最终达到信息技术课程标准规定的培养目标。
3、人文性
评价过程也是学生心理的一种潜在表现过程,正确的评价能使学生真实表现当前的心理状况,并且能反映学生的意识和情感,学生为了在评价的过程中取得良好的表现,就会有意识地在平时学习中多使用信息技术,随着自己的学习成果被大家认可后,学生利用信息技术,发展信息技术的意识和情感就会在评价和学习过程中得到升华。
但由于一个班级同学采用了不同的评价标准,往往会导致成绩优异的学生不理解,也有可能使基础薄弱的学生觉得没面子,从而伤害这部分学生的自尊心。因此,我们在进行评价时不要大张旗鼓地把学生分成三六九等,而更应该注意方式、方法和技巧。例如,我们在评价学生的作品时,就可以通过评价报告、学习建议等形式,甚至可以通过邮件的形式,一对一地进行,使学生既能从这种评价中得到信心,认识到存在的不足,也使他们容易接受。
4、多样性
从评价实施度量方式的不同来分,评价方法有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两种。新课程倡导“多用定性,慎用定量”,并指出评价应针对不同评价内容和相应的课程目标,适当选择和灵活运用评价方式。
“梯度评价法”在追求科学性和发展性的前提下,也倡导评价的多样性原则,即采用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科学、合理、有效地评价。如涉及到“知识和技能”方面的内容易采用笔纸或上机练习测验时,就要对学生设定不同的定量评价标准;对“过程与方法”方面的内容则对不同层次的学生采用分层次任务,设定不同的任务(如:“作品设计”、“半成品设计”和“主题学习活动”等),通过学生自主、协作完成任务进行分层次的表现性评价方式;对“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方面的内容则宜采用教师观察学生在学习信息技术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学习兴趣、学习态度、交流合作和信息道德等来进行有针对性的个体评价。这种通过分层次综合运用测验、专项技能测试、表现性评价和设立成长记录袋等进行的多样性梯度评价方式,对全面考察学生的学习过程和信息素养的养成显得尤为重要。
四、结束语
高中信息技术新课程以提高学生的信息素养、促进学生全面而又富有个性的发展为基本目标,着力发展学生的信息交流与处理信息能力,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因此,我们在教学评价时,要从实际出发,努力激发学生学习、应用信息技术的兴趣,帮助学生逐步提高信息素养为目标。相信,只要我们在进行教学评价时,紧紧围绕信息技术课程标准规定的培养目标评价教与学,并以信息技术课程目标的达成为已任,不畏困难,刻苦钻研,就一定能构建出更加科学化、灵活化、人性化的课程评价体系。
参考文献:
⑴《普通高中技术课程标准(实验)》,2003
⑵苗逢春.《信息技术教学评价的科学设计与有效实施》,http://www.nrcce.com/
⑶王爱胜.《梳理信息技术课堂评价的方法与价值脉络》,2008.5,中国信息技术教育.
⑷高凌飚.《关于过程性评价的思考》,华南师范大学课程教材研究所
⑸王霞.《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教学评价》,2007.9,中国现代教育装备.
(该文2008年11月刊于《教育技术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