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红梅名师工作室考核评价办法
(试行)
本工作室以三年为一个工作周期。每年进行一次过程性年度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室自身建设发展的情况、工作室成员成长进步情况、工作室在教科研中取得的主要成绩三个方面。
一、主持人由县教育局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考核,项目及备查资料如下:
1、每学年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及各类活动记录;
2、承接的科研课题情况(至少1项);
3、名师工作室网页的内容更新情况;
4、每学年在全县开设公开示范课一节或专题讲座情况(不少于二次);
5、督导其成员教学听课、评课的情况;(成员每学年跨校听课、评课一到二次)
6、每年撰写的教育科研论文、随笔、案例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或获市级一等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等次的应不少于一篇(上级教科研部门组织);
7、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工作室内部的教育教学方面的活动;
8、其他各类教育教学成绩。
二、工作室成员由主持人考核,全体成员按要求填写学年工作情况登记表,根据各成员年度工作、绩效进行综合考评。项目及备查资料如下:
1、发展规划、研修计划及总结(含三年规划、总结及学年计划、年度总结);
2、读书计划及笔记;
3、听课、评课记录;
4、公开课、示范课或讲座(教学设计、讲座提纲及音像资料);
5、课题研究及参加教学竞赛成果(研究过程记录及成果);
6、撰写论文或反思(发表刊物复印件,工作室网页或其它网页发表资源的纸质稿);
7、培养青年教师(活动记录、照片);
8、参加各类学术活动(活动内容、通知、成果等);参加教师继续教育或校本培训(听课记录、讲义提纲和课时数)。
9、其他各类教育教学成绩。
三、工作室顾问参与指导名师工作室日常活动,但不作为考核对象。
201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