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湖东路三小 陶惠
马鞍山师范附小 唐翠兰
快走到教室门口了,却没有像往常那样听到琅琅的读书声,站在门口略一探头:教室中间的位置里三层外三层地围满了人。“咳”我轻咳一声,人群立刻四散开去回到各自的座位,倩倩泪眼滂沱的出现在我的眼前。
“别哭了,快告诉老师。”旁边的小凯递给她一张面巾纸。“老师,老师……”她哽咽着说不下去。“老师,她带的订杂志的75元钱丢了。”小凯急着插嘴了。我听了心里咯噔一声:当班主任的最怕处理的就是丢钱事件了,因为调查难度大,处理的分寸不好把握。我把书本放在讲台上,环顾整个教室,教室里只能听到断断续续小声的抽泣声。一双双眼睛都盯着我,好像在问:“老师,怎么办?”
“别着急,倩倩,你能告诉老师钱是怎么丢的吗?”
“妈妈送我到校门口,然后把钱给了我。我怕丢就一直握得紧紧的来到教室。我把钱放在抽屉里就去打扫楼梯了,等我回来时发现钱不见了。”
“同学们,”我沉吟片刻缓缓开口,“大家都知道倩倩同学没有爸爸。她爸爸在六年前出车祸去世了。妈妈一个人带着她,生活不是很宽裕。”倩倩也停止了抽泣说:“我求了好久,妈妈才同意给我75元钱订杂志。这下,杂志订不成了,我回去还得挨骂。”
教室里安静极了,有的孩子低下了头;有的孩子充满关切的看着倩倩;还有的孩子满怀期待的盯着我。
“同学们,倩倩的钱丢了,杂志订不成了,她很难过。老师本来想自己掏钱替他订一份杂志,可是再有一年你们就小学毕业了,你们愿意在我们这个团结奋进的集体里有这样令人不愉快的回忆吗?我们其中有一个人会一辈子为这75元钱感到愧疚的,不是吗?”
“现在我们全班同学都去操场上排好队,老师留在教室里。大家按顺序一个一个地独自回到教室里来,如果有什么想说的可以悄悄地跟老师说。”
全班同学很快在操场上排好了队,我留在教室里。他们依次独个儿进了教室,有的说:“老师,不是我。”有的说:“我没看见谁拿的。”
最后一个进来的是倩倩,我失望地冲她摇摇头,然后和她一起到操场上。
“同学们,这次我和大家一起留在操场上,然后每个同学再像刚才那样依次回教室一次。”
我顶着烈日站在操场中央,让其他的孩子去树荫底下,火辣辣的太阳照得我头昏眼花,心里的翻江倒海更让我难受:这个孩子能珍惜最后这次机会,自己从岔路上拐回来吗?
时间过得格外缓慢,脸上的汗水流淌下来,像无数个小毛毛虫,我觉得又刺又痒分外难受。终于,倩倩最后一个回去,很快她手中举着什么兴奋地奔向操场。
我心中的石头“咚”的落地。
“同学们,我很高兴,这位做错了事的同学有勇气改正。人的一生不可能不犯错,如果用一个错误来掩盖另一个错误,只会在歧途上越走越远。让我们记住今天的事,时刻走好人生的每一步。至于是谁犯的错,就让它永远都是个谜吧!”
后记:刚听到倩倩丢了钱,我的心里又急又躁,因为这不是普通的小错误,如果处理不好会给很多孩子带来不良影响。原来处理此类问题一般是恐吓诈骗加利诱,要不就让全班学生自己掏空口袋和书包以示清白。且不说这两种方法教育效果如何,对学生而言也显得不那么尊重他们。后来我想就给这个犯错的孩子一个改正的机会,同时保护“他”的自尊心。可是第一次,失败无情的嘲笑了我。我问自己这样做错了吗?“他”不值得信赖?不想改好吗?不,我否定了自己的想法:我应该相信“他”,给“他”更大的空间。站在操场上,烈日下,我倍受煎熬,我盼着“他”能自己走回来。当倩倩举着钱从教室里跑出来的那一刻,我知道自己做对了。至于到底是谁犯了错,知道或不知道又有什么重要的呢?
点评:有一份资料显示:曾有心理专家做过一个调查,他们随机在一个学校里选了五十名学生,结果发现其中四十四个孩子有过小偷小摸的行为,其中10%的孩子在四五岁时就从家里拿过钱,70%的孩子小偷小摸的行为是发生在小学阶段,但是令人吃惊的是这些孩子的家庭条件普遍都很优越。
由此可见,小偷小摸行为在儿童早期颇为普遍,并于5~8岁时达到高峰。这个时期的孩子以自我为中心,喜欢站在自己的角度来思考问题,他们只知道自己喜欢的东西可以给自己带来快乐,但是意识里却缺少东西的归属概念,并不认为拿别人的东西是不好的行为,所以对待孩子的小偷小摸行为不能单纯以成人的是非标准去衡量。
美国教育学家杜威的道德教育论认为:学校道德教育的特殊性,决定了学校不能完全等同于社会。学校应是:其一,把错综复杂的社会环境加以简化和整理,选择能为青少年接受的内容,然后建立一个循序渐进的秩序,让儿童逐渐了解复杂事物,达到生长的目的……
学校教育要将工作的重心建立在纠正学生的行为偏差上,一要培养是非观念,提高道德认识。孩子偷窃,绝大多数是因缺乏正确的道德观念,因此,对孩子进行矫治,必须先从帮助他们形成正确的是非观念,增强是非感开始。二、创造醒悟机会,促进心理转变。孩子对事物的正确认知有一个过程,需要合适的方法和契机;粗暴的态度、简单的方法往往适得其反。找出原因,因势利导,对症下药,静待花开——应是教育者的智慧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