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寨小学教师考核方案
为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工资收入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挖掘学校内部潜力,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师素质,优化教师队伍,强化岗位责任制。根据太和县教育局《关于太和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赵庙镇中心校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科学规范,便于操作的教师奖励性绩效考核分配制度。激励教师爱岗敬业。建立科学规范的小学收入分配机制,有效推动学校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考核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建立竞争激励机制,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工作,引导他们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对象、时间
考核对象:范寨小学全体在骗教师。
实施时间:从2015年9月1日起实施。
四、考核内容
1、校级领导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履行《阜阳市教师职业行为规范》、师德建设、学校发展、教育教学管理、教师专业发展、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的实绩。
2、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和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师德主要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情况。
3、教育教学主要考核教师从事德育、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教师专业发展的情况。德育工作是每个教师应尽的责任,考核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情况。教学工作重点考核教学工作量、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学效果,以及组织课外实践活动和参与教学管理的情况;对教学效果的考核,主要以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学目标、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为依据,引导教师关爱每个学生,特别是学习上有困难或品行上有偏差的学生。教育教学研究工作重点考核教师参与教学研究活动的情况。
4、班主任是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岗位。班主任的工作任务应作为教师教学工作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班主任工作的考核,重点考核其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
五、考核细则
(一)班主任岗位津贴。
按县教育局规定,采取固定数额加量化设立班主任津贴,具体标准:根据班额大小自行确定。
1、具体标准
(1)班主任补助标准(语数为正副班主任,分配按60%、40%),任课两班的以人数多的一个班级核算,对于不能按时完成班级事务的不享受补助标准。
人数 津 贴
固定部分 每月标准(元)
30人以下 60
35人以下 70
40人以下 80
45人以下 90
45人以上 100
(2)各种材料10分
A、包括班主任工作计划、总结、论文、班主任工作手册中各项内容、各种报表、掌握学生管理规定及时上报学生变更情况等学校要求上交的材料。
B、按时按要求上交,内容具体详实,富科学性、创造性得满分10分。
C、不按时上交者扣2分,不交者为0分。
(3)各项活动(班级和班主任活动)25分
A、学校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班主任要跟班巡视学生情况,班主任一次不到岗扣1分,扣完为止。满分5分
B、按时参加班主任例会,学习业务,认真做笔记,主动参与交流,提高班级管理水平。迟到一次扣 1分,无故不到者0分。满分5分。
C、家长会,按时按要求召开家长会,有准备、有记录、有效果,不按学校要求召开家长会的0分。满分5分
D、班会,正班主任上好班会,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等。做到课前有准备,课上有成效。每缺一次扣1分。做好班队会记录,每学期至少记录5次。满分5分。
F、班级文化建设按学校要求有板报、图书角等。达不到学校标准的,少一处扣1分。满分5分。
G、坚决杜绝体罚行为,因体罚受到举报情节恶劣的一经查实,扣当事老师20分。
(4)学校公物管理10分
教育学生爱护学校公物,加强班级公物管理,无损坏公物现象发生,满分10分。(以后勤检查维修记录为依据)发现一次损坏公物现象扣1分。每破公共区域设施坏一处,视情节严重扣3-5分。
(二)管理人员工作量计算办法
学校班子成员的工作量同老师的考核量化一样,在绩效上略高于教师,每人每期300元,对不能按时完成工作要求的酌情奖励。
(三)考勤奖励
出满勤,每学期每人奖励400元。每周在有课任的基础上到校8场次,并及时签到,到校不签到者不记场次。因公出差、学习视为到校场次。病假、婚假按上级文件规定,由中心校报批后一律作事假对待。病假需有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因病事假的每节课从绩效工资中扣10元补替带者。
(1)实行8小时坐班制度。教师在校时间不少于7小时,全体教师应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科任老师上课前30分钟进班。无故缺席每节课扣50元。
②每学期累计旷工达3个工作日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③本学期病事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2)集体活动
①学校规定的集体活动(全体教师会议、政治、业务学习、教研活动、校本培训、升旗、临时性通知的其他集体活动)缺席者,每一次10元;迟到早退一次5元。
②学校组织大型集体活动明确要求不允许请假而请假的,双倍扣除。
(四)教师学期量化奖
1、考核细则
(1)计划总结(3分)
学期教学教研计划切合实际,各学科有教学进度,学期末教学教研工作总结有针对性、经验性。
(2)备课(4分)
教案规范,字迹工整,目标明确,方法措施恰当,课后记有针对性、有整改措施。
(3)上课(5分)
教师要遵守课堂教学纪律,上课不能迟到、早退、不擅离课堂。不得随意停课或增减课时。教师上课时,能够使用普通话,课堂教学要鼓励学生提出问题,启发学生积极思维,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精神,培养学生学习本课程的浓厚兴趣。课堂秩序良好,无乱堂现象。
(4)作业 (3分)
作业设计科学有效,针对性强,作业量适当,批改及时、指导具体。
(5)辅导 (2分)
辅导学生(包括学困生转化和特长生培养)有记录有效果。
(6)听评课(2分)
积极参加学校举行的各项听评课活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听课记录有侧评有总评。
(7)教科研活动(5分)
积极参加各级教研活动,不迟到早退、不请假。在教科研活动中能够按要求做公开课、汇报课、评优课等,及时上报教学论文、教学设计、教学案例、教学反思等。认真参加研究工作,能够承担课题或承担课题组成员且按要求完成各项任务。
(8)业务学习(4分)
内容有利于提高自身专业发展,学习内容重在本学科范畴。 书写认真规范,每周一次。
(9)继续教育(2分)
重视知识更新和专业学习,积极参加各级教育培训,且成绩合格。
(10)学科活动(4分)
积极辅导学生参加学校等各级学科竞赛活动,成绩良好。
(11)安全管理(4分)
严格遵守签订安全责任书
(12)德育教育(4分)
2、教科研成果奖
(1)公开课
①校级示范课、引领课、推荐课、交流课和评优课获奖者奖励做课教师奖50元/次。
②镇级及以上公开课奖励详见下表:(单位元)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镇级 30 20 10
县级 50 40 30
市级 100 80 60
省级 200 160 120
(2)其他项目评比(教学设计、教育叙事、教育教学反思、基本功比赛、论文等)
经学校推荐层层选拔,获镇级及以上奖励详见下表:(单位:元)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镇级 30 20 10
县级 50 40 30
市级 100 80 60
省级 200 160 120
3镇组织统一知识检测成绩奖
①学科成绩在镇知识检测中,荣获全镇第一名奖科任老师800元,第二名奖700元,第三名奖600元,第四名奖500元,第六名奖400元,第七名奖260元,第八名奖200元,第九名奖150元(以全镇同年级班级数为准),后三名的三率均达省颁标准的奖励100元,后三名不达标的不奖励。
(2)评优以镇期末知识检测名次从高到低,得分相同以年长者优先。
4、教师辅导奖惩(必须是教育系统层层选拔)
(1)集体辅导奖惩
1、参加镇级及以上集体活动比赛(参赛人数5人,因学科不同,人数酌情确定)奖励见下表:(单位元)(以获奖证书为准)
2、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镇级 50 30 20
县级 100 80 60
市级 200 160 120
省级 300 280 260
3、如果弃权不参加评选每人罚50元。
(1)辅导学生奖
经学校推荐参加镇级以上教育系统比赛学生获奖的。镇级每生30元,县级每生50元,市级每生70元,省级每生100元。(
4、个人与集体荣誉奖
(1)个人荣获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奖励者给荣誉奖。奖励标准:国家级奖励200元,省级160元,市级100元,县级50元,镇级20元。教师荣获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临时组委会奖励或辅导奖,奖励等级下降一级,同一活动多次获奖取最高。
(2)学校荣获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集体奖励的,领导班子荣誉奖。奖励标准每人:国家级奖150元,省级130元,市级100元,县级80元,镇级50元。
(3)年终考核优秀者奖50元。
4、每学期镇业务检查分,每分2元计算。
六、要求
本学期末在学校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以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本学期累计旷工3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2个月以上者;
2、借调到教育系统以外者;
3、在师德师风方面,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师德考核不合格者。
4、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5、玩忽职守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
6、体罚或变相体罚,有学生及家长上访,造成严重师德事故者;
7、向学生乱收费、私定教辅书,搞有偿家教或校外兼课,经核实情况属实者。
8、不能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发生重大教学事故者。
9、有其他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