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哲保身”真的是一种人生智慧吗?
——四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当冲突发生》教学后记
四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第三课《当冲突发生》里有一个教学环节,是让学生讨论:当看到同学被别人欺负时,自己会怎么做。
教材列出了以下四种做法,让孩子们来选:
1.跟被欺负的同学站在一起,对欺负行为说“不”;
2.向老师或家长报告,希望他们赶来制止;
3.跟我无关,赶紧躲开;
4.鼓掌、起哄、看热闹。
课堂上,我逐一念出这四种行为,然后依次问:“谁选1请举手,谁选2请举手……”从举手情况可以看出,没有一个人选“4”,因为大家都一致认为第四种行为是极不道德的,这种做法相当于火上浇油,会让侵害行为变本加厉,也会让被欺负的同学受到更深的伤害。
有近一半的人选“1”,他们认为遇到这种事情就应该见义勇为,挺身而出,保护弱者,而且他们也自信地认为自己有能力制止这种侵害行为,平息冲突。有多半人选“2”,他们认为自己虽然没有能力制止侵害行为,但决不能眼看同学被欺负而坐视不理,应该向家长或老师反映,找大人赶来制止。
我原本以为不会有人选“3”,但却意外的发现有一个女生弱弱的举起了手。
惊讶之余,我问她:“你不选1我能理解,可是叫老师或家长过来是举手之劳啊,为什么也不选2呢?难道你忍心看着同学受欺负?”
她小声答道:“我怕他(施害者)事后知道老师和家长是我叫来的,要报复我”。
“哦,原来你是为自己的安全考虑,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对!”
“首先,我为你的诚实点赞,你说出的是自己的真实想法!”我肯定她。“也许刚才选1和2的人里面,也有人跟你是同样的想法,只是没好意思说。”有人点点头。
“但是,”我反问孩子们:“如果大家都为自己的安全考虑,都抱着少管闲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各家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就一定能保证自己的安全吗?”
“……”
“那个人今天欺负了别人,你能保证他明天就不欺负你?”
“不能保证。”
“所以,今天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事,改天完全有可能发生在你自己身上!”
“噢!”
“如果大家都不管闲事,都只为自己考虑,那有朝一日,暴力和欺凌降临到了你的头上,你觉得还会有人见义勇为、挺身而出,为你主持公道吗?”
“不会!”
“到那个时候,你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怎么办?”
“只能认命了……”
“所以说,人人只顾自己,不管他人安危,到头来其实所有人都不安全!”
“是啊!”
“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做一个有正义感的人,关心自己的同时也关心他人,构建一个‘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社会,大家才是安全的。”
这个教学环节就此结束,而我却想到了更多:现实生活中,我们这些成年人,有几个人能在遇到暴力事件时主动上前制止?有几个人能在看到别人遭遇不公时出手相助,为其讨回公道?有几个人敢在“皇帝的新装”面前实话实说,揭穿谎言?恐怕大多数人都会选“与我无关,赶紧躲开”吧?这种懦弱、自私的行为却被很多成年人奉为一种人生智慧,美其名曰——“明哲保身”。大家都只求“自保”,专注于做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可是这样就真的能“保”得了自己吗?真的能长久得“利己”吗?
也许,这样做能暂时保住眼前的利益,但却祸患无穷!
首先,大家都只求自保,不管他人死活,面对邪恶不敢抗争,不做“出头鸟”,这就会让作恶的人得寸进尺,干出更多的坏事。所以,在善与恶面前保持中立,其实就是对恶的纵容。
其次,因为大家都“明哲保身”,社会上的正义之士就会越来越少,自私自利的人越来越多,整个社会的风气也因此变坏。为了“自保”,大家一个个活得小心翼翼、如履薄冰,我们的日子过得如此艰难,如此狼狈。若干年后,我们的后世子孙只会比我们更加艰难,更加狼狈!
法国思想家伏尔泰有一句名言:“雪崩到来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的确,人类社会这座大山崩塌时,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
人是社会性的动物,谁也不可能脱离社会去一个人独自生存,任何看似不相干的两个人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我们每天既为社会做着贡献,也享受着社会的保护。所以,如果我们每个人都想着“利己”,而不去“利人”,就会打破社会的良性运转,也就享受不到社会的保护了。社会就像一条大船,每个船员都有责任和义务保证这条船的平稳运行,否则翻船之时,没有人能够幸免。美国作家海明威在《丧钟为谁而鸣》里就说过:所有的人是一个整体,别人的不幸就是你的不幸。所以,不要以为丧钟是为谁而鸣——它就是为你而鸣!
虽然人都是自私的,但人的社会属性决定了我们只有做到了“利他”,才能更好的“利己”。正如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里所传达的观点:“利他”,是问心无愧的“利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