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教育思想
代表儒家思想核心的这九个字 仁、义、礼、智、信、恕、忠、孝、悌分别可以用什么具体的意象来表达?
“仁”:仁人、爱人、仁爱。自孔子倡导“仁”学以来,“仁”成为中华民族的“共德”和“恒德”。孔子把“仁”作为个人道德修养的最高境界,把“爱人”作为道德的根本要求,把“天下归仁”作为最高的社会道德理想。讲“仁”,就是讲人与人的关系,讲人对人的爱,由对父母之爱、兄弟姐妹之爱,进而推及对他人之爱。“仁”,不仅是最基本的德目,而且是最普遍的德性标准,讲“仁爱”,成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理念。中国人至今仍视有德者为“仁人”,无德者为“不仁”。“仁爱”思想,作为几千年来中华民族的主要价值取向和道德要求,渗透在中华民族的血液中,铸就了中华民族的特殊品质。
“恕”:恕道,体谅。一般认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是“恕”的解释。“恕”,从字面来看,是“如心”,也就是“如自己的心”。每个人通过对自己的“心”的观察,知道自己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进而据此推断他人会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因为自己喜欢什么,而成全别人的喜欢,这就叫“忠”(为其一部分含义),也就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因为自己不喜欢什么,而知道别人也不喜欢什么,因而不愿意将这些别人不喜欢的事情强加到别人身上,这就是“恕”。
高尔基说:“谁不爱孩子,孩子就不爱他,只有爱孩子的人才能教育孩子” 有人说 “ 爱自己的孩子是人,爱别人的孩子是神 ” 。我们也常说,没有爱就没有教育。爱心是一个好老师得基本条件也是 教师的天职。对于学生来说,教师的爱是一种神奇而又伟大的力量, 是除了母爱之外,世界上又一伟大的爱。这种爱是无私的。师爱是一种理智与心灵的交融,是沟通师生心灵的桥梁。师 爱可以引导学生产生巨大的内动力,给学生以亲近感、信任感、期望 感,学生会对老师产生依恋仰慕的心理,向教师敞开内心世界,
“教不严,师之惰”“严师方能出高徒”…….。在广大教师的心目中,严格要求自古以来就是在师生关系问题上应有的基本观点和行为准在。身处教师工作岗位,在思想上、学业上、行为上严格要求每一个学生,提出要求让学生做到,绝不姑息迁就。这,不仅是教师的责任和义务,也是判断一个教师是否优秀的标准。
学生是学习者,其求知的过程既有快乐,也有艰辛。加上年龄、社会环境等因素,学生大多缺乏相应的主动性。主动性是需要培养的,也是需要规范保证的,特别是处于成长阶段的青少年。
对于教学来说,教学是一种合作,它需要双方的配合,学生的配合就要相应的规范,不能认为要尊重学生就忽视对他们的从严要求。从严要求学生,教学的过程实施才有可能,否则,课堂秩序混乱,学生违纪严重。 对学生从严要求,并不是不尊重学生,也不是让他们没有主动性,积极性,它只是一种手段,一种教学上需要保证的东西,这就是我所认为教学从严的真正意义。
在教育教学中,教师对学生的爱,要以对学生的关心、信赖为基础,以对学生的尊重、宽容、激励为灵魂;对学生的严应当是有理、有度、有方、有力、有恒、有别;严与爱要密切结合,相辅相成,要爱中融严,严中有爱。没有严的爱,如同春天缺少鲜花,夜晚缺少星光,必定令人倦怠;没有爱的严,恰似无源之水,不毛之地,终将使生命窒息。爱如母,严如父,爱与严共同托起明天的希望。
恕”,就是宽恕,原谅,宽容。通常的“宽 容”,即原谅他人一时的过错,不锱铢必较,不耿耿于怀,和和气气 地做个大方的人。孔子云:“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宽容是人的情感之一,有一种巨大的人格魅力。它能产生强大的凝聚力和感染力;宽容也是一种豁达和挚爱,它如一泓清泉可化干戈为玉帛;宽容是一种深厚的涵养,是一种善待生活,善待他人的境界。宽容它蕴藏着一种殷切的期望和潜在的教育动力。
人无完人,金无足赤,凡人孰能无过?小学生还是个不懂事的孩子,犯错误难免的,也是经常的事。班主任会经常碰到这种现象:大多数学生一旦犯了错,都不会主动承认错误或不敢承认错误。其主要原因是学生的心理因素成的,也就是他们有强烈的自尊心。班主任老师如何教育这些学生改正错误,就要有一定的教育方式方法。大多数班主任对这部分学生的教育采取公开的通报批评,其教育效果并不理想,累教不改的现象经常发生。而我在教育这些学生时,采取多给他们一些宽恕和包容,爱护他们的自尊心,多给他们一些改过自新的机会,收到了很好的教育界效果。
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规矩的设定是家长弄出来的。但要让孩子能沿着这些规矩走,不是容易的事情。惩戒是一种手段,修正偏差的手段,不可或缺。但惩戒远远不是让孩子懂得规矩并付诸实施的最管用的手段。
针对教育惩戒的必要性,著名教育家马卡连科强调:“合理的惩罚制度不仅是合法的,而且也是必要的。这种合理的惩罚制度有助于形成学生的坚强的性格,能培养学生责任感,能锻炼学生的意志和人才,能培养学生抵制引诱和战胜引诱的能力……适当的惩罚,不仅是一个教育者的权利,也是一个教育者的义务”。正如马卡连科所说,教育惩戒是良性的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教育目标的客观要求。教育惩戒权的必要性可概括如下:
1、促进学生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遵纪守法是学生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学生只有先学会遵守各种校纪校规,走上社会之后,才能遵守各种法律规范,适应各种工作制度。现阶段,我们强调素质教育,提倡尊重学生,维护学生权益,决不意味对不遵守纪律的学生的迁就忍让。对此,教育学家涂尔干有深刻的认识:“纪律经常被人们当成是对人的自然本性的侵害,因为它阻碍着人们不受限制的发展。这样的看法有道理吗?恰恰相反,倘若一个人没有能力将自身限制在明确的限度内,那么这就是一种疾病的征兆。”因此,对违反纪律的学生要进行必要的惩罚,是促使学生养成遵纪守法良好习惯的客观要求。
2、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责任感。一般而言,“责任”包涵两个层次的意义:一是指做好分内的事情,如履行职责、完成岗位责任等;二是指如果没有做好分内的事,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或强制性义务。可见,一个有责任感的人,必须学会承担没有做好分内之事的不利后果,接受惩罚。今天,很多孩子是独生子女,家人的百般宠爱,剥夺了他们承担责任的机会,使这些“小皇帝”们往往十分自私,普遍缺乏责任心。此时,学校的教育惩戒更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合理的惩罚比一味地赞赏更能使学生学会负责,惩罚的体验是深刻的,甚至刻骨铭心,从而使孩子们吸取教训,踏实做好自己分内的事情,成为一个有责任感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