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要分“阅”和“读”
“阅读”被提得很火,但较少有人关注“阅”和“读”的区别。
其实关注这二者的区别,不仅是概念问题,还是方法问题,也可以借此来谈语文学科的特点。
阅,即看内容,针对科学学科,我们应注重看文章写了什么东西;读,即读语言,针对文学类的作品,我们应注重怎样写的。
这是由学科特点决定的。科学学科,说什么就是什么;而文学作品,说什么不是一定是什么(比如“吓死我了”,就不可能是在说“我死了”),关键在于谁说的,在什么情况下说的,对谁说的,为什么要这样说。
这不是什么新提法,叶圣陶在20世纪30年代曾提出过这样的看法:“‘阅读’两个字不妨分开来用,一般科学的教科书应懂它的内容,不必从文字上去瞎费力,只要好好地阅就行,像国文、英语两门是语言文字的功课,应在形式上多用力,只阅不够,该好好地读。”
这说得很明白,现在我们提倡阅读,不能不在两个字上区分一下,因为我们倡导阅读各种“杂”书,而不要只读文学作品,那么我们就不能笼统地说什么“精读”“反复读”,因为不同学科的书,“精”和“反复”的方法应是不同的。
科学类的书,“精”在记住说了什么;文学类的书,“精”在体会怎么说的。
科学类也不只是语言一种表达内容的方式,图表、数据,都可以的;文学类的只能是语言,换了就不是文学作品了。
以前读《红楼梦》,想到只是曹雪芹的残稿,总觉得太可惜了,在地里干活时都梦想过一锄头把曹雪芹写的原本给刨出来。从艺术作品的完整性考虑这部作品的确有些遗憾,从语言和文学学习的角度来看,则不必痛惜。我们的教材增了哪篇删了哪篇,节选了《红楼梦》的哪一部分,对语言学习不会发生根本性的影响。一个语文老师读过哪首诗,没看过哪本书,都是没有太大影响的。很多人开出什么“必读书目”,那只是个噱头,只能说是善意“推荐”,哪有什么“必读”呢?
语文学科的根本和精髓,一定是隐藏在一堆不确定的、不完整的文学作品中的,而不是确定的完整的一堆中,这不确定不完整的一堆中一定是有“基因”性的,共通的东西。那我们教学的重点当是隐藏在这一堆中的“根本和精髓”,而不是一篇小说中漂亮女孩到底嫁给了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