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素、忠厚、平淡,可以说是朱自清散文的本色,但是风华、幽默、腴厚的一面似乎并不平衡。朱文的风格,论腴厚也许有七八分,论风华不见得怎么突出,关于幽默,则更非他的特色。我认为朱文的心境温厚,节奏舒缓,文字清淡,绝少瑰丽、炽热、悲壮、奇拔的境界,所以咀嚼之余,总有一点中年人的味道。至于郁达夫的评语,尤其是前面的半句,恐怕还是加在徐志摩的身上比较恰当。
朱文的另一瑕疵便是伤感滥情(sentimentalism),这当然也只是早期新文学病态之一例。当时的诗文常爱滥发感叹,《绿》里就有这样的句子:“那醉人的绿呀!仿佛一张极大极大的荷叶铺着,满是奇异的绿呀。我想张开两臂抱住她;但这是怎样一个妄想呀。”其后尚有许多呢呢呀呀的句子,恕我不能全录。《背影》一文久有散文佳作之誉,其实不无瑕疵,其一便是失之伤感。短短千把字的小品里,作者便流了四次眼泪,也未免太多了一点。时至今日,一个20岁的大男孩是不是还要父亲这么照顾,而面临离别,是不是这么容易流泪,我很怀疑。我认为,今日的少年应该多读一点坚毅豪壮的作品,不必再三诵读这么哀伤的文章。
最后我想谈谈朱自清的文字。大致说来,他的文字朴实清畅,不尚矜持,誉者已多,无须赘述,但是缺点亦复不少,败笔在所难免。朱自清在白话文的创作上是一位纯粹论者,他主张“在写白话文的时候,对于说话,不得不作一番洗练功夫……渣滓洗去了,炼得比平常说话精粹了,然而还是说话(这就是说,一些字眼还是口头的字眼,一些语调还是口头的语调,不然,写下来就不成其为白话文了);依据这种说话写下来的,才是理想的白话文。”这是朱氏在《精读指导举隅》一书中评论《我所知道的康桥》时所发的一番议论。接下去朱氏又说:“如果白话文里有了非白话的(就是口头没有这样说法的)成分,这就体例说是不纯粹,就效果说,将引起读者念与听的时候的不快之感。白话文里用入文言的字眼,实在是不很适当的足以减少效果的办法。在初期的白话文差不多都有;因为一般作者文言的教养素深,而又没有要写纯粹的白话文的自觉。但是,理想的白话文是纯粹的,现在与将来的白话文的写作是要把写得纯粹作目标的。”最后,朱氏稍稍让步,说文言要入白话文,须以“引用原文”为条件;例如在“从前董仲舒有句话说道:‘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一句之中,董仲舒的原文是引用,所以是“合法”的。
这种白话文的纯粹观,直到今日,仍为不少散文作家所崇奉,可是我要指出,这种纯粹观以笔就口,口所不出,笔亦不容,实在是画地为牢,大大削弱了新散文的力量。文言的优点,例如对仗的匀称,平仄的和谐,词藻的丰美,句法的精炼,都被放逐在白话文外,也就难怪某些“纯粹白话”的作品,句法有多累赘,词藻有多寒伧,节奏有多单调乏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