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家教 合力育儿
霍邱县三流乡曹墩学校 邓红霞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家事由此正式明镜高悬,再也不是清官难断家务事,而是法律走入家庭,走入学校,终结了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解决了未成年人教育监护难题。用法律坷护孩子们健康成长。对我们长期思考的带娃、护娃难题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和支持。
关键词:家庭教育,促进法,科学育儿,优良家风,教育观念
引 言: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今后如何“依法”进行家庭教育!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历时十年,首次对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将家庭教育由过去的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幸福安宁,也关乎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稳定。如何做一名新时代的“好家长”,值得每一个为人父母者深思。能成为合格的父母,谈何成功的家庭教育?民有所呼法有所应。
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家长要充分认识到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念,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开启“依法家教”新进程。真正赋能家长依法教子,促进孩子全面发展。切实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科学育儿、依法育儿。儿童的成长教育是综合性的,包括心理健康、人际关系处理、社会规范遵守等,而不少父母教育孩子常常跟着感觉走,随着情绪教,并不懂科学、理性的育儿方法。
一、科学育儿,改变思想。
家长应从小鼓励孩子,不要信奉出棍棒孝子,父母是孩子第一个老师,育儿育女先育己,用自己的言行影响孩子,掌握科学的方法,让孩子有志向,有学识,有道德。不要一味的期盼子女成龙、成凤。毕竟,千军万马百万大军过独木桥,凤毛菱角毕竟是少数。要因才施教。不要把自己没有实现的愿望强加给孩子,在学习上给孩子增加筹码和压力。家长应用科学正确的观念引导孩子们学习和生活,长大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尝试让孩子拥有自己的选择。很多孩子不快乐,主要原因是他们没有自己的自由。有些父母一以为把所有的一切事情都替孩子安排好就是爱孩子的表现。这是一个错误的认识。这样的孩子表面看来是样样事也不用做,其实这是抑制了孩子的积极性,也使孩子无法在做事中得到乐趣。就像笼子里的小鸟,在避免了外界的生存竞争的同时也失去了自己的自由。孩子不见得喜欢这样。所以,父母应该故意制造一些场景,把选择权交给孩子,让孩子自己作决定。父母选择场景,孩子作出选择。比如年龄小的孩子,你可以让他自己选择喜欢吃什么早餐。当然,这里要提醒的是,你不要问孩子这样的问题:“你早餐想吃什么、”而应该这样问:“你想吃炒鸡蛋还是煎鸡蛋?”“你想吃烤面包还是麦片粥?”这样有充分选择权的孩子才会感到快乐自立。
二、优良家风,营造氛围。
给孩子一个民主、宽松、和谐的家庭气氛是培养孩子乐观品格首要的一点。一个人首先是生活在家庭中,家庭成员间的关系构成了家庭中的生活气氛,家庭生活的气氛直接影响着家庭成员的情绪与健康,孩子也毫无例外的感受和体验着这些气氛。在孩子面前,作为父母的应该表现德宽松的、大度的。一个充满了敌意甚至暴力的家庭,是绝对不可能培养出快乐的孩子的。只有在爱的环境里才能培养出乐观品格的孩子。同时在父母在教育孩子时要注意以身作则。我们每个家长不可避免会受到工作中和社会上许多事情的困扰,这时如果我们作为父母的能够保持自信、乐观的精神,那么孩子也会就会受到父母的影响。当他们在遇到这种情况时,也就会自然而然地积极、乐观的面对。
父母应多花时间和孩子互动,耐心和孩子交流。多了解孩子心声。孩子虽小,但小孩子自尊心很强,不要当众批评指责孩子,应多表扬、多鼓励。和孩子成为朋友,让孩子感到父母的关心和爱护,营造良好的家庭气氛,让孩子们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在潜移默化中让孩子继承和传承优良家风和高尚品德。
三、关注情绪,注重品格教育。
情绪和品格,是每一个人个性品质因素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乐观的品格,对一个人的一生是很重要的。一个孩子如果拥有乐观的品格,便会生活得快乐。这样的孩子往往会表现出活泼可爱,对人友爱,事事关心,兴趣广泛。也只有这样的孩子才会觉得自己能够驾驭生活,能够克服学习中的困难,能够摆脱一些挫折。一个孩子如果拥有乐观的品格,她(他)无论在学习或活动中都会较顺利地发展,取得好的成绩,也容易得到成人和伙伴们的认同。而良好的成绩和人际关系又反过来促进了孩子的乐观性格和情绪健康发展,从而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儿童心理学家马丁·塞利格曼认为,“乐观不但是迷人的性格特征,还有更神奇的功能,它能使人对生活中的许多困难产生心理免疫力。乐观的孩子不易患忧郁症,他们也更容易成功,身体也比悲观的孩子更健康。”那如何才能培养孩子的乐观品格呢?早期的诱发理论认为,人的品格是在后天的环境中逐步形成的,乐观的性格是可以通过实践逐步养成的,悲观的性格也可以在实践中逐步该塑。因此,向让孩子成为快乐精灵的父母们,不妨赶快行动起来,走出培养孩子乐观品格的一步。
四、培养心理健康,平衡两种思维。
在日常中如果哦我们细心观察,就不难发现,不善交际的孩子大多性格抑郁。他们不懂得如何与人相处,因此也享受不到友情的温暖,甚至可能遭受孤独的煎熬。这些孩子长大后容易心理脆弱,缺乏耐受性,不懂得克制自己、说服自己,而是以自我为中心,有一点不顺就想要报复。相反善于与他人融洽相处者,大多性格比较开朗。乐观的孩子人际关系和谐,他们更容易吸引同伴的注意。有了朋友,他们会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并在与朋友的交往中学会如何相互适应,懂得关心别人,克制自己。所以父母不妨鼓励孩子多交朋友,特别是同龄朋友。让孩子在与他人融洽相处的过程中培养快乐的性格。
有家长担心,孩子要父母管,可这也不允许,那也不允许,既要避免孩子玩手机游戏,又要避免加重学业负担,还要没有家庭暴力,不容易呀。然而,如果养孩子养到鸡飞狗跳,十有八九是一开始的方向错了,教育过程中的方法错了,整个教育的理念错了。科学育儿需要家长具备两种思维:“空间思维”和“时间思维”。如为了考出理想的分数,家长带孩子整天沉在作业堆里,不给孩子的时间“留白”。而家长对孩子的理解、共情、耐心又是一项高强度的情绪劳动,一看到孩子磨蹭、拖拉、注意力分散等,情绪势必会失控,对孩子情绪的理解和满足孩子需求的能力下降,“吼叫、打骂、说教、贴标签”等就成了主要教育方式。这就是带有目的与期待的“空间思维”。
如果把教育时间拉长,我们最终要培养出一个“善良、孝顺、坚韧、有信任感、有同情心”的儿童,教育就不会停留于眼前的事情上,而会以儿童未来发展来权衡,教育自然会变得温和而坚定,先解决心情再解决问题。这就是“时间思维”。科学育儿要遵循儿童能力三原则。一是循序渐进原则。要遵循儿童的成长规律,什么年龄做什么事,每个年龄都有儿童要做的事。顺其自然绝不是放任自流。自然是天成的,只有原始森林才能长得出参天大树。同样的,根据儿童的年龄特点和心理发展特点,以平常心育子,不焦虑,不拔高,不攀比,守住自己的教育节奏,孩子反而会呈现出更多的惊喜。二是关键期原则。儿童的脑神经打开和关闭都有时间节点,错过不可逆。如,4-12岁是黄金阅读期,如果错过这一时期的科学阅读指导与大量阅读,将会给儿童的成长造成难以弥补的缺憾。减轻过重的作业负担,儿童才有时间多读书。三是峰值原则。先天因素决定儿童发展的范围,后天因素决定儿童发展的高度,让孩子能力发育到上限,是小学阶段的最大任务。教育这桩事,因材施教,才是最好的教育。
五、及时帮助,化解不良情绪。
引导孩子摆脱困境。生活中不如意者十有八九,没有谁能一生没有烦恼。在生活中,我们总会遇到各种各样让自己烦恼的事情,孩子也亦然。有的可能一下子就解决过分去了,有的可能孩子不能立时解决的。这时作为父母的应该及时给予关注和帮助。当我们的孩子遇到困难而不懂得如何化解时,我们应该抽出时间和孩子交谈,引导孩子把心中的烦恼说出来。这样,孩子的烦恼得到及时的消除,他们就会很快的回复快乐。同时我们父母也可以帮助孩子克服一些困难,教会孩子以正确的态度和措施来保持乐观情绪,这样才有利于孩子长时间保持乐观。
六、自信是心理基础,是能力的催化剂。
自信是人生发展和成功的心理基础,又是能力和意志的催化剂。一个自卑的孩子通常比较内向悲观。所以父母要用微笑、赞许的话来鼓励孩子。如果父母成天在孩子耳边说“这孩子没出息,比谁谁都差”,孩子就可能会真的在心理上产生自卑情绪,而认为自己没出息。如果父母经常鼓励孩子,称赞孩子“你真棒,你行的,你是最好的”。孩子心理就会产生美好的暗示,认为自己是行的,别人能办到的事情自己也能办到。久而久之,孩子就拥有自信,一但有了自信,孩子就有了前进的力量了。作为孩子的母亲,我希望我的孩子过得健康快乐,能取得成功。相信这也是天下每一位父母的心愿。所以为了孩子的明天,现在就让我们行动起来,让孩子的笑脸在阳光下绽放吧!
皮亚杰的“儿童认知发展理论”也说明了科学育儿的重要性。他将儿童认知分为“感知运动阶段(0-2岁)、前运算阶段(2-7岁)、具体运算阶段(7-11岁)、形式运算阶段(11岁成年)”四个阶段,这里的“运算”,是指儿童内部的智力或思维力。如今的教育出现问题在哪一阶段?正是7-11岁的“具体运算阶段”,即小学阶段。此时,儿童认知能力大为提升,可以进行更为灵活的逻辑思考,但仍然需要具体事物的支持。这一阶段,将习惯养成和规则意识作为主要教育目标,才是教育之道。而一些家长过度重视学习成绩,忽略儿童习惯培养和心理健康,在高强度的作业控制下,儿童自我思考空间极少,内驱力发展严重受限,最明显的是共情力、创造力大幅度消退。家庭教育的“依法育儿”时代已经开启,教育需要回归美好的家庭教育。心态定位于平常,教育会变得更多元,更宽广,也更科学。
参考文献:
[1]2021年10月23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2022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