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请允许我向大家讲叙去年发生在江西省的一次重大溺水事故。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天台镇塘溪村璜溪组,是距离宜春市大约80公里外的一个自然村,青山环抱,少人打扰。5月10日上午,村民王久寿坐在家门口,神情恍惚、目光呆滞,一根接着一根地抽着烟。他的妻子李细秀一直躺在里屋的床上呜呜咽咽,喃喃自语,“5个孩子啊,真想跳进水塘和他们一起去了……”王玉波(6岁)、王意族(10岁)、王心满(10岁)、王宝婷(11岁)、王宝兰、(11岁)。五个孙子孙女的突然离去,让王久寿一家陷入无尽的痛苦之中。
时间倒回5月6日那天,这是一个周日。中午大约一点钟的时候,老两口照看孩子们吃完午饭,就让孩子们去里屋了,到了下午大约三点钟,最小的孙子健健(化名)突然反穿着背心,一脸惊恐地从外面跑回来了,说哥哥姐姐都在水塘不见了。下午5点钟,五具赤条条冰冷的尸体被打捞上来。王久寿和李细秀趴在尸体上痛哭流涕,在场的所有人都静静的站立着,场面十分悲惨。的确,近年来“溺水事件”这个可怕的名词曾多少次响起在我们的耳边?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平均每年因溺水死亡的人数约占学生正常死亡人数的50%以上,其中,青少年和儿童更是占了很大的比重。由此,我作为一名教师不得不把话题重心转移到青少年、儿童预防溺水上。
结合自己切身体验,对一些真实案例进行分析,我发现发生溺水事故的青少年、儿童大约分为两种。其一,少年儿童心里崇尚“大无畏精神”的勇士们。农村有句俗语:吓死胆大的,淹死会水的。他们正是凭借着“兵来将挡,水来我掩”的英雄气概,潇洒的投入到与水的“战斗”中。无奈,在短暂的欢声笑语中,他们的生命终结了。其二,谨小慎“危”的人。就拿我自己来说,还记得,08年夏天的一个清晨,我与几位好友相约到村边池塘钓鱼,不慎落入水中。幸好同伴果断机智,迅速将鱼竿伸向我,因此我成功获救了。我是幸运的,但幸运的总占少数。正如2010年4月28日,在六安市金安区马头镇,几名小学生结伴到寿县隐贤镇境内的老界河边嬉戏,不慎滑入水中,几人在水中互相施救,导致学生无一生还。
从以上事故我发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溺水死亡事故,大多发生在农村地区;大多发生在周末;大多发生在无人看管的江河、池塘等野外水域;大多发生在学生自行结伴下水游泳时,有的是手拉手施救落水同伴致多人溺亡。正如,教育部网站消息2013年5月11、12日,短短两天时间四省五地连续发生5起未成年人溺水事故,造成19名中小学生溺水身亡,令人十分痛心,再次给中小学安全敲响了警钟。
现在正是天气炎热季节,暑期也即将来临,防溺水伤亡必须要引起每个家庭、学校和所有学生的高度重视。我们学校在每年的3月份,给各班下发了“关于防溺水事故的通知”希望各班根据通知内容,认真开展好安全教育活动,在6月又给每位同学发放了《致家长的一封信》希望每位同学在家里和父母认真学习,重视自己的生命安全。最重要的一点是当有人落水,不能冒然下水营救,最正确的做法应立即大声呼救,寻求大人的帮助。同时,可以将救生圈、竹竿、木板等抛给落水者。
生命高于一切,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作为一名教师我真心呼吁社会各界共同行动起来,在每一片水域筑起安全护栏、张贴预防溺水小常识,杜绝悲剧的再次发生。
诚如 教育部 部长 袁贵仁 说的:学生,生命不保
,何谈教育?
陈继新 :(2020-01-21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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