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留守儿童心理问题的探讨及对策
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村越来越多的青壮年为了生活选择外出打工,用勤劳和智慧增加家庭收入,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另一方面,青壮年外出打工造成的子女留守问题也日益明显,因此,做好随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刻不容缓。
一、留守儿童心理问题的表现
调查研究的结果显示:心理健康问题是留守儿童最容易出诉也得不到引导,导致对外部世界缺乏信任感,容易对周围的人产生戒备和敌对现的问题。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问题表现为隐性,不容易发觉,但影响深远。
1.孤僻心理与交往障碍
由于父母长期在外,留守儿童内心烦恼与冲突无从倾心理,害怕与人交往,逃避各种活动,这种情感欠缺严重影响他们与他人的社会交往。研究发现:留守儿童在人际交往方面表现出现一定的自我封闭性,不敢参加集体活动,部分孩子在父母外出后有一种严重的失落心理,一段时间不爱说话、不愿和别人交往,变得自闭,心理孤僻抑郁 。
2.逆反心理和行为偏差
因缺少父母的管教,留守儿童逆反心理极强,对抗情绪严重。他们对周围的一切充满怀疑,对人际交往不信任。这种潜意识中的不信任导致了他们的逆反行为,对老师、亲友的批评管教产生较强的抵触心理,常表现为“不听话”“不谦虚”“恶作剧”等。由于他们认识能力发展滞后,自我控制能力差,一些儿童会因心灵空虚转而盲目寻找其他精神支柱,有的赌博、打麻将,有的拉帮结派、抽烟喝酒、逃学打架,与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交往。同时,这些孩子缺少伦理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特别是部分父母长期在外,因无法照顾孩子产生负疚感,于是这些父母采取“物质+放任”的方式对孩子进行补偿,使得“留守儿童”拥有大量的零花钱,使用自由度提高,极易形成孩子功利主义和享乐主义人生观,养成好逸恶劳,奢侈浪费,乱花钱、摆阔气的陋习,并直接导致“读书无用论”“拜金主义”等错误思想。
3.自卑心理和人格障碍
由于父母不在身边,留守儿童觉得自己没有依靠和坚强的保护。他们自惭形秽,怕被别人瞧不起。因此,内向的孩子容易产生自卑心理。与父母关系越密切,感情交流越丰富的孩子,在父母外出后表现出的自卑心理问题越明显。有的父母把孩子托给亲属,孩子有种寄人篱下的感觉,认为自己不是这家庭中的一员,觉得自己比这个家庭中的人低一等,说话小心翼翼,做事思前想后,怕做错或做不好招别人责备,这很容易形成焦虑和抑郁的人格障碍。
4.厌学心理和怨恨父母
由于缺乏父母的监督,留守儿童学习时不能得到父母的帮助,学习比较被动,加之家里的老人文化水平低,根本没有能力帮助他们,接管他们的亲戚一般只管他们的生活不管学习,他们逐渐失去了对学习的兴趣,最终产生学校恐怖症、厌学症等问题。少数留守儿童认为家里穷,父母无能,才会出去打工挣钱,对父母不理解,由此产生怨恨情绪,在父母回家后疏远父母,产生情感隔膜。
留守儿童的心理问题不仅影响其心理健康,也容易引起他们的违法犯罪行为。据公安部的调查,全国未成年人受侵害及自身犯罪的案例大多数在农村,其中大多数又是留守儿童。北京的中国社会调查所曾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超过半数的父母明显感觉到孩子留守后变得沉默、孤僻;三成的父母知道孩子交了不良朋友,经常惹是生非。
二、留守儿童心理问题产生原因分析
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双方或单方外出务工之后,这些孩子或者与他们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住在一起,或者与亲戚、朋友、邻居生活在一起,也有很大一部分孩子自己独立生活。这样一来,这些孩子就形成了以下三种被监护的方式。一是隔代监护。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的监护责任向其祖辈转移,由孩子的祖父、祖母或外公、外婆监护,这就是一种隔代监护。二是委托监护。对“留守儿童”的监护责任向亲戚或朋友转移时,就形成了委托监护。三是无人监护。经研究,农村90%以上的“留守儿童”均属于以上三种生活状态 ,但无论是哪一种受监护的方式,这些孩子的身心健康都已经不同程度地受到影响。
1.家庭抚养问题。
“家庭以及存在于家庭中的子女与家长之间的相互关系,是智育、德育、美育和体育的第一所学校。” 儿童成长过程中,健全的人格发展,离不开父母爱的呵护。父母的爱与教育,犹如阳光之于幼苗。西方有句名言:“一个母亲胜过一百个优秀教师,一个父亲胜过一百个校长”。 而留守儿童成长期间缺乏的恰恰是亲情的抚慰与关怀。家庭环境对儿童的成长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但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却是一种变相的残缺家庭。他们与父母长期分居两地,导致情感生活出现很大的缺陷,从而成为一种特殊形式的孤儿,这对他们的健康成长很不利。父母不在身边,留守儿童经常处于一种情感缺欠状态,该学到的东西没有学到,该建立的关系也没有建立。如亲子关系不健全,留守儿童在认知方面没有支持,和正常家庭的孩子比较,他们的学习机会受到一些限制。留守儿童虽然从抚养他们的祖辈那里获得了关心和爱抚,但老年人不论在精力还是在精神状态方面都不如年轻的父母们,他们的爱也就不够敏感和细致,也不及年轻的父母们有活力。老年人自己也属于需要照顾的群体,他们大多数年龄在60岁左右,有的甚至70多岁了还得照料儿女们留在家里的孙子孙女,并默默承担着家务及农活,他们对孙子孙女们的照顾有时显得力不从心。
2.教育问题
现在农村中的父母在现实生活中尝到了由于缺乏知识而带来的诸多不便的滋味,因而都十分重视子女的教育问题。他们外出打工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为了解决子女的教育经费问题。但是,由于打工外出,作为父母应该有的对孩子的教育引导便少了,对孩子的了解也少了。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依托和基础,良好的家庭环境能使孩子在学校学习更加有信心,更积极。家庭的完整性是一个良好家庭环境形成的最基本条件。由于与父母分离,造成了家庭教育的弱化,家庭教育的主体由父母变成了祖辈和其他抚养者。隔代教育容易出现两种倾向,一是任性调皮,二是产生逆反心理。一般老年人在学习上不能给孩子更多帮助,在教育方式上也很难和孩子有畅通的交流。如果监管者是亲戚,他们又往往觉得对别人的孩子不便进行管束;寄养的孩子总是觉得寄人篱下没有归属感,也容易和亲戚家年纪相仿的孩子产生矛盾。
3.心理健康问题
农村留守儿童是一群“情感饥饿”的孩子,情感的缺失容易使他们的心理出现扭曲和变形。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状况和性格状况主要有两类情况,一类是性格比较孤僻,在家主要跟上了年纪的祖辈生活,性格不如其他同龄人开朗、自信;另一类却调皮捣蛋,喜欢搞恶作剧,这主要是因为老人对孙辈的溺爱,不忍心管教,发展到后来就管不住了。未成年人处于性格形成的关键时期,在这期间,他们特别需要长辈尤其是父母的关爱和引导,但留守儿童对关爱的渴求得不到满足,一些不良情绪如愤怒、失落、焦躁、担忧等得不到排解,长期积累,便形成孤僻内向的性格倾向。
三、关于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几点建议
1.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加快推进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加大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的投入和建设力度,不断改善农村中小学基础设施,为留守儿童提供住宿的便利条件,发挥学校和教师的管理职能和教育功能,以满足留守儿童的寄宿需求。有条件的地方,应实行贫困留守儿童寄宿优先和优待制度,减少或减免贫困留守儿童寄宿费。针对留守儿童的特点,学校要更新教育理念,调整课程设置,将健康教育、心理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纳入到日常教学中,以此来弥补、疏导和改善留守儿童因缺失父母关爱对其人格健全发展产生的消极影响。
2.进一步加强政府主导,建立健全留守儿童管理机制。把留守儿童工作纳入统筹城乡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任务中,与各级政府实施儿童发展纲要结合起来,统筹安排。通过财力、物力、人力的合理配置,不断完善农村社会公共服务机制和设施建设,切实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服务。积极整合资源,建立政府“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层落实”的农村留守儿童管理服务工作机制。
3.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形成关爱留守儿童的整体合力。文明办要将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纳入到“三个文明”建设中,总结交流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的成功经验。同时要发挥社会化协调机制、法制服务机构的作用,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和自护教育,依法维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为“留守儿童”创造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4.进一步强化家长的监护责任,让留守儿童亲情不缺失。留守儿童家长及临时监护人应切实承担起监护孩子的责任和义务,外出的家长有能力的可以把孩子带上跟随自己读书生活,如果条件不允许,父母一方最好在家与孩子一起生活。要通过爱心教育,唤回家长的亲情,督促外出务工人员时常回家看望子女,通过写信、打电话等方式多与子女联系和沟通,让留守儿童的亲情不缺失。
5.充分利用社会各种资源,营造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环境。通过政策引导,鼓励民间资金和社会力量兴办“留守儿童自强班”、“留守儿童家庭服务站”、“留守儿童家长学校”、“留守儿童托管亲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的托管服务机构。动员和组织乡村党团员、学校教师、妇代会主任、“五老”志愿者等,担任“代理家长”、校外辅导员,建立健全老教师校外辅导网络,定期与学校、家长沟通联系,做好社会关爱服务工作。广泛开展“手拉手”、“幸福快车”等关爱帮扶活动,发动社会爱心人士为留守儿童送温暖、献爱心。进一步加大“希望工程”关爱留守儿童的工作力度,通过少先队“手拉手”行动和大学生“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等服务留守儿童。借助新闻媒体,积极地宣传各地开展关爱留守儿童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留守儿童命运,营造关爱留守儿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6.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消化或就近转移。要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生产的组织化程度。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突破口和切入点,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速推进农村工业化进程,切实增加农民的本土就业岗位,既提高了农村经济水平,又从源头上破解了留守儿童难题,做到发展农村经济与解决留守儿童教育和管理相互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