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培养学生的美术欣赏能力
邵柯
(霍邱县冯瓴乡中心校,419832572@)
摘 要:美育是一种性灵的陶冶。培养青少年高尚的欣赏情趣,是成年人的责任。培养欣赏之情就是美育。美育是一种以人的审美力和自由天性为目的,借助美的形象,通过情感渗透和心灵修养的方式,对受教育者所进行的整体的感性教育,它是素质教育不可或缺的。美育是一种以人的审美力和自由天性为目的,借助美的形象,通过情感渗透和心灵修养的方式,对受教育者所进行的整体的感性教育,它是素质教育不可或缺的。
关键词:发现,欣赏,感受,审美,获得
引 言:美育是一种情感渗透和心灵修养的方式,如何引导学生获得审美发现,需要在课程中不断培养发现美的眼睛。
一、如何发现美
1.整体感觉,自由地谈论对美的认识
作为一名美术教育教学工作者,培养学生高尚的欣赏情趣是我们的责任。美育是培养学生欣赏力的主要途径。《美术课程标准》在第一条中就明确指出:陶冶学生情操,提高审美能力。可见提高审美能力和欣赏水平是美术课的首要任务。现代学生由于一味追求高分和名次,生活太单调了。需要让学生发现生活除了学习文化课知识以外的东西,那就是对美的欣赏和认识。
法国雕塑大师罗丹曾说:“生活中不是没有美,而是缺少对美的发现。”生活中的美无处不在,当你拥有了一双发现美的眼睛时,就能欣赏到世界的美好之处:旷野中随风婆娑的柳树,天空中一弯淡淡的月痕,秋风拂过的一丝清凉,城市上空流线型交叉,屋角下寂寞的虫鸣,机智勇敢的警察,天真烂漫、呀呀学语的娃娃,勤勤恳恳、朴实无华的父母……生活中有太多太多可欣赏的地方。陆游有句云:“镜湖元自属闲人,又何必官赐与?”这里的闲人是指有闲情逸致、懂得欣赏的人。如果懂得欣赏,就能发现周围有无尽的美景使你充实快乐。
培养欣赏之情就是美育。美育是一种以人的审美力和自由天性为目的,借助美的形象,通过情感渗透和心灵修养的方式,对受教育者所进行的整体的感性教育,它是素质教育不可或缺的。美育从树立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审美观及高尚的道德操守,提高审美能力,到净化学生的心灵、塑造健全的人格、提升人生境界以及培养优雅的言谈举止、健康的心理素质、应付环境的能力、人际交往的能力等都具有关键性的作用。
美术课程是学校进行美育的重要途径。我国一直存在这样一种错误的认识和做法:认为美术课就是教学生画画,培养专业画家。其实新课程在教学建议第一条中就明确提出:陶冶学生情操,提高审美能力。作为基层美术教育者,我们的责任应是利用美术课堂使学生的心灵得到愉悦,乃至震撼,最终具有敏锐的审美知觉和对美的欣赏力和创造力,从而学会欣赏,得到高格调的生活情趣。可以在课余时间带领学生到大自然中去观察,去发现,去寻找,去感受。
美术欣赏教育是一种给儿童以丰富而复杂的心理感受的精神活动。在这种特殊的精神活动中,儿童要获得各种各样的心理感受,把认知对象变为情感体验的对象。对艺术品的初步印象,是儿童进入美术欣赏的第一步,这一步应把儿童鲜活的个人体验放在优先位置,由此出发再来讨论其他问题。如在《动物的脸》的欣赏活动中,教师刚出示这幅作品,儿童就情不自禁地发出一片“哇!......”的惊呼,他们有的瞪大双眼,有的兴奋地晃动着身体,有的大声叫着“真漂亮!”显然,他们是被画面鲜艳丰富的色彩、各种奇特的、不规则的图案所吸引住了,这便是他们对这幅作品的第一印象。这是未被教师修正过的最原始最真实的直觉体验,它伴随一种创造性知觉活动和思维活动,是儿童产生审美愉悦的重要源泉。面对儿童的这种表现,教师如果选择制止、阻拦甚至训斥儿童的随意和不守规矩的态度,就会挫伤儿童的积极性,妨碍儿童良好的情绪体验和审美心境的形成。儿童在欣赏艺术品的瞬间,他们把所看到的、感觉到的和体验到的东西往往都汇集在了一起,表现出特定表情、姿态、动作和声音,他们的思维奇迹般地活动起来,这是一件好事。此时教师应支持、鼓励和激发儿童的表现欲,给他们一定的时间来表达自己的感受,还可以和儿童一起作出真实的反应,拉近与儿童的距离。
2.要素识别及其形式关系分析
儿童欣赏美术作品,不仅要获得对作品的内容、主题、题材等的认识,更重要的还要逐渐养成能够透过画面所描绘的故事、情节和具体的内容,进一步感知和体验潜伏在具象中的抽象形式和意味的习惯和能力。这一步老师可以用“你看到了什么”的提问为线索,引导儿童发现作品的点、线、形、色等要素。要放手让儿童认真观察,自由讨论,一开始儿童可能会主要仿照于从作品描绘的具体事物,或这些点、线、形、色所构成的东西“像什么”的角度来观察和感知。如在《哈里昆狂欢节》这幅画中,幼儿说出他们看到的具体事物就有“耳朵、眼睛、鱼、小提琴、太阳、梯子、小猫、小羊、豆子、小音符”等很多种。儿童能从这幅抽象画中看出这么多东西来,说明他们的想象是丰富的,思维是活动的,这是儿童欣赏能力发展的良好开端,但这还主要是一种日常知觉而非审美知觉。在讨论中孩子们还提到他们看到了“线条”,红、共同、蓝等各种“色块”,各种形状等,这是一些属于形式语言的东西,是徒刑艺术的魅力的本体所在,是美术欣赏活动中教师要着意引导儿童把握的。在识别了线、形、色等要素之后,有时甚至在识别这些要素的过程中,这些要素与要素之间所形成的关系,它们所表现的情感和蕴含的意味,自然便会成为儿童感受和谈论的主要内容。如在欣赏《哈里昆狂欢节》时,幼儿不仅谈到小提琴正发出美妙的声音,梯子上有个耳朵,还谈到梯子上的耳朵在听好听的音乐。当谈到画面中用的最多的颜色是红色时,幼儿的感受是感觉很暖和,很高兴,自己也想像小动物们一样跳舞。
3.回到整体,较深入地讨论作品给人的感觉
这是又一次的整体感受。它建立在儿童对作品的各种要素及其美学意味的深切感受和讲座之上,它与第一印象时相比,应该是更深刻的。这一步也可以通过给作品命名并说出为什么要这样命名的方式来进行,因为儿童对作品的命名往往能够反映他们对作品的总的感觉,而考虑取名字的理由则能帮助他们整理和清晰地了解自己的这些感受和思考过程,这里既是有直觉的、感受的东西,也夹杂了理性的、逻辑的东西。
二、在实践中发现美、欣赏美
1.创作
在教师引导下,儿童对美术作品的欣赏经历了一次“整体——部分——整体”的整体感受,然后进行部分分析和感受,最后再回到整体,这是符合美术欣赏的一般规律的。儿童对美术欣赏中基本艺术语言与形式美的原理的认识还可以经由艺术创作来获得。这是在幼儿对欣赏的伤口进行心理回忆,并进行讨论、构思的前提下进行的。如:欣赏《奇思妙想》后,儿童以色纸剪贴的方式表现植物、小动物尽情狂欢的情景,创作时教师尽可能提供多种媒介和材料供儿童自由选择,使儿童能够自由地运用媒介和材料进行创作。事实证明,这种鼓励儿童会把欣赏的经验结合起来,或学习借鉴画家的作画方式和表现手法,或用自己的绘画语言描绘作品所表现、传达的情感等操作方式非常有助于幼儿对艺术语言与形式美的原理的理解。
2.作品评议
创作之后的评议也是不可缺少的一环。它是整个活动的必要和重要的一个部分,是另外一种欣赏活动。传统的评价多是由教师选择和一一出示儿童的作品进行点评,评论这个儿童画得干净,老师喜欢,那个儿童画得不对,应该改正,等等。这是一种成人中心的评价方式,这不利于儿童在活动中主体性的充分发挥。我认为,评议应以幼儿的自我介绍及幼儿间的互相评说和欣赏为主,采取多种方式来进行。如先画完的儿童可以自由地把自己的作品放在实物投影仪上,或放在展览角中进行展示,并小声地互相谈论和评议;整个创作活动结束后可以请小朋友们手背后自由走动,欣赏别人的作品,挑出自己最喜欢的(而不说是最好的)一件介绍给大家;也可以轮流向大家介绍自己的作品,这样便于儿童把对名作的欣赏经验迁移到对同伴们和自己作品的欣赏中来,也使儿童有一种自豪的体验和成就感。
与美术作品接触的渠道很多:如各种媒体、展览馆、访问艺术家等。校园和教室内要经常轮换学生的美术作品,使学生随时都有和艺术品接触的机会。并动员家长和社会参与,共同担负起美育的责任,给学生提供更多接触美、感受美的机会。只有这样学生才能积累丰富的审美经验,全面提高艺术修养。
总之,美育是一种性灵的陶冶。培养青少年高尚的欣赏情趣,是成年人的责任。我们不应当只是责成他们读书、争名次与高分,而更应注意他们的兴趣和爱好,提早给他们塑造一双发现美的眼睛,储蓄一份对世界的欣赏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