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在语文教学浅谈“读中的地位
安徽 霍邱 刘兴学
我在语文教学中,始终把“读书”放在重要的地位。教每篇课文或在教案设计过程中,我总把培养学生的“读书”能力贯穿于全过程。有初读、试读、细读、朗读等。读的过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步骤:首先初读阶段;其次,试读阶段;再其次,精度阶段;最后朗读阶段。重点在朗读上。语文这门功课,不是随便可以学好的,非下苦功夫不可,小学语文虽然是白话文,可是经过作家细心揣摩、体谅,经过润色,经过组织毕竟跟口语不完全相同,其间有很多值得学的东西,要想学到手,只有经过朗读、背诵才能体会得更透彻。
朗读课文的时候,不仅要扣到、烟道,还要心到,要动脑筋想做着的遣词造句有何妙处,好在哪里。只有这样读书,才会有收获。
“旧书不厌百回度,熟读深思理自知”。反复品味久而久之,就能把作者的语言变成自己的语言,把课文中的好思想变成自己的行动指南。只有阅读能力提高了,做作文的时候,想用某些句子、某些表达方法,才能运用自如。所以要大声朗读、诵读、揣摩品味。在教学过程中,不能用默读代替朗读。默读和朗读作用各不相同。就学习语文来说朗读最重要,不朗读,光靠看、光靠浏览是学不好语文的。因为朗读、背诵能在大脑皮层留下痕迹。学习到的东西不易忘掉。长期揣摩,品味会使学生理解的更透彻,掌握得更牢固,便于运用。而默读只在心里反复品味,不能通过听觉器官加深对课文的理解和认识。
有许多学生写文章,用词不当,文理不通。原因虽然颇多,当不重视朗读,不重视背诵这是主要原因。古人说的“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强调了“读书”与写作的关系。只有认真读书,才能学好语文。只有学好语文,才能提高写作能力。因而“读书”在语文教学中应放在首要位置。这也是我在教学过程中的一些浅显的认识,还不够深刻,有待进一步学习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