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从思想品德课,到品德与生活课,再到道德与法治课,这不仅是名字的改变,更应该是教育思想的进步,教育理念的更新。将道德与法律更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让学生更清晰地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是应当追求的,什么是做人做事的底线。而在具体教学过程中,应该围绕着提高他们的品德修养和法治意识入手,改变以前的说教、灌输模式,从学生的成长出发,用更鲜活的教学手段,让法律知识真正转化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表现,将他们培育成合格的公民。
关键词:改变 认识 意义 教法
引 言
教育部《关于2016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的要求,将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品德与生活》《思想品德》教材名称统一更改为《道德与法治》。
教育部《关于2016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的要求,将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品德与生活》《思想品德》教材名称统一更改为《道德与法治》。这是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法治”二字首次出现在 义务教育阶段的政治课程名称中。
将小学、初中政治课更名为“道德与法治”,无疑是教育主管部门对依法治国战略的响应。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要求,“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前不久发布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将青少年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提出坚持从青少年抓起,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当今,法治成为每个公民不可或缺的基本素养,无论是作为法治建设的基础工程,还是作为学生成长的素质工程,将法治纳入义务教育内容体系乃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分析指出,“把《思想品德》更名为《道德与法治》是有进步意义的,因为对于培养一个合格的公民来讲,主要在于培养道德意识和法治意识。尤其作为品德这方面,往往会产生误解,或者很空泛,实际上遵纪守法就是作为合格公民的基础。”
随着时代的发展、信息的普及,未成年人所能获得到的信息,他们所能接触到的世界,早已经超过了我们大多数人的想象。与之相对,未成年人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却尚处于幼稚阶段,他们对信息缺乏足够的判断能力和筛选能力,当海量的信息泥沙俱下时,未成年人极易受到不良信息的影响,而导致成长畸形――这并不是危言耸听,近年来各种校园暴力事件,大学生杀人案件等等都说明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
那么看看我们学校的德育和法治教育又是什么样呢?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中小学的思想品德课被应试教育严重异化,因为赶课和应对考试,教师的课堂教学往往是画题、问题归类、组织答案,然后让学生背诵、默写检查,临近考试阶段则是猜题、押题――于是这门课程的思想被抽空、品德被淡化,变成了简单而枯燥的“画画、背背、考考”格式下的纸上谈兵,学生在这门课程上没有任何的情感体验和生活实践,并最终导致学生在知识与行为上的严重脱节。再加上长期以来,我们的思想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处于割裂状态,思想品德课程的教材中虽然穿插有法律知识,但却缺乏系统性,往往空泛的概念和理论会让学生难以理解、无所适从,而这直接造成了我们的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都难说成功。
所以,从思想品德课,到品德与生活课,再到道德与法治课,这不仅是名字的改变,更应该是教育思想的进步,教育理念的更新。将道德与法律更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让学生更清晰地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是应当追求的,什么是做人做事的底线。而在具体教学过程中,应该围绕着提高他们的品德修养和法治意识入手,改变以前的说教、灌输模式,从学生的成长出发,用更鲜活的教学手段,让法律知识真正转化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表现,将他们培育成合格的公民,想来,这才是将《思想品德》改为《道德与法治》的价值之所在。
要教好《道德与法治》课,做为新的法治老师,应当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学习法律基本知识,提高教师自身素质
要对学生开展法制教育,首先任课教师就必须认真学习我国的《宪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刑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环境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教学有关联法律的知识。在平日的工作和教师的生活中还应注意、了解和搜集不同的典型案例,以便在教学中现身说法,为学生提供生动具体的法制宣传材料。
2、要在课堂上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的积极性
充分利用课堂,注意挖掘教材的法制教育因素。在上课时,结合学生的实际,结合学生的身边事,让学生进行讨论,然后教师给予正反两面的评析、引导,使学生辨是非、明事理,并因势利导致,适时适量的进行法制教育,使他们初步认识一些与他们日常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从而达到教育目的。在其它各科教学中也要渗透法制教育,不忽视任何能够教育学生的机会。各学科的教师主动将法制教育渗透在各科的教学内容和过程中,使学生感受到法律规范无处不在及遵纪守法的必要性。
3、教育学生加强自身修养,自觉守法
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小事做起,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要珍惜学习机会,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要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要谨慎交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那些有前科劣迹的人。切莫虚荣攀比,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4、学校、家庭、社会要三位一体结合,增强法律教育的全面性
学校、家庭、社会是学生在中学阶段接触的三个生活场所。学校教育是学生法律教育的主阵地,家庭教育是学生法律教育的最早点,社会教育是学生教育的大课堂,可以说三者对学生的法律教育起着各自不同的作用。通过三者相结合的系统教育,可以使学无论在哪个环境中都时刻接受着法律教育,学到的知识也是系统的,知识的范围也是全面的,从而充分发挥三者结合育人的功能。
5、要坚持不懈地抓好课外法制教育
学校的法制教育不应局限于校内,内容更要丰富,不应局限在40分钟的课堂上,教师应把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结合起来,不让法制课仅仅局限在小小的课堂上,要适当地安排一些课外活动,比如组织法制专题讲座、请司法部门的同志以案讲法,组织法律知识竞赛,或者组织学生参观少管所等活动,让他们不仅仅用头脑记忆法律,更要用眼睛去看法律,用耳朵听法律,在各种活动中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并内化为守法、护法的意识。教师应引导学生关注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传媒,如中央电视台的法制频道,《今日说法》、《道德与法》、《法治在线》、《焦点访谈》等栏目,尽量多地搜集与法律条例相通的法律案例和时政大事,切实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教学中不应单纯讲解法律知识,更应注意法律意识的培养。要以思想道德教育、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为主要内容,以增强中学生道德法制观念,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当然,在社会法治素养还普遍不高的形势下,想要通过法治课让中小学生变成“法治通”是不易做到的,法律所包含的博大精深内容也很难在“道德与法治”课程中全面铺开。法治课必须有所取舍、有所讲究,专注于培养孩子的公民意识、宪法意识、法治意识,将权利观念、程序公正等现代法治价值理念植入内心,把法治的种子撒播进孩子的心田。只有这样,才能期待未来孕育出法治的参天大树。
参考文献
[1]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2]教育部《关于2016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3]《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