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惩戒的几点看法
合肥市临泉路第一小学 朱政富
摘要:近日,教育部颁布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并且规定该规则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教育惩戒权一下子成为教师们的热门话题,毕竟从我国古代到现代很长一段时间都有“严师出高徒”的说法,讲究棍棒教育,认为一定程度的惩罚,不仅能帮助学生改正不当行为,而且还能促进学生规则意识的形成,所谓“不知耻,无以正”。随着我国一孩政策的实行,大多数家庭都只有一个孩子,于是每个孩子都是家里的“小皇帝”、“小公主”,家长们把孩子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舍不得打,舍不得骂。孩子们自小活在蜜罐里,只会变成温室里的花朵,养成许多不好的脾气,例如:自私、自利、骄横,不具共性,缺乏对世界的认知,缺乏对他人的理解,缺乏到达目标的坚持,缺乏对抗挫折的能力。于是片面的赏识教育应运而生,片面的赏识导致学校和教师对于学生的不当行为不能管、不敢管,处于尴尬境地。由于缺乏保护自己的合法武器,只要因为学生管理问题发生了纠纷,学校和老师几乎都是处于弱势地位,甚至被送上被告席,丢掉饭碗。即使是学生家长无理取闹,学校和老师也不得不牺牲自己的利益做出让步。很多教师感到非常无助。近年来,部分孩子由于缺乏对抗挫折的能力,校园悲剧屡屡上演,有的地方政府部门无奈出台教师“十不得”,教师们更加谈管色变,左右在管与不管之间,无法自拔。《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实行可以讲为教师们点亮了一盏明灯,有的人甚至认为这是为教师撑了腰、壮了胆,教师们可以扬眉吐气了。
关键词:教师 教育 惩戒 体罚 权利义务
教育惩戒是指教师依据一定的规范,以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为前提,以制止和消除学生的不当行为,帮助学生改正错误为目的,以惩罚为特征的一种教育方式。所以惩罚也也是一种教育,前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说过:“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虽然惩戒是教育的一种方式,但是我们学校和一线教师要把握教育惩戒权特定的含义,要知道,教育惩戒不含体罚、打骂、辱骂,我们要对其理解准确。《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没有具体实施细则的惩戒权,教师如何准确理解规则,去用好规则是个难题,一旦理解错误、操作不当,就会因为惩戒失当引发不必要的麻烦。笔者认为,要准确理解,正确执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一、惩戒要区分适度惩戒和不当体罚的区别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是国家制定的,教师执行它是合法的,它是广大教师的权利,也是教师的一种义务。前苏联著名教育家马卡连柯明确指出:“凡是需要惩罚的地方,教师就没有权利不惩罚,在必须惩罚的情况下,惩罚不仅是一种权利,而且是一种义务”。体罚学生是国家明文禁止的,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1条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所以广大教师要分清这两者的区别,不仅要在学校对适度惩戒的目的、意义和性质做全面的学习了解,还要向社会和家庭做宣传,让他们也知道适度惩戒的重要性,教师适度惩戒是合法的,必须的,一定程度的惩罚,不仅能帮助学生改正不当行为,而且还能促进学生规则意识的形成。但是教育惩戒有其特定的含义的,不含体罚、变相体罚、打骂、辱骂,例如,小明课堂上经常讲话,扰乱其他孩子正常上课,根据《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八条第(四)项,教师可以惩戒小明教室内一节课时间站立,但是如果教师罚小明两节课或更长时间站立,甚至有打骂小明行为的,就属于体罚了。
二、惩戒要掌握分寸
有这样一则案例:“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两板桥九义校三年级8岁学生因犯错被逼向全班下跪",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发了广泛的关注。面对犯错的学生,教师该不该惩戒?又该如何惩戒?笔者以为, 适度的教育惩戒是必要的, 这是毫无疑问的。但这样的惩戒就不属于合法的了,惩戒演变成体罚学生,伤了孩子的自尊,造成恶劣影响。对于学生的过错若以一味的“宽容”放松对犯错学生的严格教育,就等于纵容了孩子的错误,孩子会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最后变成“教师不敢管,家长舍不得管,长大社会管了”。因此,在面对犯错的学生时,教师无论如何都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平静的心态。在对犯错的学生进行惩戒时教帅的情绪决定看惩戒是否会把握好分寸。如果教师正在气头上,情绪激动, 头脑发热的情况下对学生进行惩戒, 就很可能会导致越界,使惩戒变为体罚、辱骂甚至殴打等过度的惩罚。这样不仅起不到教育回效果,反而会激化矛盾,引发学生的对立情绪, 导致严重后果。因此,教师要学会‘热”问题“冷”处理,在心情 平静、头脑清醒、考虑周全的情况下再进行惩戒就不会犯糊涂的错误.才能守住惩戒与处罚的界限。即便遇到“屡教不改”的顽皮孩子,教师也必须保持足够的耐心。
三、惩戒要心中有爱
习总书记在2014年9月9日教师节之际,在北京师范大学考察时发表讲话提出“四好教师”要求,即“教师要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为发展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教育,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更大贡献。”因此,作为教师, 要有一颗对学生的仁爱之心,教育惩戒体现的正是教师对学生的严格要求。教师对学生应严格要求,严而心,教育惩戒体现的正是教师对学生的严格要求。教师对学生应严格要求,严而有度,严中有爱,严爱结合。“没有爱,就没有教育。”一个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既会尊重学生的个性、理解学生的情感,也会包容学生的缺点和不足。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更何况是成长中的学生。学生犯错正是教育的良好时机,正需要教师耐心细致的引导和教育,而不是对犯错的学生采取辱骂、挖苦、体罚、请家长甚至‘逼学生下跪”等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教育惩戒也必须以人为本、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维护学生作为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教育惩戒违背了以人为本的初衷,当犯错的孩子们在老师这里得不到足够的宽容和爱心呵护, 他们就会心灰意冷, 对这个世界失去信心和向往。
总之,只有惩罚,才能让孩子学习进步;只有惩罚,才能让孩子敬畏规则;只有惩罚,才能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教育惩戒必须适度化、人性化、合理化。教师在执行过程中要运用自己的智慧,好的教育,必然是宽严相济、奖惩分明的,好的老师,必然是管教同步、严慈同体的。惩戒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使得小学生对于错误行为改过自新。
参考文献:《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未成年人保护法》
《教师应如何把握好教育惩戒的分寸》胡俊崎
王成 :(2021-03-16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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