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中小学是最基层的学校,办学条件相对较差,师资力量薄弱,生活学习环境恶劣,交通相对闭塞,对公用经费的依赖性很强,也可以讲公用经费是基层学校管理、教学等基本运转的唯一保证,离开公用经费,基层学校就谈不上运转了。
一、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使用的背景
农村义务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重要作用。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发展,先后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等一系列重要文件,确立了“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各级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大了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实施了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农村贫困家庭中小学生“两免一补”政策等,从2007年起,我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由中央财政安排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用来提高公用经费的保障水平,到2013年我县公用经费的补助标准提高到初中生740元/人.年、小学生525元/人.年,大大的改善了办学条件,保障了学校的正常运转。
二、我县实行县管中小学公用经费的现状
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公用经费的管理规定,我县也逐步加强了对公用经费的管理力度,不断提高公用经费的使用效益,最大限度地满足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的需要。
1、加大了公用经费管理使用的宣传力度
我县下发了《关于开展2013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宣传工作的通知》(寿教计〔2013〕24号),加强对“义保”经费的宣传工作,教育局印制《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知识问答》、《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校长应知应会卡》、《致全县初中,小学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让广大教育干部和师生了解公用经费的使用政策,让学生家长熟知党的教育富民、惠民政策,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程度。
2、成立县局公用经费结算和管理分中心
为更有效地管理好全县中小学的公用经费,为此,教育局成立了“全县中小学公用经费结算和管理分中心”,在全县范围内从学校和财政部门招录了10余名工作人员,专门从事公用经费的管理工作。
3、统一审核各校票据,统一管理各校账目
各中小学实行报账制,各校报账员把学校完备好手续的发票交到分中心,由分中心负责人审核把关签章备案后,交由分中心财会人员入账存档。各单位需要资金,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下拨。
4、加强公用经费管理使用的检查、督查和监督
在公用经费集中审核报账的同时,教育主管部门并没有放松对公用经费的监管,每学期都会派出检查组对各校的公用经费管理和使用进行检查,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到位的地方,限期整改。对违反规定,擅自扩大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套取公用经费私设小金库,教育纪检部门决不手软,从重从快进行打击或处理,不留后患。
三、管理中出现的弊端和存在的问题
1、公用经费标准较低
我省目前的公用经费标准是初中740元/生.年,小学525元/生.年,作为一个最基层的单位-学校,生源普遍减少,总的公用经费较少,有的学校甚至难以维持正常运转,更谈不上小型维修等开支了。
2、公用经费开支使用不规范
《安徽省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已经于2007年10月正式实施公布。开支的范围主要是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教学资料印刷、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教学软件(课件)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资料费、伙食补助费、住宿费等开支。但在实际的支出中超范围支出的情况也存在、违规变相支出、超支变相支出等情况大量存在,部分发票与实际支出完全是两码事;政府采购管理混乱,不仅降低不了资金,而且增加了开支,甚至出现以政府采购为名的腐败现象;学校开支审核不规范,也可以讲审核不负责,起不到监管作用等等。
3、对公用经费管理的督查、检查不力
公用经费的管理主体是县政府,直接管理是县教育局,省里的《安徽省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县政府、教育局也出台了相应的对公用经费的管理规定,要求和规定主管部门对公用经费的管理定期进行督查、检查和指导,但是走过场的较多,能直接接触基层学校实际的很少,回避问题和矛盾,对基层学校的开支缺乏有效的监管。
四、当前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的对策或建议
1、制定严格的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规定,加大惩处力度,明确开支的具体范围,量化细则,明确公用经费开支的红线,越过一步,严惩不怠。
2、适当提高基层学校的租车费用和生活费标准,解决基层学校实际开支中的问题,避免以其他发票冲抵生活费及租车费用,真正反映出实际的生活费和租车费用。
3、建立对公用经费的定期(一学期两次)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制度,加强对公用经费开支的监管,提高公用经费的使用效益,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及时纠正整改。
4、建立政府采购领导组,专门负责各校的政府采购工作,从采购、竞标价格到验收负责到底,不能学校填一个政府采购单子,领导签写“同意”就没有事了,就能报销了,至于采购不采购不过问不追究,采购的设备价格高低(填好多报好多)不要求,给少数人提供腐败机会,给学校的财产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