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活动是师生的共同活动。教师与学生之间教与学的积极定势,是取得良好教学效果的前提。新课程中通过师生互动改变传统的“要我学“,从而使学生的主体地位得到了真正的体现。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以一个指导者的身份,以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创设充满音乐美感,有利于学习的课堂氛围,最大程度地激发学生浓厚的学习情趣,使学生能够很快地进入角色,投入到良好的教学情境中来。
《音乐课程标准》指出,音乐课的全部教学活动应将学生对音乐的感受和音乐活动的参与放在重要位置。只有当学生参与到音乐活动中去,成为音乐课堂的主体,自己主动地去探寻、领悟时才能使他们全身心地进入音乐,从而获得音乐审美体验。为此,课堂教学中开展一些音乐游戏、角色扮演,用学生自己的想象,创造自己的音响效果,从中体会创造想象和演唱的乐趣。
总之,音乐是美的艺术,音乐教师是美的传播者,我们有责任和义务带领学生走进音乐的殿堂,去感受美、理解美、表现美与创造美塑造美的心灵,培养美的人格,让学生热爱音乐、热爱艺术、热爱生活。这个过程是漫长而曲折的,这就需要广大音乐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为培养造就适应新时代发展的具有高尚审美情趣的高素质人才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