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小学语文练习与测试命题的基本理论”的反思
通过话题一的学习,我对考试命题的一般原则有了理解,并有所收获。
教师在命题时不仅要比较全面地掌握命题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内容和相关学科的有关知识,而且要掌握命题的一般原则,从命题的过程来考虑,主要应该是以下几点:
一、 命题的目的性。
明确所要测量的教学目标和学习结果,并进行工作分析,找到操作最重要的环节。为每一个操作监理一个评分标准。如操作的速度与准确性,步骤的正确性。
二、 命题的内容要有代表性。
就命题点要广泛而不失重点。命题必须符合课程标准的要求,切合学生的自身实际,认真考虑题目的覆盖面和难易程度,尽可能反映教材的重点和特点,尽可能贴近大多数学生的实际水平,为大多数学生所接受。
三、 命题要有简明性。
命题一定要言简意赅,直接提出答案要求,让学生明白,不要兜圈子,给学生带来不必要的审题负担。
四、 答案要确定性。
要有一定的客观依据,以保证答案的确定性。
五、 题目要有独立性。
一个题目必须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整体,各个题目必须彼此独立,不可相互牵连。
六、 结果公平性。
也就是根据学生发展水平的不齐全,命题考试应将试题的难易设置一定的梯度,使不同水平的学生都能达到全面发挥,考出实际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