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安徽省教育厅,奖项:一等奖)
《中小学教师职业发展
如何突破“天花板”》读后感
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砀城第一小学老校区 张文亮
前年,我有幸拜读了发表在《中国教师报》(2011年11月9日出版)上的甘肃省庄浪县紫荆中学李军斌老师的《中小学教师职业发展如何突破“天花板”》一文,感触颇多,所以至今仍记忆犹新。
近日,我从自家的书橱里找到了该期报纸,现就其中的4个方面,浅谈一下拙感:
一、首先,李军斌老师认为,现行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最主要的问题是等级设置不够合理。我完全赞成他的这一见解,的确,现行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中、小学分开,且最高职称均为副高级(小学的叫“小学中学高级教师”,因目前名额很少、分配又极不均衡,故小学教师只有很少的一小部分才可评上),这样既叫起来别扭更不能与大学教师能评聘教授(正高级)相比,从而大大挫伤了中小学教师特别是小学教师的工作与学习积极性。这样,就在客观上造成了一大批中学教师和小学教师在分别评上副高级和中级职称后,就不思进取了,甚至可以说是宁死不学了。正如一些教育专家和名师所言,很多教师“很有本事——会挣钱”(当然,目前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还普遍很低)、混点儿年限、滥搞应试教育、该干的(教育部、省教育厅大力提倡的加强自身学习、努力提升教科研水平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等)不干。
二、其次,李军斌老师认为:2011年8月31日,当时的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同志主持召开的扩大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会议宗旨中,含有“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有效遏制部分教师不愿意默默地干些‘实绩’,而孜孜以求于发表文章的‘流弊’”之意。而我却不赞同他这一片面的观点(其他某些省份,也许不同程度地存在这方面的问题)。事实上,由于应试教育一直在作怪等种种原因,我们安徽省的中小学教师,能够在不收分文的学术期刊(如《贵州教育》杂志等)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的真是少之又少。其他省级行政单位姑且不论,目前我们非试点市采用的《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2005年6月印发),对教师正常晋升中级和副高级职称的论文要求中,“积极参加各级教研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获奖的行动研究成果、教学案例研究、教学反思、教育叙事等论文(包括教学课件或软件)为,省级1篇,或市级2篇,或县级3篇,其中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下同)1篇,在农村连续从教满15年的,县级2篇,其中三等奖以上1篇(以上均须附原始会议通知、论文和获奖证书等。凡以报刊社、出版社以及学校名义组织进行的论文评选的奖项,不予认可,下同)”也仅仅是晋升中学高级(副高级职称)的学校教师的教科研条件之一。可以看出,即使是“有3篇县级论文”或者“连1篇县级论文都没有”而具备其他相应的条件(如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大奖赛中获一等奖1次等),也可参评副高级职称,请问县级论文又有多大含金量呢?众所周知,对任何一位一线教师来说,都唾手可得。这又何谈“过分强调论文”?如果我们改变了这种“过分强调论文”的倾向,那么职称评定腐败现象、应试教育和教师宁死不学之风将会愈演愈烈。“公正的职称评定”、“真正的素质教育”和“教师业绩的正确评价与专业发展”又何从谈起?首先,有些教育专家曾说,一位连一篇有一定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都不会写的教师,很难想象他在教育教学方面会富有什么创新精神,教师勤奋研究教育教学理论,认真撰写教育教学论文,从而以研促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再者,真正的素质教育的目的不是为了拔尖,而是为了促进全体合格。其实,几年前教育部就曾提出,衡量一位教师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教学效果,主要是看其所任学科班级学生的合格率而绝非平均分数和优秀率。也就是说,如果用真正的素质教育(最基础的试题)试卷去考查一位教师所任学科班级学生的合格率,若合格率大致在85%——100%这个范围内,我们就可以说这位教师的教学效果较好或很好。第三,高中教师暂且不论,对初中和小学教师的业绩评价,应以过程为主,教学效果为辅,正如一些义务教育阶段的著名特级教师所言,一位教师师德良好、工作积极、学习勤奋、经常出满勤、教科研成绩比较突出(如每年均在不收分文的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教研论文1篇以上)、课上得较好或很好且从不搞有偿补课、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方面(包括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成绩较好或很好(如辅导的学生经常在正规报刊发表或参赛获奖),在一般情况下,其教学效果会较好或很好,即使他教学效果属于所谓的“很差”类型(从应试教育角度来说,按学生书面考试平均分数给教师排名,经常倒数第一,而从素质教育的角度来说,其所任学科班级学生的合格率大多数情况下在85%以上),那他仍然是一位好老师,他仍然有望直接参评甚至破格参评比较高或很高的职称(甚至有望申报并获得特级教师等显赫荣誉称号)。相反,很多初中、小学教师师德一般、工作积极性一般、不读书、不学习、出勤状况一般,眼里只有所教学生考试分数,从不考虑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教学效果一般、较好或很好(从应试教育的角度来说),从不认真撰写教研论文,该评定职称时,通过歪门邪道托人、找关系搞个市级论文获奖证书,或通过花版面费在一些不三不四的学术期刊上发表1——2篇论文,这样的教师就是好教师吗?根据近期教育部和安徽省教育厅有关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特级教师评选标准、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和减负万里行等相关文件精神,认真领会“《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2005年6月印发)”中的中小学教师正常和破格申报中学高级(副高级职称)教师的标准条件,我认为对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业绩评价的各项指标的大致比例应为:师德占5%、出勤占10%、教科研成绩(教研论文等正式发表和获奖等情况)占30%、优质课占30%、实施素质教育成绩(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占20%、教学效果(必须仅以合格率为准)占5%。这样,也正与李军斌老师在文中提出的“此次改革试点旨在拓展教师职业发展通道,向注重师德素养、工作业绩和一线实践经历的更为完善的评价标准迈进”基本吻合。所以,我认为不仅不应该降低论文要求,相反更应该适当提高对论文的要求标准,如申报中级职称的城区小学、幼儿园教师必须至少要有市级(地级市)二等奖以上论文两篇或在不收分文的省级学术期刊发表1篇教研论文(同时一定要彻底查处关系论文和金钱论文办理者,要对其判处至少1年的有期徒刑),申报副高级职称的,要求须再提高一个档次,以有效遏制职称评定中的一些严重腐败现象,遏制部分教师滥搞应试教育、混天度日熬年限、宁死不学、没有论文(或论文档次特别低)照样参评甚至评上中、副高级职称的流弊。前教育部部长周济同志曾说,“扎扎实实搞研究的人越来越少,急功近利搞实惠的人越来越多”,这正是当前不少中小学教师职业发展的真实写照。而李军斌老师所赞同的“有效遏制部分教师不愿意默默地干些‘实绩’,而孜孜以求于发表文章的‘流弊’”中,几乎是凤毛麟角的“孜孜以求于发表文章的教师”,他们不拜金、扎扎实实搞研究、埋头苦干做学问,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职业发展中起到了极好的带头作用,却要被这种所谓的“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扼杀吗?这不是不仅不激励先进还要打击先进吗?如果是这样,素质教育的实施将会处于何等悲哀的境地?如果是这样,何谈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中小学教师队伍?如果是这样,我们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中的一些腐败问题将不会更加突出吗?如果是这样,我们的中小学教师中,蝇营狗苟者将不会越来越多吗?
三、再次,李军斌老师认为,此次改革试点的指导思想中还含有“跨校评聘促进了人才的合理流动和教师资源的合理配置,推进了教育公平”之意。我非常期待跨校评聘的早日到来,本人曾在2011年8月31日看了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联播,记得清清楚楚,此次会议内容确实有“岗位出现空缺时,教师可以跨校评聘”的字眼,但愿教师在提出跨校评聘时,能免于所在学校和聘任学校同意,免于所属县教育局批准,也就是说,只要聘任学校岗位出现空缺,不管本县内哪所学校符合条件的教师,均可提出跨校评聘(包括直接申报和破格申报),并可直接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试、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和业绩量化赋分等多种评价方式参与公平竞聘。这样,既可望避免跨校评聘中的教育腐败,又可望确保业绩很突出或较为突出的教师尽快评上应有的职称和教师的合理流动。同时,这也不仅会大大激发一批上进心强的教师的工作、学习积极性,而且会对促进义务教育师资的均衡发展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
四、最后,李军斌老师发现,从此次改革先行试点的三个地区(吉林省松原市、山东省潍坊市和陕西省宝鸡市)来看,出现了“岗位设置比例偏低,指标分配不均衡”的问题。其中的“岗位设置比例偏低”,我的确是感同身受。这在2012年10月——2013年6月我们安徽省亳州市、淮南市和马鞍山市三个试点市实行的《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能够评聘高级教师(副高级职称)的比例仅为各试点市的1.5%,这个比例虽较之以前有所提高,但与初中教师能够聘高级教师(副高级职称)的比例——15%相比,还相差甚远,所以尤其是小学、幼儿园教师评聘高级教师(副高级职称)的比例应不断大幅度提高,直至达到甚至超过15%,只有这样,小学、幼儿园教师才能和初、高中教师享有同样的地位,才能大大增强小学、幼儿园教师特别是一批上进心强的教师的工作、学习热情,才能彰显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
文章最后,李军斌老师总结道:值得期待的是,随着此项“职改”举措的不断深化,配套措施的日趋完善,对出现的各种问题的纠偏和解决,此次职称制度改革定会成为惠及全国一千多万中小学教师的“惠民工程”和凝聚广大中小学教师力量、推动中国教育事业发展的“凝心工程”,是件暖心事。
作为一位普通而又具有坚韧不拔的意志、顽强学习的精神的我,看到李老师的总结,更引发了我多读、多写、多向别人学习、爱岗敬业和以“寓教于研”为乐的欲望。
啊!盼望着,盼望着,“职改”的东风来了,“惠民、凝心”的脚步近了。近日,我在浏览安徽省人社厅网站时,发现了省人社厅专技处于2013年8月21日发布的“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圆满完成”的消息,消息称:下一步,我省将根据国家部署适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但愿这令人憧憬的“职改”,能像一位美丽的天使,在2014年或2015年的秋天,降临在我们安徽省每一位有良知的中小学教师身边,为我们带来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