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待恶人
作者:娄成亮 发表时间:2017年5月31日 浏览量:12 分享到空间
《弟子规》说:“无 心 非 , 名 为 错 ; 有 心 非 , 名 为 恶”。
《周易》第四卦:“ 蒙 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
面对执迷不悟的人,你不必承担责任,也不要心生愧疚之心。
个人要识破此等人,要防止被其伤害。
社会如果成熟的话,要让此等人受到应有的惩罚。
不成熟的社会,对此等人却有奖励和鼓励,让其更加猖獗和得利。最终害人始害己终。
不要生怨,不要拿此等人的恶来惩罚自己。要爱惜自己,快乐生活。
皖皖公网安备34010402700955号
皖ICP备0500407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