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自主学习,使学生能够在经验积累和亲身体验的基础上体会减法的含义并且能够应用.使学生能够在交流合作中理解知识的形成过程.在学习过程中培养学生的良好学习习惯.
课后资料:运算是一种对应法则.设A是一个非空集合,对于A中的任意两个元素a,b,根据某种法则使A中有唯一确定的元素c与它们对应,我们就说这个法则是A中的一种运算.这样,给了A的任意两个元素a和b,通过所给的运算,可以得到一个结果c.反过来,如果已知元素c,以及元素a,b中的一个,按照某种法则,可以得到另一个元素,这样的法则也定义了一种运算,这样的运算叫做原来运算的逆运算.
在一个给定的数集中,说某种运算可以施行,指的是对于这个数集中的任意两个数,施行这种运算所得的结果,仍然属于这个数集.例如,在自然数集中,对于任意两个自然数,它们的和仍然是一个自然数,所以加法总可以施行.但是,对于任意两个自然数,不一定都能在自然数集中找到它们的差,可见减法在自然数集中不是总能施行的.如果把自然数集扩充为整数集,由于引进了负整数,在整数集中减法运算就总可以施行.数系的每一次扩充,都使原数集中不是总能施行的某种运算,在新的数集中变为总可以施行.加法、减法、乘法、除法、乘方、开方这六种运算,称为代数运算.其中加、减、乘、除四种又称为算术运算或者四则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