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待遇和权利
在今年教师节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北京会见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及优秀乡村教师代表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强国必先重教,重教必须尊师。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把兴学育才作为为政之先,一如既往地重视教育发展,无论财政收支压力有多大,我们对教育的支持力度不会减,向教师队伍倾斜的政策不会变,建设教育强国的决心不动摇。这是很重要的。但如何确保教育投入不减,还需要建立长效机制。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有必要成立国家和地方教育拨款委员会,制订教育拨款预算,并监督政府拨款,而不能就由政府部门说了算,教育拨款就由政府主导,会出现两方面问题,一是拨款可能不到位,二是拨款没有用到发展教育的刀刃上。我国财政性教育投入直到2012年才达到GDP的4%,在教育经费使用中,存在制造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以及被挤占、挪用,甚至被侵吞的腐败问题,就源于完全由政府主导的拨款、使用经费的机制。
权利问题,则是关系到教师职业荣誉感和专业发展的又一大问题。今年教师节前,国家还发布了对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进行改革的意见,这被舆论认为是给广大教师,尤其是乡村教师送上了一个“大礼包”,一些媒体解读,根据改革意见,今后农村小学教师也可评相当于大学教授的正高职称。这从理论上讲没错,但能否真让农村教师获得实惠,还有待观察。在我国中小学教师的职称评审中,长期来存在高级职称“被行政领导垄断”和“被城市学校教师垄断”的问题,原因在于,评价标准不科学,存在重论文、重学历的倾向,以及评价机制不合理,是由行政部门主导评审,导致职称评审中存在潜规则,滋生“跑要”、送礼现象——这种送礼现象,其实和时下讨论的家长给教师长送礼问题一样,指向同一个问题:在当前的办学中,家长和教师都没有维护自身权利的健全渠道。
申恩军 :多数规定不能实行。(2017-08-21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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