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幸福?纵观古今,无数学者探求着幸福的真谛,但却始终都不能给出一个确切的答案。这一问题同样难倒了著名哲学家康德:“幸福的概念是如此模糊,以致虽然人人都在想得到它,但是,谁也不能对自己所决意追求的东西,说的清楚明白、条理清晰。”在《教育伦理》一书中,对幸福做了以下论述:“所谓幸福,就是人们对人生愉快的享受和满足。幸福在人的一生中,不是作为一件具体的事物存在,它是人们追求的一个目的。幸福是人生的终极追求。”该书同时对“教师幸福”下了定义:“教师幸福是指教师通过艰辛的创造性劳动,把学生培养成长后,因目标和理想的实现而在心理和精神上感受到的一种满足。”
没有幸福感的教师就不会有学生的幸福和对教育本真追求的实现。教师幸福是每一位教师都向往和追求的,但不是所有教师都能在工作中感到幸福。要实现教师幸福,需要我们有意识地积极创造和寻找。那么,怎样做才能在教育过程中挖掘出幸福源呢?
第一、感悟教育事业的魅力,以此为荣。
1、教师的职业荣誉。
孟子说过:“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是人生的三大乐事之一。17世纪最伟大的人文教育家夸美纽斯高度称颂教师职业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他认为教育目的在于开展人的智性、德性及圣性,尤其教师在从事教学工作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高尔基也曾赞誉说:“世界上最美好的职业就是做一个人民教师。”由此可见,教育不仅是一门传播科学文化的事业,而且是一门艺术。
2、教师的职业贡献。
教师的职业特性决定了教师职业是一个需要全身心投入的事业,因此教学不能简单的被视为一种谋生的手段。自古以来,教师树立的是“一身清贫,两袖清风”,“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社会形象。“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的牺牲精神成为教师人格与道德精神的光辉写照。在绵延数千年的中外教育史中,不难看到,无数的教师在这种精神的指导下,无怨无悔,默默奉献。也正是教师默默奉献的劳动托起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脊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