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音乐所表现的气氛、情感、形象的感觉属于理解音乐的范畴,是感受音乐,因为只有理解音乐才有可能使精神受到陶冶,故在中学音乐教学中应视为重点任务去完成,这方面的任务主要体现在欣赏教学中,在全国统编的中学音乐教材中,在欣赏教学中基本上是让学生按照教材的规定,在教师引导下去听、去想。对于理解能力还不太强的学生来讲,这样做当然是必要的。但由于人们对音乐的感受能受环境和心情等因素的影响,所以,同一段音乐不同心情的学生来说,完全有可能引发出不同的心里反应,特别在不公开作品标题和不进行引导的情况下更是如此。因此,在音乐欣赏教学中,应当允许学生对相同音乐有不同的理解和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