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多样化的评价方式
恰当的评价是合作学习的重要环节,同时具有提供反馈、影响学生合作学习参与热情与效果的作用。评价时应注意个体评价与集体评价、结果评价与过程评价并重,既珍视每个个体的积极努力,又不忘记从集体绩效的角度看待个人的作用,始终把个体表现纳入集体业绩中加以考量;既关注学生合作的结果,又重视学生取得结果的过程与方式,以及这种过程与方式可能对学生产生的影响,使合作学习的效益最大化。
通常合作学习的评价者由教师担任。因为教师是活动的发起者、组织者、管理者,有机会、时间、精力观察各组的进展情况,能够掌握全班教学的大局,教师担任评价者无可厚非。但教师也不应忽视学生作为评价者的权利。毕竟,学生是合作学习的 “当事人”,他们对合作学习感同身受,他们的评价可能更真实、更客观;而且,评价过程本身也是一个让他们对自己和本组的学习过程进行理性审视、比较分析的过程。教师要做好对学生的评价指导,帮助他们学会从合作学习的准备和实施、小组成员的参与度、对学习的贡献度、合作技能的掌握和运用、小组合作的有效性、本组任务的完成情况等多个方面进行。以评价来促进小组检查、讨论学习内容和反省自身的合作行为。
评价的内容可以包括自我表现、本组的成员表现、小组整体和他组的表现等。
合作应是全体成员的真诚参与。评价时要对在组内讨论时不表达观点,而在全班交流时欲单独表现的学生提出批评。
应该强调的是,无论教师对学生合作学习情况的肯定表扬、批评纠正,还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把学习活动引向深入都能对合作学习提供有效的反馈。教师应根据实际情况相机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