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体育,艺术2+1项目”二实小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全面发展的育人观念,不断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艺术教育,通过“体育,艺术2+1项目”的实施,让每个学生至少学习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二、 实施原则
1.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指导思想,根据学生体育锻炼和提高艺术素养发展的需要,科学地,系统地设计能切实提高学生运动技能和艺术素养的
2.以深化学校体育,艺术教育教学为核心,积极推进新课程标准的实施,改革课堂教学模式,以课内教育为主渠道,以校内教育为主阵地,充分发挥课外,校外教育的独特功能,促进课内外,校内外教育的有机结合。
三、评价标准和认定办法
1.《标准》从小学三年级到小学六年级,按年级分为二个水平,即水平二(3-4年级)水平三(5-6)年级,每一水平中又根据学生对技能实际掌握的情况,为优秀,良好,及格三个不同等级。
2.认定时间,首次认定的时间,全市统一规定在本学年结束时(即2015年6月)学校首次认定时间为2015年3月。
3.认定方式为:统一测试和证书认定
A.统一测试是由学校美术组统一安排时间测试。
B.证书认定:参加县级以上艺术展览活动,获县级二等奖,市级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其艺术水平等级可以认定为优秀,其余的可认定为良好,参加艺术等级水平考试,水平到八级以上的,其艺术水平等级可认定为优秀,达到五级以上的,可认定为良好。